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独藉着基督的死,基督的血,人才能亲近神(钟马田)

作者:钟马田

经文: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弗二13)

我们基督徒常常犯的一个毛病是,未能明白我们的救恩是何等浩大。我们必须知道自己从前是与基督无关的。然后我们得明白如今我们在主耶稣基督里真正的地位。

使徒说,你们这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从前是远离神的,但如今得亲近了。你是藉着已经为你作成的某件事而得亲近了。那就是福音。听听使徒保罗怎么说。他写信给哥林多人说:“他借着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林后5:18)不是世人自己与神和好。这不是新约的信息。新约的信息是,当人完全失败时,神在基督里,使人与祂和好。我们有圣经摆在面前,神的儿子亲自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除了藉着神的儿子救主耶稣基督,我们没有別的法子亲近神。“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此处的教导是,除非在基督里,否则没有人能亲近神。使徒已经解释过这一点了。所有都是“在基督里”作成的。让我们弄明白这一点。如果我不在基督里,我就永远不可能亲近神。但说得更具体些,是“靠着祂的血”!这是使徒强调的重点。他并不以说“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已经得亲近了”为足,他必须加上一句“靠着祂的血”。这是绝对必要的。基督的血是指基督的死,祂的舍命。

换句话说,我们在基督耶稣里得与神亲近了,主要不是藉着祂的教训。祂固然也教训人,例如登山宝训;但祂若只留下教训,我就仍然与神遥遥隔离。主耶稣基督的教训,以及祂告诉我们如何生活的话,并不能使我们得亲近神。从某种意义来看,这些话甚至会显出人的远离神。例如法利赛人,他们本来以为谨守律法就能使他们得亲近神,但当基督解释律法真正的意思之后,他们才明白原来自己距离神这么远。当你知道神看重人的心愿过于品行,动机过於行动,在神眼中外表和行动都一样不值时,你就体会到基督的教训其实可以完全将你定罪。祂不是藉着教我如何生活,或给我一个榜样去效法,而将我带到神那里。

也不是因祂告诉我神爱我就能使我得以亲近神。我觉得这是现今世代的人对福音最大的误解。人们说,这就是耶稣基督所作的,祂告诉我们神是爱,如此就使我们得亲近神。我们只需要确知神是爱。他们说,这才是人们惟一的需要,因为人们对神的观念错误,只要他们知道神是爱,他们就会奔到神面前,在那里度其余生。不!这种说法完全低估了罪和堕落的后果。如果人们知道神是爱,他们就会对神有更多兴趣吗?当然不会。他们会利用这爱。他们会说:“好吧!既然神爱我,我就可以任意妄为,反正神的爱会赦免我。”这是他们惟一会说的话。所以主耶稣基督并不是只告诉我们神是爱、神会赦免我们,就能使我们得亲近神。旧约已指明“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等等,旧约充满了神的爱,可是它能使人得亲近神吗?不能。这爱本身不能,也永远不会使人得亲近神。这不是正确的途径。

甚至连基督都只有一个方法使我们得亲近神,就是藉着祂的血、祂的死;祂破碎自己的身体,流出宝血,将生命倾倒出来。这就是祂为什么用饼和酒来设立主的晚餐,借此提醒我们祂的死是到神面前惟一的法子。在那里我们对神有了奇妙的认识。主耶稣知道人是多么容易堕入错误和异端里,所以祂命令并设立主的晚餐——饼和酒;破碎的饼和倒出来的酒——它们可以恒久地宣讲一个事实:这是到神面前来的惟一法子。幔子就是祂的身体,必须裂开。基督的死!只有藉着基督的死,基督的血,人才能亲近神。

基督的死如何完成这工?此处有两个主要的观念,我简短地将它们陈述出来。

第一,就是一般人所称的“补赎”(expiation)

基督的血可以补赎我们的罪。记得施洗约翰在主耶稣刚出来事奉时所作的重要宣告吗?他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只有一句话。主耶稣基督,祂是谁?祂是羔羊,逾越节的羔羊,作为祭物的羔羊。祂是将旧约一切礼节仪式总结起来的那一位。神的羔羊,神所供应的羔羊,不是人自己预备的。为什么一定要用羔羊?一定要有祭物?答案是“罪的工价乃是死”。神命令并宣告,人既然犯罪,就必须死。罪的工价乃是死。神也同时命令并宣告,只有牺牲的、代赎的死才能抵偿这工价。所以我们读到,“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神对罪的惩罚是死,属灵的死,永远与神隔绝。不论我们喜欢与否,这都是事实。

不懂律法并不能作为犯法的借口。你在法庭上受审时,不论你是否同意这律法,都没有什么区別。这是神的律法。“罪的工价乃是死。”我们都是罪人。刑罚必须执行,否则神就不是公义的、圣洁的。所以基督为什么要到世界上来?希伯来书的作者说,祂来,“为人人尝了死味”(来二9)。彼得说,祂来是为了“被掛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彼前二24)。这是祂来的原因。

在十字架上发生了什么事?保罗说:“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神取走了我的过犯,把它归到耶稣基督身上;祂把我的债也放在耶稣基督身上;神向祂追讨罪债,祂就付清了。这是神在基督里的救恩之道,就是藉着基督的死。

基督为什么必须死?答案是,“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神击打祂,好叫我们不致受击打。这就是为什么祂必须死,必须流血的原因。这是罪债得偿惟一的方法;否则罪永不得赎。

有一次彼得拔出刀来护卫耶稣,基督实际上对他说,彼得,收刀入鞘吧!岂不知我能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保护我么?我大可以不受一点苦而直接回到天上,可是我来是为了应验经上的话(见马太二十六51~54)。“祂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祂本来可以避免这一切。可是祂若避开了,你我就会死在罪中。祂必须死,这是神赦免的方法。藉着祂的血!藉着祂倾倒出的生命!现在你应该明白为什么保罗必要带进这一点。没有这一步骤,就没有赦免,我就不能亲近神。所以了结罪过是绝对必要的。

在我亲近神之前,我的罪必须先对付。我自己是无能为力;神的律法谴责罪,而这律法必须得到满足;基督必须来满足它。祂是完美无瑕疵的;祂代我们担当了律法要求的刑罚。神的律法所造成的拦阻已经除去了。这条道路畅通了,罪的阻碍已被挪去。

基督的血还能作第二件事,就是永约之血

请注意主耶稣基督在教导有关守主的晚餐时,祂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提醒哥林多人说:主耶稣在“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这些是圣经用的词汇。用血来印证约。换句话说,介于神和人之间的新约若没有基督的血洒在上面,就无法确立。这是保证的印记

单单罪被承担还不够,在我得亲近神之前,我必须被纳入新约之下;而基督就是新约的中保。祂站在神和人中间。祂是将我们带到一起的中间人。祂伸出一只手给神,一只手给我们。祂是神,祂也是人;是的,祂是完全的中保。所以藉着这约的血,我得以亲近神。

— 节录自钟马田的《以弗所书释经讲道:神的和好之道》第17章 基督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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