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不等于律法:使徒行传禁戒外邦人吃血的问题(史普罗)

作者:史普罗(R C Sproul)

我们从使徒行传十五章了解到这是怎样的一个异端。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使15:1 节)。透过查考使徒行传,我们已经看到一世纪的教会希望能明白,外邦人、撒玛利亚人和敬畏神的希腊人,究竟要如何在新约教会容身。他们会沦为教会里的二等公民吗?教会会出现以色列那样的第二等级吗,就像圣殿里的外邦人院,外邦人无法进入犹太人院?

如我们一再所见,使徒行传一再反对这种观念,强调新约群体中不存在什么二等公民。不论是撒玛利亚信徒,哥尼流家那样敬畏神的信徒,还是以弗所人一样的外邦信徒,都是神的百姓,在新约教会里享有同等的地位。不再有犹太人或希腊人的偏好,也不有男女的偏好,所有人都立足于十字架之下,具有平等的地位。稍后保罗将论证救恩是唯独因信称义,这救恩在新旧约都是一样的。

有些犹太人看到外邦人归主,这些信徒也受洗、领受圣灵,成了神家的一员。这些犹太人就声称,外邦人的信心不足以加入信徒之家,在信心之外,他们还必须受割礼才能得救。

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地纷争辩论;众门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使15:2 节)。对于保罗和巴拿巴来说,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

耶路撒冷大会的决议被写成一封牧函,由巴拿巴和保罗等人送回小亚细亚。尽管决议似乎相当直白,但有几点内容让现代读者有些困惑不解。首先,我们记得这次大会召开的原因是法利赛人的一支开始传播异端,说外邦人必须受割礼、顺服摩西律法才能加入教会。

大会信条没有明确说明外邦人不必受割礼,然而,该结论从信条内容明确可见: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使15:28-29 节)。这段的重点聚焦在初代教会要求外邦信徒遵守的四件事上,这也是困惑所在。

第一件事是他们要求外邦信徒“禁戒祭偶像的物”。大部分解经家都认同,这里指的是吃肉的问题,也就是献在外邦偶像祭坛上的肉。外邦人的祭坛是为许多偶像摆设的,有一个崇拜礼仪就是摆设食物,尤其是肉,将之放在偶像的雕像前。礼仪完成后,肉必须处理掉。毕竟,偶像自己是不能吞下那些肉的。因此,为了一定的经济利益,这些外邦宗教的祭司就会将肉拿到市场上去卖了盈利。

对于犹太人来说,这种风俗耸人听闻。世纪以来,他们的饮食律和礼仪律都禁止吃不洁净的物,对于洁净不洁净,他们十分关注。十诫中明确禁止偶像崇拜,以及一切与偶像相关之物。犹太人对于规避外邦宗教元素十分看重,尤其是献给偶像的肉。

这句经文因此也就疑云密布,因为这似乎是在说,外邦信徒若要加入教会,就不能吃祭过偶像的肉。后来,使徒保罗写信给教会处理多种议题,其中就论到基督徒良心自由的问题(罗马书 14 章)。他在那里指出,基督徒要体恤软弱的肢体,但在那处经文的背景下,他宣称祭过偶像的肉不具有什么道德 。换句话说,吃不吃祭过偶像的肉,都可以与道德与否无关。吃了的话,既不是犯罪,也没什么高尚之处。

全世界都存在试图增添神的律法的教会,试图在神已经释放的地方捆绑人。有些人成长过程中一直认为涂口红、玩桌牌、看电影是严重的犯罪,当我被问到这样的问题,我会说:“如果你相信涂口红是犯罪,那么对你而言它就是罪,因为你是在违反自己的良心。”

这也是保罗在哥林多教会、罗马教会和其他地方必须处理的问题,信徒认为吃祭过偶像的肉是犯罪,保罗清楚表明这不是犯罪,但对于那些认为这是犯罪的人,这就是犯罪。对于那些良心自由的人,保罗说他们应当体恤良心软弱的人,不要在那些反对吃这些肉的人面前我行我素。与之同时,保罗也从不会允许软弱的肢体成为全教会的律法,这也是教会历史上一再出现的现象。

回到目前的问题,我们看到耶路撒冷大会说要禁忌祭过偶像的肉,保罗在别处又说信徒不必有这个禁忌。保罗这么说,莫非在拆毁耶路撒冷大会的权威吗?其实不然,但存在这个差异,暗示着我们必须谨慎处理经文和教会历史上的相关主题。有时候教会召开会议,颁布正式的法令,但有时候只是聚集起来商讨一种良策而已。审慎不等于律法,初期教会说既然现在是这个处境,外邦人刚刚进入教会,且背负着吃祭过偶像的肉的名声,那么智慧地权衡,就不如建议他们不吃。很显然,这不是一个长久的义务,不是历世历代教会需要遵守的,因为保罗后来又将这个行为放在中性范畴下。

使徒行传十五章的这段经文,在我看是一个暂时的决策,是出于审慎,新约其余部分并没有一致地禁止,如同禁止不道德或淫乱一般。新约任何地方都没有在淫乱的问题上松懈,保罗后来写道:“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以弗所书 5:3)。性道德不是一个处境化的伦理,也不属于审慎范畴,而是与神的圣洁有关。我们生活在一个性革命的文化中,淫乱已成常态,尤其是年轻人,很多都存在婚前和婚外性行为。如今的时代里,两个皆有童贞的人结婚,似乎已成为天方夜谭,连教会也被外邦文化侵蚀。这是不应该的。

— 节录自史普罗《使徒行传解经注释 》

小草注:虽然史普罗主要是以“禁戒祭偶像的物”为例来说明如何对待耶路撒冷大会的决议,也就是:“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使15:28-29 )但当时对血的禁戒也是一样的,也是属于出于审慎,因为后来保罗在哥林多前书说,“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林前 10:25)所以,在新约时代,在食物上并没有什么是永久禁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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