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羔的错误:没听福音靠行为得救,旧约没有重生,解经错误

作者:小草

林献羔身前写过一些《灵音小丛书》,有些在网上还能看到,有些是被印刷出版或再版在教会里流传。此文旨在指出林献羔在救恩论上的一些错误。

在林献羔的《五种永生》里的第三章《被成全的永生》,有下面这么一段话,

请我们翻开希伯来书12:23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神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灵魂”被成全的意思是:由不完全达到完全。灵魂原文只作灵。这些灵不是別的灵,有如天使等,而是义人的灵,“被成全之义人的灵。”他们是在天上的,所以他们是永生的。不过,他们所得的永生,与我们所得的永生不同。我们所得的永生是高超的,是神自己的永生,而他们所得的只是被成全的,或者可以说是补救的,而不是重生的永生。

这班在天上被成全的灵到底是谁呢?他们至少要包含以下几等人:

一、从来没有听闻福音的人

有人喜欢问,那些没听闻福音的人,得救不得救?如果他们和我们一样得救,那又便宜了他们。请我们不用担心,因为神是不偏待人的(罗2:11),神为他们设立了一个补救的方法,使没有机会听闻福音的人可以得到永远活着的机会。他们既然没有听过福音,神就要照着他们“是非之心”来使他们有机会得永生:“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 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罗2:7-8,参看第6节)。不少人把这段经文误用在我们身上,他们认为一个人若要得永生就当行善。但这段经文不是指我们说的,而是另有所指:(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2:13-15)这段经文是用一个括号括住的,说得很详细。“原来……不是听律法的为义。”这是对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说的。他们都有个“是非之心”,可以断定他们的一切行善抑或作恶!如果他们心里相信天地间是有一位创造天地的主宰,他们虽然不认识耶和华是真神,神也就给他们一个补救的方法。如果他们信宇宙有个主宰,而肯行善的话,神就用永生来报应他们,使他们得以完全。这不是因信而得的,而是当作赏赐来报答他们的,如果我们弄清这一点,我们就不会说我们得救是靠我们的善行。“被成全”的永生是神用来给没有机会听福音的人的;但如果他们不信天地间有神,又不肯行善,而一贯作恶,那末,他们的结果就是得着“神忿怒的报应”。】(原文截图附在文后)

在上面林献羔写的这一大段话里,有几个错误。

1。 他说,这节经文:“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神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 ”(来12:23)里的“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 所得的永生不是重生的永生,而是补救的永生/ 被成全的永生。

所有罪人所得的永生都是一样的,都是被圣灵重生。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罪人如果没有被圣灵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就不可能在天上有永生。在圣经里完全找不到有什么“补救的永生”,或“被成全的永生”。

来12:23 里的 “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 乃是指已经离世的信徒的灵魂,因为他们已经离世了,他们的灵魂已经被成全了。他们被称为义人,乃是因信称义,是基督的义被归算给他们。所有的罪人都不可能在基督之外被神称为义,唯独因着信靠耶稣基督才被神称为义人。所以,这些有名录在天上的人,都是基督所买赎的信徒,都是被圣灵重生的人。

麦克阿瑟牧师说,

众信徒也应当明白第二种完全,我们称这为最后的完全;除了我们地位上的完全,圣经也提到最后的完全。事实上,是希伯来书再次使用这词;12章23节,说到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而作者指的是与主同在的众圣徒。请注意,一旦你离去,与主相会时,就会得着一种完全,对吗?那是在你离开肉体的时候。所以,地位上的完全是借着得救领受的,最后的完全是信徒离世得荣耀时领受的。日后会有一个即将来临的完全临到我们每一个信徒,使我们的灵魂得完全。那是我们与一个完全、全新、荣耀的身体联合的时候,对吗?这就是哥林多前书15章所说的;那是最后的完全。”(引自《建立基督的身体》)

2。林献羔认为,从没有听过福音的人,神给他们一个补救的方法,也就是靠行善得救。

林献羔这样的观点是完全背离了福音的真理,因为罪人得救唯独是神的恩典,唯独籍着信靠耶稣基督,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得救的途径。没有一个罪人能靠自己的善行得救,更何况没有一个罪人能靠自己行善。经上说,“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1-12)

认为罪人还能行善得神的悦纳,那是在否定罪人的全然败坏和道德无能,否定罪人是死在罪恶和过犯之中,也是否定了唯独恩典和唯独信心。所以,林献羔所持的这种没听福音也能靠善行得救的观点是极其错误的,是违背了基要真理,应当被抛弃。

麦克阿瑟牧师说,

请注意,如果你没有福音而得救,那么你的救恩是靠行为而得。没有人可以通过这个方式称义,只有一种称义的方式,在第22节说:「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你需要来到基督面前;你需要相信基督,这是唯一的救赎途径。第23节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唯一得救的途径就是相信耶稣基督”(引自《没听到福音就不会得救(麦克阿瑟)》)

3。林献羔引罗(2:7-8)和罗(2:13-15)作为没听到福音的,如果按他们的“是非之心”行善,就可得“被成全的永生”。

这几节经文并不是林献羔所理解的那样,因为没有一个罪人能够靠自己“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非信徒所寻求的荣耀只是世上的荣耀,而不是来自神的荣耀,“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 (约5:44)保罗所说的“荣耀、尊贵、不朽之福”,乃是指神的荣耀,来自神的尊贵,和不朽的神国之福。所以,能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人,只能是指耶稣基督的信徒。只有他们是为着荣耀神而活,是神尊贵的器皿,是等候盼望神国的人。

(罗2:13-15)的前一节经文是,“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罗2:12),这是在说没有律法的外邦人,不按律法灭亡,但并不是说就不会灭亡,而是说,“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灭亡,只是不是按着律法灭亡。” 如果看英文版的就很清楚了,这节的英文是,“For as many as have sinned without law shall also perish without law。”(KJV Rom2:12)意思是,没有律法的外邦人,神不按律法审判他们,但他们还是灭亡的,他们灭亡是因为犯罪。

4。林献羔说,旧约的信徒没有被重生,所得的永生也是“被成全的永生”,见下面原文截图:

旧约的信徒也是有重生,只是旧约不叫重生,而是叫着心受割礼,这在旧约经文里就有,“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我要刑罚一切受过割礼,心却未受割礼的。”(耶9:25)外面的割礼是心里割礼的一个表示,心里的割礼才是真割礼,这就是新约所说的重生。保罗说,“唯有里面做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2:29)“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歌2:11)里面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就是重生。

约翰.欧文说,“尼哥底母,以色列的教师,对此也一无所知。「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么?」耶稣也感到惊异﹐连这位以色列的教师也不明白重生的教义。这教义明明记载在旧约中的应许和其它经文中,上帝要祂的子民在心中行割礼,除掉他们的石心,赐给他们肉心。。。重生和重生的教义在旧约时代已经有了。上帝在每一世代所拣选的人,都是被圣灵重生的。但在基督来到世上之前,这一切都是「在创造万物之神里的奥秘…安排的」(弗三9)。。。在旧约时代神所拣选的人被重生,其方式并不是与新约时代圣灵重生的人有所不同。所有重生都是同一的方法﹐靠同一的圣灵”(引自欧文的《圣灵论》)

林献羔认为旧约的信徒没有重生,以致不如新约的信徒,这是很错误的。基督的教会是由所有的信徒组成的,并不会因为属于新旧约不同的时代就有高低之分。

结语

鉴于林献羔在重生、永生、得救的问题上有错误观点,以及一些解经上的错误,阅读他的文章和书籍,就要注意分辨。如果他所讲的违背了基要教义,那肯定就是错了。如果他所讲的,完全就不在圣经里,比如“补救的永生” / “被成全的永生”,那就得小心了。自己要好好去查看圣经,同时也可以参考一些正统的神学家和牧者的讲道和解经,以免被错误所误导。

附图:截自林献羔的《五种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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