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译者:小草
经文: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2:21)
保罗现在准备开始他这封书信中的第二个论点:靠守律法称义,就是拒绝神的恩典。
我问你,有什么罪比拒绝神的恩典,拒绝基督的义更可怕的呢?我们是邪恶的罪人,触犯了上帝的所有诫命,这已经够糟的了;在这之上,还拒绝上帝的恩典,拒绝藉着基督赐给我们的赎罪之恩,这是最恶劣的罪,是罪中之罪,是极限。保罗和其他使徒最痛恨的罪莫过于一个人藐视上帝在基督耶稣里的恩典。
然而,没有比这更普遍的罪了。这就是为什么保罗对敌基督如此愤怒,因为他怠慢基督,轻视上帝的恩典,拒绝基督的功德。这相当于向基督的脸吐唾沫,把基督推到一边,霸占基督的宝座,并且说,“我要使你们称义,我要拯救你们。” 用什么方法呢?用弥撒、朝圣、赦罪、功德、等等。因为这就是敌基督的教义: 除非加上行为,否则信心是不够的。敌基督用这种可憎的教义败坏、遮蔽、和掩埋基督的益处,他建立起行为的教义和礼仪的国度,取代了基督的恩典和祂的国度。
当我们为了称义而遵守律法时,我们就是藐视上帝的恩典。律法是好的、圣洁的、有益的,但它不能使人称义。为了称义而遵守律法意味着拒绝恩典,否认基督,轻视祂的牺牲,意味着迷失。
基督是死了,或是没死?祂的死是值得,或是不值得?如果祂的死是值得的,那么义就不是藉着律法得的。为什么基督降世?为什么祂被钉十架?为什么祂受苦?为什么祂爱我并为我舍命?如果义是藉律法得的,那么这一切都是徒然的。
拒绝上帝的恩典是一种普遍的罪,每个人只要认为自己或自己的行为里有义,就会犯下这种罪过。教皇是这一罪恶的唯一始作俑者。他不满足于败坏基督的福音,还让世界充满了他那被诅咒的传统,比如他的诏书和赎罪卷。
我们总是要和保罗一样坚定地说,要么基督是徒然死了,要么律法不能使我们称义。但基督不是徒然受苦和受死。因此,律法不能使我们称义。
如果我的救赎是如此难以达成,以至于需要基督的死,那么我所有的行为,所有律法的义,都是徒劳无益的。我怎么能用一分钱买价值百万的东西呢?与基督相比,律法只值一分钱。难道我要蠢到拒绝基督白白赐给的义,并像傻子似地苦干,为的是去获取上帝所轻视的律法的义吗?
人自己的义归根结底是对上帝的恩典的蔑视和拒绝。这样的侮辱超过了任何言语所能表达的。说人白死是一种侮辱。但说基督徒然死了则是极度的侮辱。说基督徒然死了,这就使祂的复活、祂的得胜、祂的荣耀、祂的国度、天上、地下、上帝自己,都没有任何目的和益处。
这足以让任何人反对律法的义和人类自身义的一切修饰,修道制度,和他们的迷信。为了他自己的誓言、他的头巾、他剃光的头、他胡须的传统,摩西的律法,就是拒绝了上帝的恩典和基督的死,有谁在听到这些时,会不恨恶这些东西呢?如此可怕的邪恶似乎不可能进入一个人的内心,他竟然拒绝上帝的恩典,轻视基督的死。然而,这种恶行却是非常的普遍。
让我们小心。每个不靠基督而寻求义的人,无论是靠行为、功德、满足、行动,或是靠律法,都是拒绝上帝的恩典,轻视基督的死。
— 节译自《 Commentary on Galatians》 by Martin Luther 马丁路德的《加拉太书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