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普罗(R C Sproul)
小草注:虽然我不赞同婴儿洗礼,但我赞同史普罗在这篇文章里所说的,我们最好是去理解“反对方的拥戴者们到底在说什么”。史普罗的这篇文章能够帮助我们了解为什么改革宗支持婴儿洗礼,他们的根据是什么?而不是盲目地跟从别人去反对或支持,要知道自己为什么支持或反对。

在我的经历中,每当我谈到婴儿洗的话题,我的邮箱总会突然爆满,大部分来信都不是很赞同。原因当然是因为今天的福音派教会里,绝大部分都倾向于所谓的信徒洗礼(believer’s baptism)。这一偏好并非一直占主导地位,教会历史上,对婴儿洗的实践远远超过今天的多数派报告,即使是今天,实践婴儿洗的宗派也远远多于不实践的宗派,但这些宗派一般都比较小,因此不实践婴儿洗的宗派会员人数要多出很多。
因此,一个相信并实践婴儿洗的人必须承认,在当代的福音派群体中,他是属于少数群体。当然,仅仅靠着数人头判断什么是讨神喜悦的正确合宜之路很危险,仅仅因着某种立场在特定时期被大多数宗派或信徒青睐,并不能确立其合法性。
一个人在认同婴儿洗不正当之前,历史上的前例仍然应当使他停下来反思。既然婴儿洗在教会历史上一直是主流观点,我认为良好的判断要求每个信徒至少问一问,为什么这么多人青睐这一立场,即使他自己认为主流观念是错误的。这种查问并不意味着改变立场、转向婴儿洗,而仅仅是花时间检验为什么这么多人持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我开始在神学院授课时,学生主要来自三个宗派:长老会,圣公会和浸信会。长老会和圣公会都实行婴儿洗,但浸信会不是。我曾被要求教授系统神学三,内容涵盖教会论和圣礼,因着学生中间的差异,我很担心教到圣礼,因为我是一名相信婴儿洗的长老会教授。我问自己说:“如果我试着规劝浸信会学生婴儿洗的合法性,而他们就快要在一个不相信婴儿洗的宗派按立,会怎样呢?”最后,我想到了处理这一主题的一个较为公平的方式:我要求长老会和圣公会学生写一份关于信徒洗礼的 10 页论文,要求浸信会学生写一份关于婴儿洗的 10 页论文。藉着这种方式,我相信所有学生都会理解反对方拥戴者们到底在说什么。后来,许多学生都表达了这个作业是多么有助于他们理解反对方的立场。
新约没有经文特别命令基督徒给他们的婴孩施洗,这代表从旧约而来的一种变化,旧约中父母特别受命要为男孩行割礼。但是在同样的表征上,新约也没有特别禁止婴儿洗。两个方向都没有从新约而来的特别指示,因此反对婴儿洗必须基于圣经经文的推论和暗示。这一因素应当比其他任何因素都更加引起我们小心,在与那些观点不同的人探讨这一问题时加倍谨慎。让我阐明一些使得婴儿洗在教会史上占大多数的圣经暗示和推论。
圣经的推论
首先,旧约的圣约记号割礼和新约的圣约记号洗礼之间存在关联。如我们已经看到,割礼和洗礼并非同一,但它们的确在许多非常重要的方面具有共性,其中绝非无关紧要的一点是它们都是立约的标记。我们都知道旧约的立约记号是给认信的成人以及尚未有能力认信的婴孩,这一点无可争议。例如,亚伯拉罕是成年时信神,他后来领受了圣约记号,但他的儿子以撒却是在相信之前就已经领受约的记号。
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反对婴儿洗的最常见争辩是它象征从信心而来的事物,而婴孩还没有能力表达或接纳信心,因此不应该领受如此记号。然而倘若这种争辩是正确的,就会使旧约割礼的合法性作废。如果我们基于“记号应当包含信心、永远不当在没有信心的情况下施行”的观点反对婴儿洗,那么我们也就同时否定了旧约割礼的合法性。
其次,新约清楚地视新约比旧约更好(希伯来书 7:22;8:6),部分是因为新约更具含纳性,而非更少含纳。既然婴儿可以领受旧约的记号,如果他们不能领受新约的记号,那岂不意味着新约比旧约的含纳范围更窄?
第三,两约之下对圣约的记号和家庭有着相似的实践。反对婴儿洗最强烈的争辩之一是新约没有关于婴儿洗的记载,不论何时我们读到有人受洗,都是成年人。因此,有些人推断说只有成人才可以受洗。
我承认这样的争辩从学术层面是正确的——我们的确没有在圣经中读到早期教会施行婴儿洗的记载。然而,圣经记载了差不多十二次洗礼,三次都不仅是个人受洗,而是他或她的全家,如此就可能包含婴孩。有些新约学者——例如瑞士的奥斯卡.库曼(Oscar Cullman)认为,新约翻译作“全家”的希腊单词 oikos,不仅可能包含婴孩,而且具有专指婴儿的意思。
不论如何,我们都在新约里看到全家领受圣约记号的记载,我们在旧约也看到相同的原则,例如,亚伯拉罕受了割礼,他全家的男性都受了割礼(创世记17:26-27)。既然全家的包容性概念被带进新约,既然我们知道旧约全家领受圣约记号时常常包含婴孩,那么新约三处全家受洗的例子就当然可以作为婴儿洗合理性的论据。
儿童被分别为圣
第四,我们必须思考一下哥林多前书第七章的语言,保罗在那里给出关于婚姻和离婚的教训。他写道:“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12-14 节)。
我们如何理解保罗奇怪的主张?他说一个丈夫可以因着妻子成为圣洁,一个妻子也可以因着丈夫成为圣洁,并且他们的儿女也成为圣洁。我们倾向于认为成圣是圣灵在我们称义之后引导我们与基督愈加相似的一个过程,有些人带着这种思想读这段经文时说:“如此,如果我是个信徒,我的妻子不信,如果她能因着嫁给我的缘故成为圣洁,那么她肯定也称义了。”如果事真如此,那么得救就不止一种方式了,你可以因着自己的信心称义,也可以因着跟信徒结婚称义。但这显然与圣经清楚的教导相悖,因此使徒这里关于成圣的教导显然不是指着我们称义过后蒙引导与基督一致而言。
那么,这段经文的意思究竟是什么?为了找到答案,我们不妨想一下一世纪的犹太人会如何理解这些话。记住, 成为圣洁(sanctify) 这个动词在圣经中的主要含义是“献给神,分别出来”。实际上,旧约中的分别为圣,指的是藉着某种礼仪或清洁而洁净、被分别出来,并且如此的礼仪主要就是割礼。因此保罗是在用充满圣约蕴意的语言教导说,不信的丈夫因着信主的妻子被 分别出来,不信的妻子也因着信主的丈夫被 分别出来。为什么?为的是他们的儿女不至于不洁净。旧约中,不洁净意味着要被赶出营外,与神的约民群体相隔相离。保罗这里的语言意思是因着一方父母的信心,孩子也是圣洁的。新约这处经文特别肯定:婚姻中信徒一方的孩子处于分别为圣的状态。孩子不被视为不洁净,而是被分别出来视为圣洁,而新约社群中将孩子分别为圣的礼仪就是洗礼。
历史的见证
最后,教会历史的见证支持婴儿洗礼。有人声称婴儿洗不仅没有在新约中提及,在初期教会的历史文献中也没有特别提及,这一主张是真实的。一世纪末甚至二世纪初的史料中都没有提到孩童洗礼,第一个提到婴儿洗的记载是 150 年左右,出现在使徒教会开始百年以后。因此有人声称说,婴儿洗是二世纪人为发明的,代表对早期教会原始信仰的背离。
这一论证的问题在于 150 年出现的记载暗示了婴儿洗是基督教会普遍的实践。基于沉默的论证是危险的,然而如果二世纪中叶出现过对使徒教会纯洁的背离,影响了整个基督教世界,却没有引发任何争议或抗议,就是一件奇怪而令人震惊之事。换句话说,婴儿洗的实践似乎在 100 年间传遍整个基督徒社群而没有任何已知的抗议,这一事实暗示了:初代教会理所当然地假设将圣约记号授予婴孩的正当性,似乎婴儿洗之所以能被执行,是因为它是对以色列家族两千年先例的继续实践。
如此,我认为这些是实践婴儿洗的一些有效而有力的原因。然而这里我要再次力劝那些相信婴儿洗和那些相信信徒洗礼的人,要怀着爱心实践彼此的判断,不要让观点的分歧成为分裂的源头。
— 节录自史普罗的小册子:《洗礼是什么?》第六章 婴儿洗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