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为我们的称义复活(史普罗)

作者:史普罗(R C Sproul)

我们已经察看了归算的核心教义。基督的功德——他的义归到我们的账上,这是福音的核心。没有这样的归算,我们就一无所有。唯有凭借基督的义,我们才能站在神的面前。先前我提过,救恩包含双重的归算。神将我们的罪归到基督身上,他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而死。我们说基督为我们而死,意味着他的死是替代性的,他是代替我们的位置,代替我们受罚,神也接纳了这种代替,将我们的罪咎转移给他的爱子。双重归算指的是我们的罪归给基督,基督的义归给我们。他得到了我们的罪,我们得到了他的功德。双重归算便是基督为我们赢得的救恩福祉。

复活

看起来,有了这双重的归算,我们的称义一定势在必得,稳如泰山。然而,我们还漏了一个元素,那就是基督的复活。罗马书第四章末尾说:

“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24-25节)。保罗曾教导,耶稣复活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向全世界宣告地上的控告者对他的审判是不公义的,死亡不能拘禁他。耶稣为自己的清白而复活,这的确是他复活的一个重要元素;然而使徒这里所说的,是基督为我们的称义复活。要理解这一点,我们需要重新回顾十字架事件。

论到我们在神面前有罪的光景,新约充满了“欠债”的语言。我们犯罪了,欠神的是怎样的债?我想回到以前用过的一个比方,来说明一个重要区别:我们作为罪人面对公义的神,跟我们作为欠债者面对债主,究竟有何不同?这里的区别正如古教父所言,是道德债务和金钱债务之间的区别。金钱债务与钱财有关,跟道德债务是两码事。

想象一下,有个小男孩到冰淇淋店点了一个甜筒,他想要两个球的冰淇淋,服务员就给了他两勺,递给他说:

“一共是两美元。”小男孩的嘴唇开始颤抖,诺诺地说:“我妈妈只给了我一美元。”他遇到麻烦了,欠着冰淇淋店两美元,手里只有一美元。你在一旁观看,会怎么做?你会对服务员说:“打扰一下,如果可以的话,我很乐意替这个小朋友补上其余的钱。”服务员有义务接受你提供的一美元吗?是的,因为这是一个经济债务,你提供的是法定货币,她必须接受这笔还款。

现在让我们小小改动一下:你正在冰淇淋店排队,一个小男孩冲进来,跑到柜台自己做了一个双球冰淇淋的甜筒,然后夺门而出。服务员开始追赶,呼叫警察:“抓小偷!”街角的警察看到了,抓住了这个淘气包,将他带回商店说:“是这个小孩吗?他做了什么?”“就是他,他偷了冰淇淋,还有底下的蛋卷呢!”

这时你说:“警察先生,请等一等,等一等,消消气!”接着你从口袋里掏出两美元,拿给服务员说:“这个孩子欠的债已经还上了,我们能不能放他回家,只当没这回事?”

警察对服务员说:“夫人,你不必接受这笔钱。这个孩子触犯了法律,他至少犯了盗窃罪。你想正式起诉吗?”这位服务员完全有权选择起诉,她没有义务接受你代替小男孩的赔款。如果她心肠好,可能会接受,但她并没有义务接受。道德犯罪就是这样,被得罪的一方没有义务接受替代型补偿。

基督替他的羊舍命,他将自己完美的义给了他们,将他们的罪背到自己身上。如果耶稣死了,再也没有复活,我们就无法称义。但当父使圣子从死里复活,他就向全世界宣告说:“我接受了这笔替代的偿还,就是我的爱子为那些无法偿还的人偿还的。”耶稣的复活不仅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也是为了我们的称义,因为这是神向他不义的百姓显示,他们欠下的道德巨债,他已经完全接收了还款。

— 节录自史普罗的《罗马书解经注释》第13章 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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