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完全无助的情形(伯特纳,赵中辉译)

作者:伯特纳( Loraine Boettner ) 译者: 赵中辉

亚当以代表者身份被置于一个单就人类顺服的考验中。不顺服的刑罚,很清楚地摆在他面前:“耶和华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 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6—17)因此,罪的刑罚显然就是死——正如堕落天使所遭受的刑罚一样。也象考验天使一 样,那纯粹在考验人是否会是天国中顺服而又心存感谢的子民。那是全然公正、单纯而又清楚阐明的考验,如果亚当悖逆,相信他毫无推脱的理由。

但是,悲剧中的悲剧,亚当堕落了,且全人类的堕落以他为代表。他犯罪的结果,以最广义的意义而言,“死亡”一词便可全然理解。这基本上是一种属灵的死亡,或言与神隔离的威胁。亚当的肉体上并没有死,一直到堕落后九百三十年他才死。但他在灵性上与神隔离,且当他在犯罪的那一刹那,在灵性上他已经死了。从那时候起,他的生命就不停止地走向坟墓。

人今生在罪恶之路,还没有魔鬼走的那么远,因为他仍旧从一般恩典中接受到许多祝福,象健康、财富、家庭和朋友,以及大自然的美,而且他仍旧受到许多控制性的影响。但他是一意孤行,而且如果不加以阻止,人最终结果可能变成完全地邪恶,象魔鬼一样。在他堕落的情况中,他惧怕神,千方百计想要逃避神,其实他是恨神,象魔鬼一样假使放任他去,他会永远留在那种情况中,因为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罗三:10—11)空虚、绝对的空虚,但神一个全能超自然的行动,能拯救他脱离那个情境,因此,假如他要得救,必定是神首先发动来救他, 必定为他代受刑罚,必定洗去他的罪,且使他重新回到圣洁与公义的地位。这正是神所做的,他出于主权的动机来拣选一个人脱离撒但的国度,将他安置于天国。

那些被拣选的在圣经中提到25次之多,太二十四章22节:“只是为选民的缘故,那日子必减少了。”(在耶路撒冷被毁灭时)帖前一章4节:“被神所爱的弟兄 啊,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罗十一章7节:“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八章33节:“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彼前一章1 节:“耶稣基督的使徒彼得,写信给蒙拣选的。”

圣经告诉我们说,神把数以万计的生灵从他们的过犯中拯救出来。为了执行这个工作,三位一体神的第二位基督由童贞女奇妙的降生,取得了人性;神在肉身显现降世为人的过程,与每个正常孩童的出生是一样的。耶稣成为人类的代表,在众人中活出完全无罪的生活,服在律法之下,并且亲自忍受了神对罪恶的刑罚。耶稣完全遵守了神的律法,这些律法曾被亚当所破坏,耶稣无罪的生活已为人类带来完全的公义,也给人进入天堂的权利。因为耶稣有永恒的价值和尊严,他所受的苦就与人在地狱里所要受到的永刑是一样的。藉着他的肉身受死,他把人从罪和死的律中释放出来。救赎大功的果效应验在那些父所赐给子的人身上,这些人被圣灵新造,得到重生,灵命再次活过来。保罗在达罗马人书中宣告此一真理说道: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 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的临到众人吗?……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 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五:12—19)

除非人能看出头一个亚当和第二个亚当间的区别,否则便无从了解基督教的真理。

保罗曾写信给以弗所的圣徒们说:“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了过来。”接着又说:

我们……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他 又叫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他极丰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 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 二:1—10)

在基督教的神学之内。有三类显然有别的归算作为

第一类是亚当的罪被归给我们所有的人,即他的后裔,也就是说:这罪公平而认真地对我们从事控告,以致我们必须为罪自责,并因罪的结果受苦。此点即一般所熟知,也就是“原罪”的教义。

第二类,则以同样明确之方法,将我们的罪转嫁归给基督,以致他因我们罪的结果受苦。

第三类,因基督的义被归给我们,而给了我们进入天堂的保证。当然,我们因基督已亲自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而不用再亲自担当亚当的罪;或说,我们因他的义,均沾其惠(成为有功绩、价值,不算为有罪的)。

总之,这是一项极公平的处理方法。我们怎样由亚当承受了定罪与毁灭的基因,也以同样的方式,由基督承受了救赎的成果,这是十分公平的!在上述各种情况中,所以会有该各种结果,系来自参与(介入)该事者间存在一种密切而不可分的(正式)合一关系。拒绝这三个 步骤中的任何一个,就是拒绝基督教神学系统中的一个基本部分。

因此在救恩的事上,我们在亚当和基督之间看见严谨的平行关系。在上面的经文中,保罗一句堆砌一句的强调,我们不仅是病了、灵性衰竭了,而是根本就在灵性上死 亡了的事实。基督自已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他又说:“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约八: 43)没有重生的人看不见神的国,也没有属灵的分辨方法去听有关神国的话语,更无法进入神国里面去。如果神任凭我们,我们就会象堕落的天使,永远不会归向神。

一 个在灵性上已经死亡的人,无法再度赐予自己灵性的生命,就好象一个在肉体上已经死亡的人,无法再将肉体的生命赐还自己一样。这种属灵的新生需要神那一方超 自然的工作。我们如何进入神的家庭正如我们如何进入人世间的家庭,就是生进去。神自己用超自然的行为,藉着他的圣灵,独断地将我们从撒但的国度中提出来, 并藉着属灵的新生,将我们放在他属灵的国度里面。

一 旦我们被生入神的国里,我们就无法脱离关系,因为将我们带进属灵生命的状况需要一超自然的作为,所以将我们从这状况中取出来也需要一超自然的作为。因此那些已被重生且成为真实基督徒的人绝对不会丧失他们的救恩,而会被神的能力保守经过今生各种试炼和困难,至终进入天国。“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 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后五:17)“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 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十:27—29)

永生的恩赐不是给全人类的,而是给那些神所拣选的人。这不是说任何想要得救的人都遭摒弃,因为神的呼召是:“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廿二: 17)事实乃是,一个在灵性上死亡的人,无法使自已愿意前来。“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六:44)只有那些被圣灵苏醒过来 (灵性复活过来)的人才会有那种愿望或盼望。这些人在圣经中被称作是“选民”,但与这些人相对,有另一组人是我们称为“非选民”的人。至于他们,韩密敦教授非常恰当地写着说:

神所做的就是任凭他们,并且毫不干扰地允许他们走自己的路。他们的本性就是恶的,而神只不过是早就预定不改变此种本性。加尔文派的对手常把神描绘成一个残忍的、拒绝拯救那些愿意得救的人的神,是令人恶心的讽刺。神拯救所有想要得救的人,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本性未被改变的人愿意得救。

–节录自伯特纳的《改革宗信仰》第二章 人类完全无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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