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西亚信经〉(Nicene Creed)是在西元325年第一次召开的教会议会(synod)中制定的,是第一个由会议制定、并由政府执行的信经。当时亚流(Arius, 256-336)及其理论在教会中造成分裂,他主张圣子为圣父所造,因此与圣父本体不同。这种说法被亚历山大的主教定为异端,但是后来却因为他的口才与政治长才,得到亚历山大城以外之地区的支持,而造成两派的对立。
罗马皇帝康士坦丁(Constantine, 288-337)深恐教会因此分裂,于是在325年尼西亚这个地方召开会议,深盼在神学观点上取得共识。会议共有318位主教参加,除了少数几位来自西方教会之外,其馀都是来自善于推理的希腊语系东方教会代表(其中又分为安提阿的亚流派,亚历山大的正统派),以及由第一位教会历史家优西比乌(Eusebius of Caesarea, 260-340)所领导的中间派。当亚流派的代表优西比乌(不是前面说的教会历史家优西比乌)提出其信仰论点时,立刻受到强烈的否定,并且被定为异端;于是大会在皇帝的特使侯休斯(Hosius of Cordova)的领导之下,完成了〈尼西亚信经〉,并由每位主教签署表示接纳。这份信经被送到帝国各处,是第一个既具权威又被普遍接受的信仰告白。
〈尼西亚信经〉很明显是反对亚流的神学,主张子是「出于真神而为真神,受生而非被造,与父本体相同(homoousios)」,所以,子就是那位真神,从父所生而非被造,是从父的本体而来的,并且与父的本体相同,这些都是针对亚流派的错误而提出的。
但是,325年的这份信经与今日教会使用的〈尼西亚信经〉并不完全相同:后者较长,而且没有包含一些〈尼西亚信经〉的重要用语。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演变,就没有人知道了!
尼西亚信经
我信独一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和有形、无形万物的主。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前为父所生,出于神而为神,出于光而为光,出于真神而为真神,受生而非被造,与父同一本体,万物都是借着祂造的;祂为要拯救我们世人,从天降临,因着圣灵,并从童女马利亚成肉身,而为人;在本丢彼拉多手下,为我们钉于十字架上,受难,埋葬; 照圣经第三天复活; 并升天,坐在父的右边;将来必有荣耀再降临,审判活人死人;祂的国度永无穷尽;我信圣灵,赐生命的主,从父「和子」(filioque)出来,与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荣,祂曾借众先知说话。 我信独一、神圣、大公、使徒的教会; 我认使罪得赦的独一洗礼;我望死人复活; 并来世生命。
— 出处:《历代教会信条精选》,改革宗,3-4页。
— 转自林格尼尔网站《尼西亚信经,The Nicene Creed, 325 》
〈迦克墩信经〉是在西元451年召开的第四次教会议会中制定的。当时因为产生了许多不同的基督论(Christology),以致造成东方教会的混乱,其中以涅斯多留(Nestorius,活跃于428-451)和犹提干(Eutyches, 380-456)为最主要的困惑。涅斯多留宣称「基督不单具有神人二性(nature),并具有双重位格(person)」;涅氏的本意原是要保持基督人性的完整,但是因为矫枉过正,以致将基督的神人二性分离了。犹提干则站在相对的立场,宣称「基督只有一个位格,但也只有一个性,就是神性」,因为祂的人性已被神性完全吸收了,就好像一滴醋落入大海里消逝一样。因为涅氏已经在431年召开的以弗所会议(Ephesus, Council of)中被定为异端,所以犹提干就成为这次迦克墩会议(Chalcedon, Council of)最主要的攻击对象。
这次会议的召集人是罗马皇帝马仙(Marcian, 396-457),参加的成员有来自东方教会的主教500人及教皇代表数位。起初大家一致通过接纳〈尼西亚信经〉、大利欧(Leo the Great)的《大捲》(Tome),和区利罗写给涅氏的信件,以这些作为基督论的正统,并不打算重新制定信经。但是马仙和政府代表认为如果不重新清楚诠释基督论,就不足以解决教会的纷争,于是极力要求重定信仰告白,会议就决定制定〈迦克墩信经〉。
这份信经有两个重点:(一)极力维护基督单一位格的完整,强调祂是三位一体(Trinity)中的第二位,是神与人在一个生命中实在和不断的合一。(二)完全强调基督神人二性的分别:从神性而言,基督与父神「同体」(就是「本体相同」,或「本质相同」);但就人性而言,基督又与人类同体;这二性,一方面不相混合、不相吸引──「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但另一方面又不可分离──「不能分开,不能离散」,而且这二性存在于同一个位格之内。因此犹提干派被定为异端。
〈迦克墩信经〉虽然没有解释基督神人二性的奇特性,但是它制定了一个正统的模范,并且显明救恩(salvation)之所以可能,正是因为基督是神也是人;因此这份信经成为基督论正统的准则。
迦克墩信经
我们跟随圣教父,同心合意教导人宣认同一位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有完全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真是神,也真是人;有理性的灵魂,也有身体; 按神性说,与父本体相同(homoousios);按人性说,与我们本体(substance, essence)相同,凡事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 按神性说,在万世之先,为父所生;按人性说,在这末后的日子,为了拯救我们,由上帝之母,童女马利亚所生; 这位基督,既是子,又是主,也是神的独生子;具有二性,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 二性的区别不因联合而消失,各性的特点反而得以保存,会合于一个位格、一个实质(subsistence)之内,不是分离成为两个位格,而是同一位子,是神的独生子,是道,是上帝,是主耶稣基督; 正如众先知一开始论到祂时所讲的,也如主耶稣基督自己所教训我们的,又如诸圣教父的信经所传给我们的。
— 出处:《历代教会信条精选》,改革宗,5-6页。
— 转自林格尼尔网站《迦克墩信经,The Creed of Chalcedon, 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