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草
董建林,杨奉稣,耿伟皆属“西安大公教会”,董建林是首任“主教”,杨奉稣是他手下的“长老”,耿伟是“教士”。不知道他们这些头衔是怎么来的?有理由认为都是他们自己封的。那么,他们所搞出来的这个“西安大公教会”是个什么样的教会呢?他们又是一些什么样的人物?
下面是他们发布的《教会管理原则》:
大公教会西安主教会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唯有圣经、唯有教会、唯有主教”,意即:
1、《圣经》旧新约66卷经文是教会最高和唯一终极真理;唯有教会有权利,依据大公教会的七次主教大会精神,拥有对《圣经》的最终解释权。
2、大公教会七次会议以四大信经为核心的决议和《比利时信条》、《多特信条》、《威斯敏斯特信条》的基本教义,是仅次于圣经的教会真理传统。
3、教会实行主教制,即主教是地方教会(教区)的最高领袖,在教会所有圣工上有最终的决定权和否决权,教会即地方教会,教会之外无救恩。
他们的“唯独圣经” 是“唯有教会才有权利拥有对《圣经》的最终解释权。” 那么,在他们这个独立的“西安大公教会”幌子下,等于是说,他们的会员是没有权力解释圣经的,都只能听董建林这位“最高领袖”的解释了。说穿了,其实就是一个唯独,就是“唯独董建林主教”:唯独董建林解释圣经,唯独董建林解释信条信经,唯独董建林决定教会工作。董建林还把教会定义为地方教会,接着说,“教会之外无救恩”,那岂不等于说,在董建林的“西安大公教会”之外无救恩吗?这样看来,董建林差不多是个邪教头目。
下面就再来看看这位拥有绝对权威的“董主教”的神学观大致是什么样的。
2019-11-06 “全国婚姻家庭帮助交流群” 网站上发表了董建林的《基督教最大的敌人是基督教内部的个人主义 — 对于基督教宗教改革500周年的神学反省》一文。在这篇文章里,董建林认为“马丁·路德的改教运动已经全然失败”,原因是看到“由马丁·路德建立的信义宗教会已经与天主教会,在因信称义的问题上达成一致。” 董建林这种逻辑是很荒唐的,就算信义宗与天主教在有关成义的问题上达成一致,凭这点怎么能说明宗教改革是全然失败的呢?宗教改革导致的结果又不是只有信义宗的出现,而是整个新教的出现,信义宗只是新教的一个宗派,除此之外,还有改革宗,圣公会,浸信会,等新教的宗派,这些都是宗教改革的后裔。所以,董建林认为宗教改革是全然失败是非常荒谬的。我相信宗教改革是出于神的作为,是不可能失败的,因经上说,“若是出于神,你们就不能败坏他们。” (使5:39)
那么,为什么董建林会如此看待宗教改革呢?看他接着说的下面这么一段话:
马丁·路德博士,一个父子关系恶劣的神学院教授,一个具有反叛性格的奥古斯丁修会神学博士,被德国政治家选帝候腓特烈等人利用,成为国家反对教会的工具。马丁·路德于1517年10月31日张贴在德国维滕堡城堡教堂大门上的辩论提纲《九十五条论纲》,点燃了中世纪末期国家推翻教会权力的造反运动的第一把火,被后人高举为改教运动的先锋,也使得他成为大公教会历史上空前绝后的超级分裂分子——如何看待马丁·路德的改教运动,取决于你的立场是个人主义基督教还是大公主义基督教。
在董建林的眼里,改教领袖马丁路德竟然是位“大公教会历史上空前绝后的超级分裂分子”,这样的说法和天主教是何等的雷同,但却是与新教对马丁路德的看法彻底的相悖!这就足以让人怀疑董建林究竟是不是新教的仇敌?否则何以如此的抵毁马丁路德?
马丁路德重新发现的因信称义是圣经真理,但是,因信称义并不是马丁路德的发明,不是出自他个人的神学观,乃是圣经教导的真理。因信称义是说,罪人得以称义唯独因着信心,而不是靠行为,看经文:“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罗3:22)“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6)“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弗2:8)根据这些经文,罪人得以被神称义,乃是因着信耶稣基督,而不是因行律法,这就是因信称义的真理。但在罪人称义的问题上,天主教则有不同的教义。天主教认为,信徒的义不只是需要神的义借着信徒的受洗和圣礼注入到信徒里面,也需要靠信徒的行为来加添更多的义,信徒若犯罪,会导致义的减少,甚至失去,这也成了天主教和新教之间严重的分歧。
董建林在文章里歪曲因信称义的教义,他说:
马丁·路德的因信称义讲的是我信耶稣基督为我而死,我就得救,我不信耶稣基督为我而死,我就不得救,信与不信耶稣基督的救赎,完全是个人的选择。这样一个神人合作救恩理论实在是颠覆了基督教的圣经救恩观,让基督教堕落成为一个宗教而已。因为基督教传统信仰认为救恩是上帝的预定拣选,不是个人的选择。
董建林把信心说成是阿民念人士的那种出于人自己的信心,但这并不是改革宗和加尔文主义者所持的信心观。改革宗持守唯独恩典,连信心都是神所赐的,而不是出于人自己。所以,董建林是以人本的信心观来否定因信称义的道理。虽然,有些人的信心观不对,但错误的信心观并不是源自因信称义的真理。怎么能因为有些人对信心有错误的理解,就反过来把因信称义当作谬论呢?
实际上,因信称义并不否定神的预定拣选,因信称义和神的预定拣选都是圣经所启示的真理。可董建林却把因信称义和神的预定拣选对立起来,以为因信称义否定了神的预定拣选,可见他的论述是以他自己混乱和错误的认识为前提的。
下面这段话是董建林对马丁路德更进一步的诬蔑和毁谤,他说马丁路德是异端分子。如下:
马丁·路德否定了教会之外无救恩的大公教会信仰原则,取消和废除了耶稣基督通过使徒彼得给予教会的权柄(马太福音16:13-20;约翰福音20:21-23);建立了只要耶稣基督不要基督教会的福音派神学系统,割裂了耶稣基督人性与神性的合一,严重违背了大公教会的卡尔西顿信经。
真不知道董建林又是从什么逻辑得出马丁路德 “建立了只要耶稣基督不要基督教会的福音派神学系统,割裂了耶稣基督人性与神性的合一” ?对马丁路德如此的指控真是闻所未闻!教会之外无救恩,是指真教会之外无救恩,而不是指像天主教那样的假教会之外无救恩。看来,董建林是把天主教当真教会了,简直就是真假不分!
接着,董建林进而诬蔑和毁谤起基督教来。他说:
马丁·路德改教运动在因信称义的问题上开创了一个划时代的堕落:基督信仰是我的事情,我信上帝是我跟上帝的事,我得不得救是我跟上帝的事情,与教会和主教、牧师没有关系。这种神学实际上把信仰的客观判断从教会拿走变成个人主观判断,就是我得救与否是我的事情,我自己判断,这就跟中国的禅宗一样。我们说中国的佛教禅宗发展有一个转折点,就是六祖慧能。以前的佛教要打坐、吃斋、念佛、出家、守戒律才有得救的可能。到了禅宗慧能,这个人不识字,他说佛教就是不需要识字,你顿悟就可以了,一顿悟我就信佛了。其实马丁·路德这个因信称义跟这个禅宗的顿悟有本质相似的地方,就是说信仰变成我主观的判断和主观的感受,不需要客观标准,不需要别人判断和见证。如果从这个角度讲,马丁·路德摧毁了基督教,而不是捍卫了基督教;或者说马丁·路德发明了一个佛教基督教。
在董建林看来,新教并不是基督教,而是佛教基督教,基督教已被马丁·路德摧毁了。如此说来,董建林的教会并不属于普世的新教,他已清楚地把自己与新教分别开来了,新教在他眼里是堕落的。那么,站在新教的立场,只能说,董建林的西安大公教会不是基督教,他也不是基督徒!甚至我觉得董建林可能是无神论者!因为,要是真的相信有神的话,相信教会是基督所看顾和保守的,那就不可能认为神的教会竟然会被马丁路德一个人给摧毁掉。显然的,在董建林的眼里,神对教会的保守和看顾是不存在的,以致于教会才会被人给毁了。
因信称义真的是如董建林所控告的那样吗?个人得救与否只是个人的主观判断吗?当然不是!因信称义的信心是真实的信心,是得救的信心,是使人悔改的信心。只是自己觉得信,或嘴上说信,但却没有悔改的行为,没有结出悔改的果子,没有新生命的流露,这不是真信心。经上说,“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2:26)所以,真实的信心从来就不是个人主观的判断。董建林会把信心说成是个人主观的判断,要不是他自己连圣经所说的信心是指什么都不懂,就是他别有用心的歪曲信心的真意,为他对马丁路德和新教的毁谤找依据。如果是他不懂信心的真意,那么他身为主教就是个笑话!如果他是为了毁谤而故意歪曲基督教有关信心的教义,那他就是恶毒!除此之外,还有别的解释吗?
在董建林这篇文章的最后,他给“宗教改革500年开的一个药方”如下:
基督教要在中国大发展,就必须接受和承认共产党组织领导。我们希望中国的国家能够使基督教的宗教教育普及,让耶稣基督的真理影响更多人,而我们基督徒要承认和接受中国文化的方式,比如以儒释道文化外形为渠道的表达方式,是我们基督教在中国的生存发展和壮大之路,很多人可能不理解或者不同意,那我想事实会证明我的观点是对的,因为这是研究世界和中国福音发展的历史结论,而不是我们的凭空想象。愿上帝怜悯中国基督徒,让我们认清我们的形势,复兴中国的福音。
对于董建林开的这个“药方”,还需要我说什么吗?显然的,他所要的是服在无神论政党领导下的“董建林教”,而不是以基督为头,基督直接的掌管和带领下的基督教会。
综上,董建林自立“最高领袖”,自立“解经权威”,攻击宗教改革,攻击改教领袖,歪曲和否定因信称义的真理,诬蔑基督教。所以,这个以董建林为首、杨奉稣、耿伟为随从,接受无神论政党领导的“西安大公教” 本质上是“董建林教”,是基督教的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