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文主义五要点之一:无条件的拣选(周子坚)

作者:周子坚
 
加尔文主义第二点是「无条件拣选」。各位接受这点与否,完全看你是否接受之前的一点,即是「人完全败坏」。若你不相信人完全败坏,即是你认为人基本上有能力拣选信神,你就会觉得神很残酷不仁,因为若有人愿意信主,偏偏主没有拣选他,他就要落狱。这是怎么样的神!但当你相信世上没有一个人愿意及有能力信神,你就会感谢神的拣选,因为若没有拣选,全世界人都要灭亡。所以,你接受预定论与否,很关键看你是否相信人是完全败坏,若你真是相信人是完全没法有得救的事情上有任何功劳,那么他若得救,一定是「全是恩典」。

有读者可能不能接受神只拣选一些人得救,而容让其他人灭亡。其实神若不预定人得救,不单只未被预定的人不得救,而是全世界人都不能得救。他们为那些未被预定的人抱不平,视神的预定为残酷不仁之事,殊不知若没有预定,没有人可以信到主:「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里来的。」(约6:44)。那时全界人都要落地狱,那时才是真真正正的公平!但感谢神,恩典并不是建基於人所谓的公平上,乃是出于神的主权。难道主为我们的罪死,无罪的神子代替罪人受罚,这又叫作公平?不公平你又接受主的救恩?人犯罪是要自己负责,这是圣经的道理,我们无意更改神的说话。但人能信主却完全是神的恩典,这也是圣经清清楚楚说的。我们可能不完全明白这真理,但我们无权不接受神的启示。就看它是奥秘吧,好像接受三位一体的奥秘一样。

反对预定论的人,他们只是一面倒看事情的负面。他们问神不拣选的人又如何?神岂不是残忍?但他们却不从正面去想,若神不拣选人信,全世界人都要灭亡。又有人说,神拣选人得救,岂不是拣选人灭亡?这又是负面。如果我是一国之君,在某国庆日大赦数名死囚免死,我是否又是拣选其他死囚灭亡?究竟在监里的罪犯,是因为我不选择救他们而入狱,还是因为他们因犯罪而狱?他们是因犯罪而入狱,而他们受罚是应当的!相反,获大赦的人出狱是完全出于赦免者的怜悯和恩慈,他们绝对没有半点可夸的地方,包括他们的行为及意志!各位读者,我请你们听清楚这一点,我们世人就是那些坐监的罪犯!若我们犯罪不悔改,下地狱是天公地义的事,不要怪神不拣选你。神没有必要拣选所有人得救。神没有叫我们犯罪,也没有令我们犯罪,我们们犯罪,是自己拣选的,神从来不需要向人的罪负责。但若你已经信主,我也劝你将一切的荣耀归给神,不要学天主教的人夸自己的行为(他们说人得救要信加上行为),也不要学亚米念派的人夸自己的意志(他们说人得救最关键的因素是人用意志去选择信神,否则神一定不救—否定神救人的主权)。

不错,圣经明说人要信才得救。我自己也时常去传福音(所以我不是极端加尔文主义。有读者不知道正统加尔文主义及极端加尔文主义的分別),我也强调人要信才得救,但我心里知道他们本身没有能力去信。你说,这岂不是自相矛盾?明明知道他们没有能力信,还去叫他们信?其实我是相信神能赐他们信心。圣经中有说得救的信心是神赐的吗?有。「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来12:2);「作耶稣基督仆人和使徒的西门彼得,写信给那因我们的神,和《有古卷无和字》救主耶稣基督之义,与我们『同得一样宝贵信心』的人。」(彼后1:1)

另外,圣经中有没有无条件拣选的例子?有。以色列。神为可要拣选以色列?是否因为以色列人顺服,以色列人多,或是以色列人有信心?通通不是,是因为神爱他,为什么爱他?没有解释。神又为何要救保罗?是因他对主有信心,或是因他想做基督徒?都不是。是因为神要拣选他,神要用他。若不是神主权的安排,在大马色的路上向他显现,他还要去捉拿基督徒!

其实,我相信在各位读者心中,岂终会觉得无条件的爱才是最伟大的爱。可惜,不少基督徒,都不知不觉间将自己的信心当成神救我们的条件。我信就得救,我不信就不得救。其实这话没有错。但信心不是人天然有能力达到的条件,信心是神的恩赐。所以我们说,一个人得救,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完全是无条件的,连他所需的信心,也是神所赐的。这就是神无条件的爱,也是最伟大的爱。不信主的人,不是完全没有信心,而是没有足够的信心以至得救。我曾经说过完全败坏的定义,不是人败坏到「完全」的地步,而是人每一方面都败坏,以至不能靠自己任何能力(包括意志及信心)而得救。
 
其实,想深一层,我们每一个基督徒在传福音上,都多多少少信预定论。我们为不信者祈祷的时候,有否会求神赐他得救的信心?你这样求,明显你相信神有主权赐人信心,不然你求神作什么?你也相信你的福音对象本身是没有足够信心信主,不然你为什么不求他运用他与生俱来的信心信主,而求神赐他信心?我们每一次祈祷,岂不是在承认神有能力及主权吗?我们时常说传福音祈祷是最重要,但我们求神去救一个人,就是求神用祂的能力及主权去救他。神在救人灵魂的事情上实在有主权的。若那人果真有能力听完福音后自己会用自由意志去信,我们求神赐他得救的信心干什么?因循式的祈祷吗?你说他始终需要神帮他一把嘛,否则他也不能信得到。那么我所说人本身没有足够信心信主,而人拣选信神的意志不是自由自在的岂不是正对?为何又要说人的意志是「自由」的?

可能有读者认为神既然预定谁人得救,祈祷是没有用的。那么主一早已知自己要钉十字架,为什么祂还要向天父三次祈求?是否多余?答案其实很简单,我们祈祷不是要成就自己的意思,乃是求神成就祂的旨意。我们祈祷不是勉强神,而是愿神按祂的旨意求。若你坚持这样就不需祈祷啦,我只能说,主耶稣明知都祈,我岂敢不祈?所以知道神会预定及为人的得救祈祷并没有矛盾。但向你认为不会干预人自由意志,亦不会用祂主权及能力去救人的神祈求改意一个未信者的所谓「自由意志」,用主权使他信主,这才是矛盾。一句话,究竟神能不能用主权改变人的意志?若你说不能也不应该这样做,因为神要尊重人的自由意志,为什么我们又求神改变人的心?若是神为了救人祂能也会这样做,你为什么又要反对预定论?

— 转自基要书室《無條件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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