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 译者:小草
如果我问普通的基督徒,基督为谁舍命?传统的答案是,每个人,每个人,基督为全世界而死,为所有的罪人而死。大多数在教会里的人相信,我相信很多在真教会之外的人,很多与基督信仰有关系的人也相信,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每个人付了罪债,因为祂爱每个人,祂要每个人都得救。这是相当普遍的福音派的观点。耶稣为每个人舍命。耶稣为每个人的罪还清了罪债。我们所要做的是告诉罪人,耶稣是如此地爱他们,以致为他们付了代价,祂要他们得救,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回应。
这一点在福音派神学的结构中根深蒂固,以至于目前最流行的关于教会的书籍《直奔标杆》(The Purpose Driven Church by Rick Warren)的假设是,如果你知道达到某种情绪的技巧,你就能使世上的任何人归信基督,因为耶稣为所有人舍命。这就是流行的观点。
这种观点的结果是,地狱里充满那些基督为他们而死的人。换言之,地狱充满了那些罪债已经在十字架上被还清的人。这样说就更是惊人,不是吗? 另一种说法是,永远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充满了永远被诅咒的人,他们的罪已被基督在十架上完全代赎了。这些将永远在地狱里的人,基督为他们的代赎满足了上帝的忿怒。
正如我们所学的 “绝对无能 “(译注:全然败坏/道德无能)的教义,意味着人得救唯独因为上帝救他们,因此救恩是按照上帝的旨意,也就是主权拣选的教义。 除非上帝拯救,否则没有人会得救,上帝拯救祂所拣选要拯救的人。 你不能指望罪人自己 “决定归向基督”,无论他在情感上或心理上受到怎样的激动,无论他受到怎样的威胁,无论你对他说了什么。 那些会到基督这里来的人是天父吸引来的,他们是天父赐给圣子,因为祂选择这样做。
那么,对这个问题唯一有意义的答案就是,耶稣基督死了,并为所有相信的人的罪付清了罪债,所以祂的赎罪是一种实际的赎罪,而不是一种可以忽视的可能的赎罪。 如果耶稣真的为你的罪付清了罪债,你就不会下地狱,否则就是双重的刑罚。
如果你相信耶稣为世上所有的人的所有罪付了完全的赎价,那么你就必须是一个普救论者。
但是,我们知道代赎罪是有限的。 我们知道不是每个人都能上天堂。 做一个普救论者,就必须无视圣经的教导。
现在,对这个问题的总结就是,基督之死究竟是可能拯救愿意的罪人,还是实际地为不愿意的罪人提供救赎? 唯一可能的答案是,上帝以祂的儿子提供了献祭,为所有相信的人的罪付上真实的、完全的赎价,所有相信的人之所以相信,是因为天父吸引他们,赐给他们悔改、信心、和重生。 因此,耶稣的死为那些上帝要拯救的人满足了上帝的神圣的公义。
这不是我发明的。 这一教义可以追溯到宗教改革时期,追溯到约翰.欧文(John Owe, 1616 年 – 1683 年),甚至追溯到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1834年 – 18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