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巴文克(Herman Bavinck) 译者:赵中辉
死人的复活是随着基督的显现而来。虽然一般说来死人的复活有时也归因于神(林前6:14;林后1:9),但是更明确地说,这却是神儿子耶稣基督的工作,是神将生命赐在他里面(约5:26,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 ),使复活在于他,生命也在于他(约11:25),并且从他口中要发出有权柄的声音,叫一切在坟墓中的死人都复起(约5:28—29,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 )。这里所说和圣经他处的经文一样(但12:2,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太10:28,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徒24:15,并且靠着神,盼望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就是他们自己也有这个盼望。启20:12—13,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都清楚地教导,所有的人,不论义或不义的,都将要复活。
自神从起初确立了敌对以来,在女人的后裔与蛇的后裔之间就有一很大的区分(创3:15)。而在旧约中这区分继续在塞特与该隐、闪与雅弗、以色列与列国间存在着,并且在以色列中又有蒙应许的儿女与人的儿女之分。虽然基督第一次降临的目的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3:17),但当他来到世上时,却确定并加强了这区分。藉着他的道与位格,他带来了审判,并且在人中间作一分隔(约3:19—21)。一直到目前为止,它都是一项审判,并且将在最后的审判中达于最高潮。
确实有一个历经所有人类、世代、家庭与个人的审判。如果我们能识透人心的隐秘处,我们就更能知道有关审判的事,并且更深信它的存在。虽然如此,世界历史却并不是那最后的审判。因为有太多的罪恶没有受到刑罚,有太多的善良没有得到报偿,而且我们的良心也不会满足于现行的律法。人类的头脑与良心、理性与意识、哲学与宗教,以至整个的世界历史,都要求一最后、公正与决定性的审判。
根据圣经的见证,我们正向着这样的审判移动着。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虽然神自己是全人类的赐律者与审判者(创18:25;诗50:6;赛33:22;雅4:12),但这最后的审判却特别由父委派,由为人子的基督来处理(约5:22;徒10:42;17:31;罗14:9)。审判活人与死人,完全是他为中保的工作,是他升高的最后一步。从此,事情将变得明显,即基督已经完全成就了父所交托给他的一切,已经将他所有的仇敌置于他的脚下,并且已经完全、永远地救赎了他的整个教会。
而当基督开始审判的时候,我们也能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审判:绝对仁慈、亲切,同时也是一极公正的审判。因为他知道人的本性,和在人里面的一切;他知道人心的隐密处,并且看穿所有的邪恶与其中的堕落,但他也看到那出现在人里面最微小的信心与爱心。他不按外貌审判人,也不偏待人,乃是按真理与公义来判断人。他将用律法与福音作基准,来审判人的行为(太25:35以下)、言语(太12:36)与意念(罗2:16;林前4:5),因为没有一件事是隐藏得住的,每件事都将显露出来(太6:4;10:26)。对那些能与彼得一同说,“你是无所不知的,你知道我爱你” 的人而言,这审判是安慰的来源。但对那些不愿基督作他们之王的人来说,这审判就成为惧怕与极为恐怖的原因。
审判为人与人之间带来一完全、永远的分隔。正如在以色列中的一些人所说:“神没有看见,雅各的神也不注意”,并且更进一步的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他喜悦他们”,或说,“公义的神在哪里呢?”(玛2:17),照样,现今也有人用没有最后的审判,在今生与世界历史完结之后仍有悔改的可能,因此所有的人,甚至魔鬼,终将分享到救恩,或者不敬畏神,继续在罪中刚硬己心的人才将永远地归于虚无的思想来取悦他们自己。
但无论如何,良心与圣经二者都将不赞成这些空泛的想象。当审判的那一夜,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人在田里工作,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路17:34—36)。义人将往永生里去,但恶人却将往永刑里去(太25:46)。虽然有一个荣耀的天堂,但同时也有一个欣嫩子谷(即地狱),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可9:48),在那里人必要哀哭切齿(太8:12),在那里,黑暗、堕落与死亡将掌权直到永世(太7:13;8:12;启21:8)。那是神显明他可怕忿怒的所在(罗2:8;9:22;来10:31;启6:16—17)。
虽然如此,在临到所有邪恶之人的永远刑罚上也有一个很大的区分——等级或程度上的区分。凡不知道摩西律法的异教徒,犯了由他们本性所能知道律法上的罪,也必不按律法灭亡(罗2:12)。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和蛾摩拉、推罗和西顿所受的,要比迦百农与耶路撒冷还容易受呢(太10:15;11:22、24)!凡明白神的旨意却不顺从去行的,必多受责打(路12:47)。甚至在邪恶的灵中间,按其邪恶的程度也有所区分(太12:45)。因此每个人都必照自己所行的受报(太16:27;罗2:6;启22:12)。审判是如此地完全,以致没有一个人能够在任何一点上加以批评;他的良心将全然证明此点。正如基督在世上时只用属灵的兵器争战,照样在审判大日时,他也将藉着他的话与审判,在所有人的良心中证明他自己是公正的。
我们都知道他是诚信、真实的,他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从他口中所出的利剑,就是神话语的剑(启19:11、15、21)。因此在世代的末了,不论愿不愿意,所有的人都将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2:10、11),刑罚恶人的本身并不是最后的目的,乃是要将神在基督里得胜的荣耀,显明在他一切的仇敌身上。罪人将从世上消灭,恶人将归于无有。我的心哪,要称颂耶和华。哈利路亚(诗104:35)。
— 节录自巴文克的《基督教神学》第24章 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