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钟马田 (Martyn Lloyd-Jones) 译者:小草
政治,这当然是十六和十七世纪最有力的因素。路德对重洗派的极端敌对的真正解释是什么?当然,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特别是在农民起义之后,起初路德还相当喜欢这些人,但他担心这些人的观点和活动会危及整个宗教改革。他知道皇家和政府的反应,所以他尽其所能地加以阻止,但这是一种政治目的。
在我看来,墨兰顿(Melanchthon)在起草奥斯堡信条(Augsburg Confession)时,很大程度上受到政治动机的支配,墨兰顿(Melanchthon)是一个非常不一样的人。当时罗马天主教徒说,新教是异端,新教徒背离了基督教信仰,因此国王和王子应该反对它。因此,墨兰顿在起草信条时,首要的考量是证明新教并非异端,除了某些方面之外,新教所教导的与罗马天主教基本相同,这是他所强调的。因此,如果我们忘记这一点,像后来路德宗信徒那样,过于严格地站在信条的后面,而忽略了历史这个特殊因素,也就是当时的政治考量,那我们就会产生对奥斯堡信条的错误看法。
我的建议是,下一步我们必须避免被传统束缚的危险,我们甚至必须避免被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制定的信条所束缚的法律主义危险。我们必须记住,这些信条只是从属的标准。它们与圣经没有同等的权威性,我们必须小心,以免我们被推到不惜一切代价去捍卫这两个世纪所制定的信条的地步,而不去面对我们在这个时代和这一代所处的现实情况和实际问题。
在我看来,美国长老会在这一点上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最有用的优秀范例。十八世纪的美国长老会毫不犹豫地修改了《威斯敏斯德信条》。他们在教会与国家的关系这个问题上对其进行了修改。他们想要一个完全自由的教会,所以他们修改了《威斯敏斯德信条》的第20章第4节、第23章第3节,和第30章第1节。
这对我来说,是属灵和符合圣经的思想。《威斯敏斯德信条》不是神的启示,我们应当是自由的。我们必须把这些信仰告白作为指南,不容许它们成为独裁者。它们不应成为严格的准则,以致我们决不能在任何方面有所不同或改变。让我们使用它们,让我们为它们感谢上帝,但让我们宣称,作为基督徒,我们是重生的,我们有圣灵,同样有能力确定圣经的教导和有关教会的真正教义。我们必须记住,在所有这些信条中,我相信我已经说过了,有历史的因素;有当时的历史条件的因素,因为他们的特殊情况,因此我认为,若总是坚持我们必须遵守信条里所有的要点和细节,那就是错误的。我们必须认识到历史的因素,因此必须根据圣经来检验信条。教会必须置于圣经之下不断继续改革。
当今确实存在着对信条的严重误用。有些人只是不诚实地把信条挂在口头上,然后,正如被指出的那样,就把信条扔进博物馆了。在我看来,还有一些人则是躲在信条的背后,拿信条当作挡箭牌。有时这只是为了教会的规范,而不是为了真理的緣故。我认为这两种都是对信条的滥用,诚实的做法应当在圣经的亮光中来检验它们,并意识到上帝在我们这个时代呼召我们这样做,甚至就像祂呼召17世纪的改教家一样。
因此,有什么实际的建议可以摆在你们面前吗?有的,我就用这个来结束。1654年,带有宽容想法的Oliver Cromwell 和议会,呼吁神学家们,在那些认信基督教基要的人中,确定什么是应该容忍或迁就的。实际上,他们说,我们有这些分裂、教派、和团体;什么是我们可以一起团契的基督教基要信仰?于是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有这几位:理查德.巴克斯特先生(Mr. Richard Baxter),约翰-欧文博士(Dr. John Owen),托马斯.古德温博士(Dr. Thomas Goodwin),Cheynel 博士,马歇尔先生(Mr. Marshall),Mr. Nye,Mr. Sydrach Simpson,Mr. Vines,Mr. Manton, Mr. Jacomb。正如我前面所说,巴克斯特(Baxter )在一开始就试图绕过整个提案,他说除了使徒信经、主祷文、和诫命之外就没有什么是必要的。但这被拒绝了。然后他们开始工作,提出了16条,他们认为这16条阐述了新教的基要信仰,福音派人士可以在这基要信仰上,也只有在这基要信仰上,才可能有真实的团契。这16条是:
1。圣经是认识神和活在祂面前的准则,不如此相信的人不能得救。
2。有一位神,祂是世界的创造者、管理者、和审判者,这是通过信心来接受的,以别的途径来认识祂都是不恰当的。
3。这位神,祂是创造者,祂的所是和神圣性是与所有的被造者永远有所区别的。
4。这位神是三位一体
5。 耶稣基督是神与人之间唯一的中保,没有对祂的认识,就没有救赎。
6。这位耶稣基督是真神。
7。这位耶稣基督也是真人。
8。 这位耶稣基督是神和人在一个位格里。
9。 这位耶稣基督是我们的救主,祂担当我们的罪,付上赎价,已还清了罪债
10。这位主耶稣基督就是在耶路撒冷被钉在十字架上,并复活和升天的那位。
11。这位耶稣基督就是唯一的神和人在一个位格里,永远与所有圣徒和天使有别,虽然他们与祂联合和相交。
12。所有的人按本性都死在罪恶和过犯之中,除非重生、悔改和相信,否则没有人可以得救。
13。我们是靠恩典和信靠耶稣基督而被称义和得救,而不是靠行为。
14。以伪装或本性持续在任何已知的罪中,都是可咒诅的。
15。神要按照祂自己的旨意被崇拜,无论是谁,抛弃和轻视所有的崇拜神的责任的不能得救。
16。死人将要复活,有审判的日子,在那里所有人都要出场,有些人进入永生,有些人进入永远的刑罚。
有这16个要点,根据理查德.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所说, 是约翰.欧文博士(Dr. John Owen)写了这些条款,Dr. Goodwin, 和 Mr. Nye, Mr. Simpson 是他的助手,Dr. Reynolds 是抄写员,稳重和可敬的马歇尔先生(Mr. Marshall)也做了一些事情,但其余的人就比较被动。
如今,这些条款的设计和目的不仅是为了排除自然神论者(Deists)、苏西尼派教徒(Socinians),和天主教徒(Papists),而且还包括亚流主义者(Arians)、反律主义者(Antinomians)、贵格会人士(Quakers),以及其他的。
我要问的是:我们不能接受这些作为基要信仰吗?难道这些还不够吗?当然,我们记得,主教、教长等在当时已经被废除,因此不需要提及;而且他们也不必与对圣经持”高等批判 “的态度争战。他们在对待 “传统 “的态度上是一致的。他们的目标是界定福音派人士可以同工的最低限度。今天,鉴于我们的特殊情况,我们需要详细说明其中的一些陈述;但是,我仍然建议,我们应该寻求最小的定义,而不是最大的定义。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联合起来,我们可以如弟兄般的一起做工,相聚在一起讨论我们有分歧的问题,为我们相互得造就。
— 节译自《Can We Learn from History?》
译注:钟马田的这篇文章收集在这本书里《 The Puritans: Their Origins and Successors》(清教徒:他们的起源和继承人)
轉載了,謝謝翻譯! https://h.land/post/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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