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亚当的后裔生来都是可怒之子(钟马田)

作者:钟马田(Martyn Lloyd Jones)

经文: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祂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慾,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样。(弗2:1-3)

除非你明白罪的教义,否则就不能明白道成肉身的教义。圣经告诉我们:人类是在这样一种光景中,以致于那位可称颂之圣三一神的第二位必须从天上来到地上。祂必须降到地上来,取了人性,生为一个婴孩。在人类能以得蒙救赎之前,这是绝对必要的。为什么呢?因为罪,因为人的罪性。所以,你看!除非你清楚明白罪,否则就不能明白道成肉身。当你注视各各他山上的十字架时也是如此。什么是十字架?它有何意义?它告诉我们什么?在那里发生了什么事?我再说一次:除非你清楚罪的教义,否则你不可能明白我们主的死、和祂在十字架上所为我们作成的事。许多人对于我们主的死所抱持的观念是全然模糊不清的,原因完全在此。他们不喜欢代赎的教义,他们不喜欢受刑罚之痛苦的教义。那是因为他们完全不明白问题的所在。那是因为他们没有从在罪中之人开始。这些都是基督徒信仰最核心的教义;除非从人类在罪中之可怕的困境来理解,他们不可能会明白这些教义。

我敢说除非你明白圣经上这个罪的教义,否则你不可能明白此时此刻在世上的人生。更进一步地说,我认为你离了这个教义就不可能明白整个人类历史,以及它一切的战争、一切的争斗、一切的征服、历史上的灾祸、和它一切的记载。我敢说:除了圣经上罪的教义之外,这一切都没有恰当的解释。世界的历史其实只能从圣经上所记人类堕落、在罪中这个教义来明白。读读历史哲学方面的书,就会发现那些书籍是错误百出的。他们不知如何解释事实,无法提出恰当的解释;他们一切的观念全部都是受到历史扭曲的。那是因为他们从未明白起点是人类堕落在罪中的光景。

弗2:1-3 的教训是整本圣经论到在罪中之人的教训,即:我们生在这世上时,就是带着悖逆的天性生的。我们生在世上时并不是“中性”的,不是不偏不倚的。我们生下来时,甚至不可能走在中庸之道上。我们生下来时,就极度偏向某一面了。大卫在诗篇五十一篇第五节明确地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这在自我分析和心理学而言是何等的精辟深邃啊!你若要找心理学,就读圣经吧!这里有一个人正在自省,就是大卫。他回想起自己作过的事,就是姦淫,和随之而来的谋杀。他醒悟过来,省察自己,仿佛自言自语说:我怎么能作那种事呢?一个人怎么可能会作那样的事呢?是什么因素使得一个人变成会作这样的事呢?那是怎么回事呢?他说:只有一个答案,其意义深远,就是:我是在罪孽里生的——我是在罪孽里“成形”的——而且,“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我)就有了罪。”

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时,我们的天性就已经受到玷污了。我们从我们的祖先和父母承袭了有罪的天性,我们是从这里开始的。所有的倾向和欲望都已经存在了,世界所作的不过就是给我们一个表现的场所罢了。

离了原罪的教义,你不可能明白现在的世界。原罪的教义内容大致如下:有一个人,亚当,是人类的代表,他犯罪、悖逆、堕落,结果祸延他所有的子孙。我反对你从其他任何角度来解释罪的普世性。原因很简单,因为那是根本不可能作到的。其他每一种理论都失败无用。我们若要相信新约圣经,就必须相信创世记开头几章,原因就是在此。除了这一点,你不可能有真正的救恩教义。这两者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就如保罗在罗马书第五章,后来又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证明的。人类的问题就是在此,他之所以成为现在的样子,原因就在这里。亚当堕落了,犯罪了,结果他所有的后代都是在败坏中生的,天性都受到玷污。这是普世性的,每一个地方都是这样。我们都是在罪恶中,都是悖逆之子,都继承了堕落的天性,这天性以我们即将要思想的方式表现、显露出来——“放纵肉体的私慾,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所以是在神的忿怒底下,是全然无望的。

除非我们明白神的忿怒和神的审判这个教义,否则我们永远不可能真正明白为什么主耶稣基督、神永远之子必须到这世界来。身为基督徒,我们相信神的儿子曾经来到这个世界,撇弃祂永远的荣耀,成为降生在伯利恒的婴孩,忍受祂所遭遇的一切,因为那是我们得救绝不可少的。但问题是:为什么它是我们得救必不可少的呢?为什么在我们得救以前必须先发生这一切呢?如果有人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没有充分考虑神的审判和神的忿怒这个教义,我必要抗议。当你查考十字架的伟大教义和我们可称颂之主救主的死时,这一点就更显得真实了。基督为何而死?祂为什么必须死?如果我们说我们是藉着祂的血得救的,那么,为什么我们是藉着祂的血得救呢?在我们得救以先,为什么祂一定得死在十字架上、埋葬、又复活呢?只有一个答案足以回答这些问题,那就是神的忿怒这个教义。除非这个教义是真实的,否则我们的主死在十字架上就不是绝对必要的。所以,你看见我们思想这件事是极其要紧的。

我要从非常实际的角度来说。从真正传福音的观点看来,这个教义是必不可少的。众人为什么不相信主耶稣基督呢?为什么大家不都是基督徒、不都是基督教会的肢体呢?为什么他们根本就没有考虑主耶稣基督呢?归根结底,这个问题只有一个答案:他们之所以不相信祂,是因为他们从未看见自己对祂有任何需要。他们从未看见自己对祂有任何需要,是因为他们从未明白自己是罪人。他们从未明白自己是罪人,是因为他们从未明白关于神的圣洁、公平和公义的真理,他们对于神是永远的审判者、对于神对人的罪之忿怒毫无所悉。所以,你看!这个教义在传福音上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我们真相信救恩,相信我们绝对需要主耶稣基督,就必须从这个教义开始着手。这些就是我们应该思想这个教义的理由。使徒提出这些理由,我只不过加以复述罢了。

使徒所说的头一件事是:所有生在世上的人,都在神的忿怒底下。他说我们都是“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样。”我们全都是可怒之子,和所有人一样——那就是“和別人一样”的意思。我非常清楚知道,我们现在所面对的这个惊人教义现今不单是不受欢迎,甚至遭人恨恶、憎嫌。现代人有个由来已久的观念,认为“神是慈爱的神,我们必须只从爱的角度来思想神。”大家都说:谈论神的忿怒是无法与“神是慈爱的神”这种神观并存的。

根据圣经的教导,神的忿怒只不过是神的爱另外的一面罢了。它是拒绝神的爱无可避免的必然后果。神是慈爱的神,但神也同样是公平、公义的神;如果神的爱遭人摒弃、拒绝,那么所剩下的就只有神的公平、公义、与忿怒了。

这是圣经随处可见的教导,我们现在就来证明这个论点。在旧约圣经一开始就可以见到,当人类在伊甸园中堕落以后,神来寻找他,对他说话,向他宣告审判。神将他赶逐离开伊甸园,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口基口路口伯和发火焰的剑。发火焰的剑是什么意思呢?它是神公平的剑,是神忿怒和刑罚的剑,因着人的罪而刑罚他,使他不能再回头来吃生命树的果子而永远活着;它所代表的就是这件事。一开始,神公义的审判和祂对罪的忿怒就彰显出来,而且贯穿整本旧约圣经,出现在洪水的故事、所多玛和蛾摩拉的故事,以及以色列子民多次遭受的刑罚,无论这些刑罚是全国性的,或个人性的。旧约圣经充满了这件事。神颁布祂的律法,并且宣告说:人若干犯律法,祂必要刑罚——那就是祂的忿怒。当他们干犯律法的时候,神就刑罚他们。祂刑罚个別的人,也刑罚整个国家,就是祂自己所拣选的百姓。祂刑罚他们,将祂的忿怒倾倒在他们身上,兴起迦勒底人的军队,上来劫掠耶路撒冷城,将百姓俘掳到巴比伦。这是神的忿怒与公义审判的彰显。它在旧约圣经中随处可见;除非你接受神的忿怒这个教义,否则确实无法相信旧约圣经。

当你来看新约圣经时,仍然随处可见这个教义。新约圣经头一个传道人是施洗约翰。他说什么呢?他说:“逃避将来的忿怒” ——“你们每一个人都要悔改、受洗,要逃避将来的忿怒。”法利赛人来要受约翰的洗,他看着他们,说:“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这是他重要的信息。事实上,这也是我们主耶稣基督自己的信息。但是,最令人惊讶的是,约翰福音第三章十六节普遍被引用为神是慈爱的神之最重要的陈述,我们却在其中见到神的忿怒这个教义:“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为什么祂要这么作呢?答案是“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永生之外的另一条路是灭亡。这是约翰福音第三章十六节所教导的。约翰福音第三章三十六节还要更清楚,“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换句话说,所有的人都在神的忿怒之下;除非我们相信神的儿子,否则神的震怒常在我们身上。还有什么比这更为清晰、明确的呢?它出现在爱的使徒约翰所写的福音书内。

使徒保罗也同样清楚地教导同一个真理。他对雅典人讲道时说:“祂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祂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审判!神的忿怒!我们在罗马书第一章第十八节读到:“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除了这个,保罗没有別的福音;他之所以传讲福音,就是因着神的忿怒。在我们正研读的这卷以弗所书的第五章第六节,你同样可以见到这件事,保罗说:“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第一章最后一节,讲述他所传的福音时,也说帖撒罗尼迦人归向基督,等候祂从天而降。为什么呢?他说:因为祂要“救我们脱离将来的忿怒”。同样的观念也见诸于希伯来书几个地方。如果你一直看到启示录,会发现一个最引人瞩目的片语,论到“羔羊的忿怒”。这似乎是相当矛盾、弔诡的。你总是从纯真、与人无伤的角度来想羔羊的。然而那里却用这个意味十分深远的片语:“羔羊的忿怒”。那要凭公义审判世界的,就是那除去所有世人罪孽之神的羔羊。所以,认为爱与忿怒相互矛盾的论调,相当明显是否定了圣经清晰的教训。事实上,我甚至还要说:除非我们从神对于罪的忿怒这个观念开始,我们根本不可能明白神的慈悲怜悯,不可能明白神的爱。只有当我明白神对于罪的忿怒,才能充分明白祂预备一条得救脱离忿怒之道路的意义。如果我不明白前者,就不明白后者,那么我谈论神的爱,只不过是不牢靠的滥情罢了,其实就否认了圣经上神的爱之伟大教义。

使徒的教训是:一直到我们相信主耶稣基督之前,我们都在神的忿怒底下。神的忿怒是神恨恶罪的一个表现,是神刑罚罪恶的表现。这是清楚的陈述,大意是:我们若是死在罪中,就走向永远的刑罚。那就是圣经的教训。神对于罪恶的忿怒,最终是彰显在地狱里,那里有那些仍然在神的生命以外之男女,在悲惨而可怜的状态中,作他们自己私慾和情慾的奴隶,他们是自私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使徒的教训是:那就是所有非基督徒的地位。他们此生是在神的忿怒底下,来生也依然在神的忿怒之下。根据圣经所说的,这就是罪人的地位。你若是反对这种观念,就是反对圣经,为自己建立某种哲学观念,与圣经清楚的教训背道而驰。

使徒说我们所有人生来就在那种光景中——“本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样。”“本”这个字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在前一篇信息中已经指出:这个字只有一个意义,就是“生来”。我们生来就是可怒之子,像別人一样。你注意使徒并不是说我们因着天性“变成”可怒之子;他乃是说我们“本为”可怒之子。换言之,使徒与整本圣经是一致的,他并不是教导说:我们来到这世界时是无罪纯真的、或无善无恶的,然后,因着犯罪的缘故,我们才成为罪人,因而落在神的忿怒底下。那不是他所说的,他所说的正好相反。他说我们生在这世界时就是在神的忿怒底下。从我们诞生伊始,我们就已经在神的忿怒底下了。神的忿怒不只是将来要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也不只是因着我们的行为举止而招惹的事。有些人却教导这类的论调,但正如我们将会看见的,那不单是断然否认这里的教训,也否定了圣经其他地方的教训。使徒并不是说:只是因为我们的天性、或我们天性的表显,所以我们才在神的忿怒底下。他说:我们“生来”就在那种光景中。

“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林前15:22)亚当就是全人类,他是全人类的代表。他是我们团体的头。主耶稣基督怎样是所有得救之人的代表,将祂的义归给我们,亚当也照样是我们的代表,将他的罪归给我们。我们在他里面堕落,也在他里面、因着他的举动而被定罪。完全一模一样的是,那些相信基督的人是蒙祂救赎,因着祂为我们成就的工作而在祂里面得救、在祂里面为义的。使徒的论点就是这样。你如果相信关于基督的这一面,就必须相信关于亚当的另一面。你如果否定后者,其实就是否定前者。

虽然我们全都死在过犯罪恶中,满了恨意,也彼此恨恶,受罪玷污,在实际生活中充满罪恶,生活在过犯罪恶中,在神的忿怒底下,是完全无助无望的;但是,我们所得罪的这位神,我们所触犯的这位神,却亲自为我们预备了拯救之道。祂在祂亲爱的儿子里面这么作,祂甚至不爱惜自己的爱子,叫祂为我们忍受各各他的痛苦、伤痛、与羞耻,并那残酷的死。纵使我们有在亚当里的罪,还有我们自己所犯的罪,纵使我们所应得的除了祂永远的忿怒之外无他,祂依然为我们预备、提供那得着完全拯救、并与祂自己和好的道路。那就是神的爱!难怪诗人会说:“爱竟如此奇妙,如此神圣!”神为我们这些只配得着祂永远忿怒的人成就了那事,是我们自己永远无法作到的。

“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祂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4-5)神的名是当受称颂的!

— 节录自钟马田《以弗所书注释:卷二 第2章 – 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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