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宝训:放弃报复,作盐作光(McCracken, 小草译)

作者:H.P. McCracken 译者:小草

罪人的普遍特征之一就是对报复的强烈渴望,钟马田将这种渴望称为 “人类堕落最可怕、最丑陋的结果之一”。在马太福音 5:38-42 中,耶稣呼召信徒抵抗这种报复的倾向,作光和作盐。

在登山宝训中,耶稣说了六句 “你们听见有人说。。。只是我告诉你们 ” 这样的话,祂纠正的不是旧约律法本身,而是对律法的某些误解和滥用。旧约中的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 21:24;利 24:20;申 19:21)这句话在我们今天广泛的文化中和在耶稣的时代一样被误解,经常被用来指复仇,甚至被作为复仇的理由。至少有三部关于复仇的电影是用”以眼还眼 “作为影片名。

要理解耶稣在这段经文中的教导,我们需要了解 “以眼还眼 “在旧约背景下的功能。首先,”以眼还眼 “的原则,除了确保对伤害性的邪恶行为进行公正的惩处之外,实际上还起到了确保惩处的结果与罪行相称,以及对惩处有适当的限制。以眼还牙,或对小偷小摸判处无期徒刑,那就是不公正的。其次,”以眼还眼 “的原则只适用于由合法当局执行的公共和司法制裁,并不是允许个人报复(见申命记 19:18-21)。

以不报复作盐

因此,耶稣在马太福音5:39-42 教导中指示不要作对、左脸也转过来,并没有否定这些公义的原则,而是指出这些原则被错误地作为于个人报复的理由。圣经一致性地禁止在任何情况下进行报复(利 19:18;箴 24:29;罗 12:19)。耶稣已将祂的子民从苦毒和报复的冲动中释放出来,因此祂呼召门徒在社会中发挥盐的防腐作用,促进和睦,打破暴力循环。

基督徒拥有上帝丰盛的恩典,知道上帝是全然公义的,是为上帝的荣耀而活,因此可以用和平的方式来应对路骂,侮辱,小欺骗(太5:39),宁愿损失(太 5:40),宽宏大量(太5:41-42)耶稣自己就是我们的榜样,”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彼得前书 2:23)。

以不报复作光

那么自卫和正义呢?耶稣在马太福音第五章中的教导,是否如一些人所说的那样,是在禁止基督徒反对邪恶或寻求施行法律?耶稣自己的例子和圣经中的其他教导都与这种解释不一致。耶稣用言行反对那些玷污圣殿的人(太21:12-17),并对用手掌打祂的人提出抗议(约18:19-24)。保罗多次为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对待而辩护,他在罗马书13:1-7 中教导说,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并不是在讲论公共司法,也不是在制定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格执行的新律法,而是在论述祂的子民内心的态度。在这次讲道中,祂呼召那些心灵贫穷的、温柔的、怜恤人的、使人和睦的人(太 5:2-12),要他们随时准备受苦、给出外衣,或多走一里路。祂的子民是那些不为自己的緣故而坚持自己的权利的人,他们可以甘心忽视被冒犯,他们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去祝福别人,而不是去伸张自己所拥有的权利或保护。这并不是要阻止(通常也不该阻止)为自己或他人辩护,或追求司法公正。一个人可以不持苦毒或报复的态度去寻求公正。

耶稣的话是对信徒的呼召,要求他们成为彻底的门徒,成为这个被报复的阴影所模造的世界的一盏明灯。基督徒在如何回应个人被冒犯时,要因基督的大能而发光,使人们摆脱愤怒和报复冲动的奴役,并帮助别人在基督完美和最终的审判里得满足。基督徒的光指向救主,祂没有坚持自己的权利,反倒虚己,存心顺服,以至于死(腓 2:5-8),且继续宽容信靠祂的人(彼得后书 3:9)。

注:作者 H.P. McCracken 是美国盐&光改革宗长老会牧师(Salt & Light Reformed Presbyterian Church in Longmont, CO)

— 译自 Table Talk 《Forgoing Retaliation as Salt and 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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