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k Raymond
作为新教基督徒,我们都相信唯独因信称义。这意味着我们的信心,而不是我们的行为,是我们所理解的称义教义的核心。当基督徒开始努力理解这荣耀的真理时,他们往往会提出一些重要的问题,诸如:
为什么称义既需要信心,又不靠着行为?
如果我们要简化“行为”一词的定义,我们可以笼统地把它归为一类:我们可以在神面前依靠自己去做的事情。你可以把任何事情放在这一类里:道德、受洗、坚信礼、参加教会活动,等等。行为是我们认为好的事情,可以作为神面前站立的基础。所以如果有人说:“我是因信称义”,那么我们就要问他这样说是什么意思。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有些人所说的信其实是一种行为。换句话说,他们说自己得以称义是因为他们坚持了自己的信心。
我喜欢史瑞纳在他的罗马书注释中所写的:“行为是一个人自己能力所带出来的结果,但相信则意味着依靠另一位。”归根结底,信心是什么?信心是信靠神,而不是信靠自己。如果信心是信靠自己,那这信心本质上就是行为,因为它的对象是自己的功劳而不是另一位所成就的。想一想创世记15章6节中的亚伯兰:他信神,就以此为他的义。他对于后裔会比天上的星星还多的信心不是建基于他自己的能力上,而是相信神可以使这一切发生。
我们的信心不是行为,因为信心是相信另一位的能力,而不是依靠我们自己。
那么,我的信心如何在称义上发挥作用呢?
如果靠的是信心不是行为,但我还是付出了行为,那么我的信心如何发挥作用呢?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十一章第二条这样说:“如此领受并依靠基督和祂义的信心,乃是称义的惟一工具”。这是厘清前面的问题,激起我们喜乐顺服基督的关键。“工具”一词帮助我们看到其中的联系。信心是工具,我们据此紧紧抓住基督,领受祂的一切好处。正如司布真所说:“依靠信心称义,但不是因信心本身,而是因为信心抓住的是基督的顺服。”
还记得我们的始祖被禁止回到伊甸园的入口吗?那里有天使拿着火焰的剑把守。这表明任何人都无法靠着行为回到神那里。踏上这条路,必然会带来死亡。然而,基督以人的身份来到我们中间,祂履行了完全顺服行为之约的所有义务。祂在我们失败的每一个方面都成功了,为祂的子民赢得了永恒的义。藉着基督的顺服——祂为我们所做的和为我们死——我们已经赢得了义。信心寻找到了这一点,并紧紧抓住基督,基督是我们永恒的宝藏!
我的信心如何被算为义?
信心被算(计算、记作、或归算)为义,因为信心紧紧抓住了基督。称义既与罪的赦免有关,也与赐予新的地位有关(罗马书3-5;哥林多后书5:19-21)。通常所说的“伟大的交换”(great exchange),指的就是耶稣在十字架上,祂子民的罪被算(归算)为他的,这样他的义就得以被算(归算)为祂百姓的。正如哥林多后书5:21所说:
“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
信心是领受称义好处的工具,因为信徒是因着信,紧紧抓住基督。信心就是这样被算作我们的义。司布真因此这样说(《因信称义——亚伯兰的义》,都城会幕讲道集第14卷,伦敦Passmore & Alabaster出版社1868年出版,第678页):
“事实是,信心之所以被算作我们的义,是因为信心抓着基督。信心来到神面前,是靠着基督所做成的事,单单靠着神所设立的挽回祭;因此,神把每一个信的人记下算作为义人,不是因为他本身怎样,而是因为他在在基督里。他可能有千般的罪,但如果他有信心,他就必为义。他可能像参孙一样地犯罪,他可能像耶弗他一样蒙昧,他可能像大卫一样跌倒,他可能像挪亚一样滑倒;但是,无论如何,如果他有真实活泼的信心,他就会被记在称义的人中,神就会接纳他。当有些人对信徒的过错幸灾乐祸的时候,神却看出他们胸前闪闪发光的纯正的信心之宝;祂以他们想成为的样子、他们内心的样子、他们会成为的样子(如果他们会的话)来接纳他们;用赎罪的宝血遮盖他们的罪,用祂爱子的义来给他的子民穿上,祂接纳他们,因为祂在他们身上看到了信心,这信心是义人的标记——无论他们在哪里。”
称义是恩典的行动,是神宣布不敬虔的人在祂眼中却是完全的。具体而言:罪人被神称为义唯独是因着恩典,唯独藉着信心,唯独靠基督的顺服,唯独为着神的荣耀。
爱德华兹说得很对(《约拿单·爱德华兹作品集》第1卷,真理旌旗出版社1974年出版,第622页):
“满有主权和恩典的神,乐于把一个不义的人看作是义人。”
信心和领受称义的益处之间是什么关系?信心不是看自己所能做的,而是仰望基督所做成的。而在仰望基督的过程中,信心是领受称义的一切好处的工具。
这信心如何是活的?靠着谦卑、牺牲、喜乐和对基督的忠心。我们只有真正明白了信心不是行为之后,才能开始有好行为。
— 转自《信心为何不是一种行为?》 英文原文:《How Is Faith Not a Work?》
注:对照英文原文,对原中译作了些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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