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3:15(原始福音)的意义(Thomas,小草译)

作者:德瑞克·托马斯(Derek Thomas) 译者:小草

译注:此译文括号里的经文为译者所加,原文只有章节号没有给出具体的经文。

可能除了这节经文:“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约3:16)之外,圣经中没有哪一节经文比创世记 3:15 更关键、更明确的了:“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

正如亚历克-莫泰尔(Alec Motyer)写道:“圣经的完整内容并没有被记在每一节经文中,但我们可以期待每一节经文都为完整的内容做预备和留出空间。这就是创世记 3:15 中出现的情况。”几个重要的问题一起在创 3:15 里同时出现:

首先,创世记3:15 确立了贯穿旧约的一个原则,即期望的救主是亚当和夏娃的后裔。因此,夏娃认为她的长子该隐就是对此的应验(创 4:1,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怀孕,生了该隐(就是得的意思),便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 ),这是个不成熟和严重的错误。同样,上帝在与族长亚伯拉罕立约时,也刻意回应了这一应许,发出了 “后裔 ”的回音,就像教堂里的钟声(创 12:7,耶和华向亚伯兰显现,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亚伯兰就在那里为向他显现的耶和华筑了一座坛 ;13:15-16,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后裔,直到永远。我也要使你的后裔如同地上的尘沙那样多,人若能数算地上的尘沙才能数算你的后裔;15:3 亚伯兰又说,你没有给我儿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后嗣、13,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的确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18,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17:7-10,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神。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12,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19,神说,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21:12,神对亚伯拉罕说,你不必为这童子和你的使女忧愁。凡撒拉对你说的话,你都该听从。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22:17-18,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等等。)

阅读圣经的人都不会忽略这个联结的线索: 上帝在以色列历史上所做的一些事是出于伊甸园里的一个应许。当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她将怀孕生子时,加百列向她宣布她要生的儿子: “他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主神要把他祖大卫的位给他。”(路加福音 1:32)这里显然有一短句是来自神对亚伯拉罕和大卫说过的话。(创 12:2,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 ;撒母耳记下 7:9,你无论往哪里去,我常与你同在,剪除你的一切仇敌。我必使你得大名,好像世上大大有名的人一样

其次,它确立了上帝将祂的子民从罪恶中拯救出来的参数。创世记3:15 自古以来就被称为原始福音(Proto-evangelium),因为它是人类在伊甸园堕落之后,上帝救赎计划的第一次记载。当亚当和夏娃没有遵守行为之约的条例时(创 3:6,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上帝并没有按照公义的要求毁灭他们,而是通过应许一位救主(创 3:15)启示了恩典之约,这位救主将恢复被毁灭的领域。

上帝赐给的恩典是重价的:救主的脚跟将受伤。显然,在上下文中,这是一个比喻,与蛇的头被打伤形成对比,这涉及到代替性的流血。神为亚当和夏娃提供遮掩的皮衣(创3:21,耶和华神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的幕后似乎有发生代替性的流血。需要流血罪才能被赦,这也是为什么亚伯的献祭(羊群中头生的羊)被接受,而该隐所献的祭(地里的出产)却不被接受的原因(创 4:3-5,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地发怒,变了脸色 )。赦罪的方式现在已经清楚:“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 9:22)

第三,创3:15这节经文为世界的混乱做出了宇宙性的解释: 撒但在工作。诚然,这里没有提到撒但,只提到了一条蛇。亚当和夏娃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受到相应的惩罚,但他们的行为与蛇的恶意紧密结合,难以分开。除了 “自由意志 ”之外,还有更多关于罪的解释。蛇是 “耶和华神所造”(创 3:1,耶和华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对女人说,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的一部分,但牠不再是神造牠时的样子了。

创世记为这一叛逆的根源和本质蒙上了一层面纱(罪在伊甸园堕落之前就已存在),在其他地方也只是部分地揭开了面纱(历代志上21:1,撒但起来攻击以色列人,激动大卫数点他们 ;约伯记1-2;撒迦利亚书3:1-2,天使(原文作他)又指给我看,大祭司约书亚,站在耶和华的使者面前,撒但也站在约书亚的右边,与他作对。耶和华向撒但说,撒但哪,耶和华责备你,就是拣选耶路撒冷的耶和华责备你。这不是从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吗?;尤其是彼得后书2:4,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 ;犹大书6,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 )。创世记 3:1 似乎说,夏娃的罪不只是内在的,而是来自外面。蛇真的说话了吗?为什么不呢?看看它在圣经中是如何成长为启示录第 12 章中的大红龙的!蛇是杀人的和说谎的(约翰福音 8:44,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 ),也是迷惑人的(哥林多后书 11:14,这也不足为怪。因为连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以弗所书 6:11,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 )。

第四,从一开始就确立了神的国度胜过黑暗国度的原则。耶稣在该撒利亚腓立比也重申了这一点:“地狱之门 ”是绝对与耶稣基督的教会敌对,但耶稣向祂门徒保证,教会必得胜(马太福音16:18,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救赎的工作是在敌占区展开的,撒但和他的差役在这里进行殊死和不懈的敌对。这种敌意是难以想象的卑鄙和残忍,若忽视它,就会自食其果。

从某种意义上说,救赎的故事到最终并非是个悬念,在翻到最后一页之前,故事的结局都是不确定的。蛇在火湖中的确切命运是直到最后才揭晓(启示录 20:10,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 ),但从一开始牠的灭亡就已注定。基督徒作为门徒是在有得胜的保证中争战,而不是在可能失败的情景下去争战。我们要为争战而装备、随时准备打战,但我们要确知与敌人的决战已经发生过了并已取得了胜利!

— 译自《The Significance of Genesis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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