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伯特纳(Loraine Boettner) 译者:赵中辉
基督受死的目的如果是要拯救每个人,我们就得说,神能力不够,或是意愿不强,以致没有完成他的计划。但是既然神的工作总是有效的,那么基督受死代赎的对象,就必然限於那些实际上真正得救的人。阿民念主义以为神的心意可以改变,也可能失败。阿民念主义者说:「神差遣他的独生子来,是要拯救所有的人,但是後来看到这个计划没有办法完成,就改变心意,只『拣选』那些他预先看见有信心肯悔改的人」,是把神说成是一位「有意要作一件事,但是这件事从来没有发生」,又「好像把他的作为寄托在他所创造的受造物身上」的神,其实受造物是在一切事上都依靠他的。
没有一个有理性的人,如果有智慧能力执行他们的计画的人,却会决定作一件他们从来作不到的事,或是采纳一个从来不能实现的计划。人的智慧能力都有限,还会这么作,那么神的智慧、能力无限,岂不更是这么作吗?如果一个人灭亡,我们可以放心的说,那一定是神从来没有打算要拯救他们,也从来没有设计一些方法使他们可以得救,更没有把这些方法付诸实行。
耶稣说:「我为羊舍命」,这就表示耶稣认为他受死的意义与目的,是局限在一个范围里的。如果他只为羊舍命,就代表他代赎的事工不是普遍针对每个人的,因为他对法利赛人说:「你们不是我的羊」;又说:「你们是属於你们的父魔鬼」。耶稣既然这么清楚把法利赛人排除在外,还会有人主张耶稣为法利赛人舍命吗?有天使向约瑟显现,告诉他要为马利亚生的儿子起名叫「耶稣」,因为他降世的使命就是要救他自己的百姓脱离罪恶。所以耶稣来到世上,不是「只使人有得救的可能」,而是「真的将他自己的百姓拯救出来」。而且我们大可放心,拭目以待,因为他只要开始作一件事,就一定已经作成了。
既然神的工作绝不会徒劳无功,半途而废,所以凡被圣父拣选的人,也必然被圣子救赎,且藉圣灵成圣;换言之,拣选、救赎、成圣,这三件事一定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阿民念主义说「代赎是普遍的,针对每一个人」,这会使拣选、救赎、成圣这三件事不均衡发展,因而破坏了神三位一体的内在完美谐和。如果阿民念主义不说普遍代赎,而说普遍救赎,那也有问题,因为普遍救赎代表每个人都得救,就成了普救论。
当基督在他被钉十字架的前一个晚上代祷的时候,宣告蒙拣选者与蒙救赎者是同一批人。他说:「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又说:「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约十七6, 9-10),又说:「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羊舍命」(约十:14-15)。保罗也教导说:「牧养神的教会,就是神用自己血所买来的」(徒廿28);「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五25);「人为朋友舍命」(约十五13)。基督为约翰、保罗这样的人死,不为像法老、犹大那样的人死;他为绵羊死,不为山羊死。除非我们能说法老王与加略人犹大也是基督的羊、基督的朋友、基督的教会,否则我们就不能说基督是为了全世界的人死。
再者,我们既然说「基督为他的教会和百姓舍命」,我们就不可能相信基督为「背道的人」舍命,同时也为「他打算要拯救的人」舍命,这两种舍命的程度会一模一样。神把人类分作两种,他清楚肯定这种人,当然也就暗示他否定那种人。神论到这种人所说的话就不适用於那种人。如果我们说「某人为他的子女劳碌奔波,甚至牺牲健康精力」,就表示我们不认为他的动机只是为了博爱,或说他的安排是为了社会的福祉。照样,如果我们说「基督是为他的子民死」,就不能说他是为了每个人死。
— 转自伯特纳的《预定论》(Reformed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第二篇 加尔文主义五要点 第12章 限定的代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