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草
据说孙宏广最近作了一系列的讲座,总共有好几个小时,题目叫着《悔改并非得救的条件》,有人转发了其中的一些给我。孙宏广在讲座里说道,
“我们反对悔改是得救的条件,更具体点,我们反对人的悔改是上帝救赎能够成功落实在他身上的条件。也就是我们反对,在上帝绝对的主权之下,在上帝要救的对象的身上,设定上帝拯救他的限定。如果条件可以被限定来替换的话,我们反对的正是这件事情。。。因为为了捍卫神恩独作的教义,我们也是为了捍卫无条件拣选与救赎的真理,所以,与我们完全相左的,或者相对的,这样的教学,我们是坚决反对的。”(引自孙宏广的《悔改并非得救的条件》第5讲)
孙宏广花几个小时的时间,就是为了论证悔改并非是得救的条件,以他自己的解释,目的是为了捍卫神恩独作和无条件的拣选与救赎。难道坚持悔改是得救的条件与神恩独作相冲突吗?也与无条件的拣选相冲突吗?
首先,神的拣选确实是无条件的,是在创世之前神主权的拣选的,这是加尔文主义五要义之一。而罪人的得救则是发生在还活在世上的时间里,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罪人要对神有效的恩召作出回应,也就是认罪悔改和相信。这也就是为什么福音的信息里必须有悔改和相信。
《西敏小要理问答》第85问:为使我们能以逃脱因罪所当受之神的忿怒和咒诅,神吩咐我们做什么?
答:为要逃脱因罪所当受的忿怒和咒诅,神吩咐我们信服耶稣基督──悔改以致得生,并勤用基督所设立的一切外在蒙恩的管道(means of grace),好叫救赎的益处归于我们。
略解:神的律法说:谨守遵行者必得生,违者必致死。可是,人办不到,虽然他竭力遵行,但还是天天触犯律法。但神是怜悯人的神,祂提供了一个我们可以得救的方法。这里告诉我们,这方法就是相信与悔改(repentance),这是得救的内在方法,另外还要勤用一切外在方法。

再来看《西敏信条》:人因堕落使自己无法借这约得生命,而主愿意立第二个约,这约通称为「恩典之约」(covenant of grace)。神在这约将生命与救恩借耶稣基督白白赐给罪人;这约的要求是︰罪人必须信耶稣基督,才能得救;这约的应许是︰神将圣灵赐给一切预定得生命的人,使他们愿意相信,也能够相信。(7:3)
悔改(repentance)得生命是一种福音性的恩典,所以每一位福音使者不但要传讲相信基督,同时也要传讲悔改得生命。(15:1)
虽然我们不能靠悔改达到任何偿罪的功效,也不可将悔改当成罪得赦免的理由,因赦罪乃是神在基督里白白的恩典;虽然如此,每个罪人还是都需要悔改,人不悔改就不得赦免。(15:3)

从上面所给出的几点《西敏信条》和《西敏小要理问答》就可见,得救是有条件的,并非无条件。条件就是相信与悔改,人不悔改就不得赦免。而且,悔改与相信与神白白的救恩完全没有冲突,因为悔改的心和信心也是神所赐的,而不是人靠自己就能够悔改和相信。
至于神恩独作,这是对的,因为“救恩出于耶和华。”(拿2:9)“但义人得救,是由于耶和华,他在患难时做他们的营寨。”(诗37:39)天下没有一个罪人能靠自己的行为得救,人的得救全然是神主权的恩典,毫无人的功劳。有的罪人之所以会相信和悔改,这是神的恩典,而不是人的功劳。经上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弗2:8-9)
孙宏广说,“我们反对人的悔改是上帝救赎能够成功落实在他身上的条件。” 他这纯属就是在反对一个伪命题。因为,上帝要救赎的人,一定是会相信和悔改的,根本就不会有上帝的救赎不能成功施行在祂所拣选的人身上。这也是加尔文主义五要义之一,即不可抗拒的恩典。一个人之所以悔改,正是因为神赐下恩典,以致他能相信和悔改。至于说不悔改就不得救,并不是在说,神要救赎的人会以不悔改来阻碍神的拯救,以致神的救赎失败,而是要说明,不悔改的人是不得救的人,正是因为神的救恩并没施行在他的身上。
最后,孙宏广声称救赎是无条件的,这是与他的“悔改并非得救的条件”是一样的错误。前面已经论证了,得救是有条件的,就是相信和悔改,就不再赘述。
实际上,简单地说,如果悔改不是得救的条件,那么,一个罪人不需要悔改也可以得救,但这是极为荒谬的。因为,得救是指罪人从罪中和神的忿怒中被救赎出来。经上说,主耶稣乃是“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如果罪人都还没从罪中悔改过来,还怎么称得上是得救的呢?!
主耶稣清楚地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13:5) 这不就是清楚地表明,悔改是得救所必不可少的吗?看看莱尔对此节经文的解释,他说,“任何人若要得救,有两件事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必须悔改,必须相信福音。若不向上帝悔改,若不相信主耶稣基督,就没有人能得救。”(引自《得救所需要的:必须悔改,必须相信福音(莱尔)》)
钟马田说,
“为什么悔改是绝对必要?如果你知道圣经的教导,你就不难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悔改是得救所必要的,不要搞错了!没有悔改,就没有得救。没有悔改,就不能来基督这里。祂自己说了,悔改带来赦罪(repentance leads to remission of sins),这是绝对必要的。为什么呢?答案在这里。什么是得救的目的?为什么神要给我们这么大的救恩?为什么神的儿子要来这世上受死和复活?答案是,不只是为了赦免我们的罪,当然,这包括在救恩里,但这并不是主要的目的,也不是终极的目的。救恩的终极目的是要把我们从罪中拯救出来。” (引自《悔改是赦罪之门:没有悔改就没有得救!(钟马田,小草译)》)
可见,孙宏广花费几个小时所作的一系列的《悔改并非得救的条件》的讲座,竟然是在维护一些与圣经和西敏信条相违背的谬论。他这样做,是不是在谬解圣经?是不是在诡辩?是不是在散布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