作者:史普罗( R C Sproul ) 译者:小草
每个基督徒都会思想到这个问题:旧约律法与我的生命有何相关? 旧约律法与基督徒无关吗?还是仍然受到其中部分在某种意义上的约束? 随着反律主义异端更加渗透到我们的文化中,回答这些问题正变得更加紧迫。
宗教改革是建立在恩典之上,而不是建立在律法之上。 然而,改教者并没有否定上帝的律法。 例如,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为了说明律法对基督徒生命的重要性,写下了著名的“法律的三重功用”。
第一个功用
作为一面镜子。一方面,上帝的律法反映出上帝的完全公义。律法告诉我们许多有关上帝是谁。或许更为重要的是,律法光照出人的罪性。奥古斯丁(Augustine)写到,“律法发出命令,在试图按律法所命令的去行,并在律法之下感受到自己的软弱之后,我们或许会学习祈求恩典的帮助。” 律法显出我们的软弱,因此我们可能会在基督里寻求力量。在这里,律法就像一位严厉的教师,把我们驱使到基督这里。
第二个功用
抑制邪恶。 律法本身并不能改变人心。但是,律法可以保护正义者免遭不公待遇。加尔文说,律法的这一功用是,“通过可畏的谴责和惩罚的后果,来约束那些除非靠强制就无视道德和公义的人。 ” 律法使世上有一定限度的公义准则,直到最后审判的实现。
第三个功用
启示何为上帝所喜悦的。 作为上帝的重生的儿女,律法向我们显明何为天父所喜悦的,祂是我们所侍奉的。基督徒喜悦神的律法,就如神自己所喜悦的。耶稣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这是律法最高的功用,律法作为神的百姓尊敬神,把荣耀归给神的一个方式。
藉着学习和默想神的律法,我们学习公义。我们学习什么是神所喜悦的,什么是对神的冒犯。神在圣经里所启示的道德律对我们一直都有约束力。我们得救是从神的律法的咒诅中被救赎出来,而不是脱离顺从律法的责任。我们被称义不是因为顺从律法,而是为了我们可以顺从神的律法。为了爱基督,我们遵守祂的命令。爱神就是顺从祂的律法。
摘要
1.今天的教会受到反律主义的侵袭,它削弱,拒绝,或歪曲上帝的律法。
2.上帝的律法反映了上帝的圣洁和我们的不义。 律法向我们启示了我们需要救主。
3.上帝的律法是对罪的一种约束。
4.上帝的律法启示了什么是神所喜悦的,以及什么是对神的冒犯。
5.基督徒要喜爱上帝的律法,并要遵守上帝的道德律。
摘自 R C Sproul 《Essential Truths Of The Christian Faith》(基督徒信仰的基本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