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长老必须接受公开的责备(麦克阿瑟)

作者: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

经文: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我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附你:要遵守这些话,不可存成见,行事也不可有偏心。(提前 5:20 – 21)

教会要保护长老免受假的控告,但不表示眞正犯罪的长老可以免除惩罚。那些继续犯罪的长老,必须承担后果。保罗在这里没有指出特别的罪,长老违反任何列在3:2一7 标准的罪,是在众人面前受责备之根据。在两三人确证后,加上调查,发现是眞的,就要公开的责备。责备意为「显露」。

作为一位领袖,犯罪是很严重的,在处理他的罪时也是严厉的(雅3:1)。这不只限於长老,乃是对教会所有的人,包括长老和会众。但犯罪的长老更是无处而躲,事后能否悔改,是另外一个问题,因为他的信用丧失了,他的服事资格也同样丧失了。他必须接受公开的责备,使众人知道他为什么不能再作领袖。试著允许犯罪的长老暗暗的离开,会造成会众的误解而产生极大的混乱。

服事是一把两刃的利剑,对那些忠心服事的人要给予尊敬和保护;但那些犯罪的人要被挪去以及公开责备。公开责备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其余的人是指其他的长老。当一个长老因犯罪而被公开羞辱,会使其他的长老产生「健康的惧怕」,也使整个会众有同样惧怕之心(太18:17)。惧怕及爱都是正确的动机,使人避免犯罪并遵行神的话(中13:6~11,17:1213,19:1620;徒5:5~11)。箴言9:10说:「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哥林多后书7:1保罗劝信徒,「亲爱的弟兄啊,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这种害怕是因神恨恶罪恶而引起的。

教会必须维特长老有高标准,不合资格的人不能作牧者。今天很多教会把标准降低,甚至让这些犯罪的长老去别处继续服事得到尊荣。教会需要决定是保护人或保护神的名誉。允许犯罪的长老在悔改前继续在职务上服事,会玷污教会和暗示神包容罪恶。那些已悔改的长老可以被会众原谅及接受,但不表示他可以自动的恢复服事,需要视他所犯之罪的严重性,有些罪会使人失掉资格无法恢复职位来服事(根据箴6:33,在性方面犯罪是永远不能逃避责任的 )。

要公开责备长老需要有很大勇气,教会不应逃避这个责任。保罗在21节命令提摩太,「我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你:要遵守这些话」。保罗提醒提摩太,父神、基督耶稣和被拣选的天使都在察看,他们才是应该惧怕的对象,不是对人的反应。天上所有的都关心教会的纯洁,如果教会容忍犯罪的长老,想保护他的名誉,就会损伤天上的名誉。教会必须遵守主耶稣在马太福音18:18~20所教导,信徒要对付罪的原则。

对付犯罪的长老不可存成见,行事也不可有偏心。没有任何人可以受到偏袒,必须要正确及郑重地来责备犯罪的长老。这非容易之事,然而神要求这样行。因为教会的圣洁必须被持守,也关系到教会是否关心神的圣洁和名誉。

— 转自《麦克阿瑟提摩太前书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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