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殷保罗 (Paul P Enns)
新福音主义的历史发展
「新福音派」(neo-evangelical)这名词是由波士顿花园街公理会(Park StreetCongregational Church)的牧师奥根格(Dr.Harold John Ockenga)所创的。
1948 年,他在加州福乐神学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发表演讲,解释新福音主义的立场:
新福音主义是从三个运动分离出来的。新福音主义首先与新正统主义(neo-orthodoxy)分离,因为它(福音主义)接受圣经的权威……它(福音派〕也与现代主义(modernism)有所分……因它怀抱正统教义的整个系统,反对现代主义所接受的。它也与基要主义分离,因为它相信圣经的教导、教义及伦理,一定能应用在社会环境中,能对社会产生作用,正如可以应用在个人身上一样。
新福音主义是一股新崛起的回应力量,尤其对基要主义的表达方式表示不满。
当代主要的福音派神学家亨利卡尔(Carl.F.H. Henry,生于 1913 年),也是《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的创办人,就曾提出基要主义「已由一个作为神学派系的基要主义,变成一种好象消极反动精神的基要主义」。亨利相信,基要主义错误地表达圣经的基督教,他们思想狭窄,局限于圣经信息的某些部分;表达方式欠缺学术性,只顾打击现代主义;也表现出一种苛刻、好辩、缺乏爱心的精神。亨利强调需要承担社会的责任。
尽管所有在这运动(新福音主义)中的成员,观点必完全相同,但都倾向于容忍自由派。他们称自由派为「边陲的朋友」(fringe friends);而基要主义则称自由派为异端。
新福音主义的支持者有:奥根格、亨利卡尔、卡内尔(E.J.Carnell)、葛培理(Billy Graham)及兰姆(Bernard Ramm)。福乐神学院(Fuller TheologicalSeminary)是这运动的大本营,而《今日基督教》则是这运动的出版喉舌。
新福音主义的教义观点
社会责任:新福音派相信,基要派忽略了福音对社会的意义,所以新福音派着重回应社会的问题。他们谴责基要派,只一味着重个人赎罪救恩,只传讲人的罪及基督即将再临。新福音派「不是鼓吹社会福音。个人重生对个人救恩是必须的。福音在社会方面的应用,正是他们所关切的」。
分离:至于分离的问题,要回到普林斯顿神学院的事件去。那时梅钦(J Gresham Machen)因为自由主义问题,离开了普林斯顿神学院和美国长老教会,去建立韦斯敏德神学院。梅钦可说是分离分子的代表。新福音派批评梅钦和其他因自由主义而离开教会、宗派及宣教团体的人。卡内尔批评梅钦最为激烈,他指责他的分离行动,是对教会教义的不尊重表现。
拿述(Ronald H.Nash)也争辩分离主义问题,因为它:(Ⅰ)「在正统信仰中孕育分裂的心态」(Ⅱ)「高举次要的教义,以之为相交的测试标准」;(Ⅲ)「能或拒绝与那些不同意见的人沟通」。
无谬误:新福音派在无谬误及批判方法学上,是意见分歧的。夸比狄奥斯(Richard Quebedeaux)指新福音主义是建基于历史批判学上,这是因为新福音主义认为,圣经不单是神的作品,也是人的作品。圣经亦带有文化制约的标志。「真确性及无误性这些古老概念,受到再度诠释。一些福音派学者甚至说,圣经的教训(指信仰与生活的实践)才是没有错误的,无谬误不是指经文本身。」但必须知道的是,虽然有一些新福音派否定圣经无谬误,也有一些是支持的。奥根格就是其中之一。
科学:基要主义和新福音派对圣经与现代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看法。有关创世记的记载,基要派的传统持守间隔论(gap theory),这理论可容纳科学或现代创造论对创造年期所提出的解释。新福音派对科学的观点,在兰姆(BernardRamm,生于 1916 年)的《基督教对科学与圣经的观点》(The Christian View of Science and Scriprure)一书中,有最佳的说明。兰姆提出圣经与现代科学的和谐,他将字宙年期定为四十至五十亿年。兰姆称自己为渐进创造论者(progressive creationist),他认为进化论不是反基督教的。他指出一些基督教徒和天主教徒也相信进化,「这证明进化论在形而上学概念上,并非跟基督教不能相容。」卡内尔也认为「神原本所创造的万物种类,有很大的转变」,这称为「开端进化论」(threshold evolution)。
新福音主义的评价
社会责任:新福音主义虽然强调社会责任,但值得注意的是,圣经很少谈及基督徒对不信者的社会责任。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加拉书六章 10 节是常被引用的一节经文。「当然,有些人引用先知的社会问题观点,作为根据;但这不能一概而论,因为以色列是个神权主义(theocratic)国家。」
分离:新福音主义倾向于忽视圣经里关于分离的教导。圣经就这个主题有很多讲论(罗十二 2,十六 17;林后六 14 至 18;多三 10;雅四 4;约贰 9 至 11)。虽然应用这些经文并不容易,意见十分分歧,但至少,基督徒应该问,我们可否与那些否定基要教义,如基督神性或代替性赎罪的人,在宗教上合作。
无谬误:批判方法学的争论,仍十分激烈。不少保守派提出疑问,究竟历史批判学、资源批判学、形式批判学及校订批判学,是否可以运用,而不必牺牲无谬误教义,或神圣默示。对于经证实的批判方法假设,似乎过多了。新福音主义也将默示和无谬误分开来。拿述(Nash)争论有关原稿无谬误的问题,他说这只是一个假设。这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因为如果圣经是神所「呼气」的(提后三16),它又怎能够有错误?
科学:调解圣经及科学之争时,所遇到的问题就是科学本身是常变的。数十年前人们相信是真确的科学发现,今可能已被推翻。那些曾经尝试调解圣经与科学之争的人,可能日后都会感到尴尬。进一步说,圣经经常被人从科学的角度,去加以解释,这好象在说,具有权威的是科学,而不是圣经。某些渐进创造论(progressive creationism)者或本土洪水论者,确是如此看法。莫礼士(Henry M. Morris)等人写过不少作品,从科学观点和圣经观点,驳斥进化论。
— 转自《慕迪神学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