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的复活证明了几件重要的事情(博爱思)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

经文:“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3-25)

这段经文的最后一部分是复活。保罗两次提到复活:(1)“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24节)。(2)“耶稣……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25节)。

他为什么说耶稣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初看之下,这似乎是一个问题,因为根据保罗自己在别处的教训,基督的死(而不是复活)是神使人称义的基础(罗5:9)。甚至罗马书第3章也说过:“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24节)。救赎与耶稣的死有关。但那整段经文对复活的事却只字未提。

“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这句话的含义有几个解释,其中最广为解经家接受的是,复活是神的证据,证明我们的赎价已经完全付清了。

复活证明许多重要的事。它证明了:

1. 有一位神存在,而圣经的神是真神。
2. 耶稣是神差来的教师;他的教训是无误的,他所说的就是神的话语。
3. 耶稣是神的儿子。
4. 有一天审判的日子要来到。
5. 每一个相信基督的人,罪都得到了赦免。
6. 所有因信而与基督联合的人都要复活。
7. 基督徒可以胜过罪。

复活主要在证明每一个相信基督的人都被称义了。换句话说,这是神的证据,证明耶稣已经偿清了我们的过犯所当受的刑罚。

耶稣在世上的时候,他说,他要为别人的罪而死。后来他真的被钉在十字架死了。问题是,基督的死所付出的代价,神会照单全收吗?神接受这赎价吗?我们知道如果基督曾经犯罪,不论是多么微不足道的罪,他的死就不能赎他自己,更何况赎我们呢?有三天之久,这个问题没有答案。耶稣的身体躺在冰冷的坟墓中。但时刻来临,神的气息吹进坟墓,耶稣复活了,而且向他的门徒显现,后来又升天,坐在父的右边。神用这个方法向整个宇宙宣告:“我已经接受耶稣代付的赎价了。”

鲁宾·托里写道:“耶稣死的时候,是代表我而死,我在他里面也死了;他复活的时候,也是代表我复活,我在他里面也活了……我观看基督的十字架,知道他已为我的罪代付赎价;我看见空的坟墓和复活升天的主,就知道神已接受了这赎价。不论我以前的罪孽多深多重,如今已一笔勾销。我的罪可能像山那样高,但在复活的亮光中,救赎大恩已经像天空一样将它们遮盖住了。我的罪可能像海一样深,但在复活的亮光中,救赎大恩已经像永恒那样将它们吞噬了。”

钟马田说:“复活是在宣告一个事实:神对他儿子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感到心满意足。”

— 节录自《基督徒的信心(罗4:23-25)博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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