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灵恩运动的说方言符合圣经吗?(黎家焯)

作者:黎家焯

近代灵恩运动的「方言经历」就是「圣经中的方言」吗?

若从「教会历史角度」看,至少有三个十分合理的论据支持「圣经中的方言恩赐已经停止」的看法:

第一、在历史上,第一世纪以后,「方言恩赐」已渐渐自然地於教会历史上消失。后来只有个別极端教派「追求方言经历」,如第二世纪的孟他努派。他们极之重视追求预言、方言、圣灵第一身说话、错误地预言末日时间,因而被当时的教会定为异端。

第二、在历史上,神在第一世纪藉使徒已把圣经正典启示完成,因此不需要藉「圣经中的方言及翻方言恩赐」另添启示,这也是一个支持「圣经中的方言恩赐停止」的合理原因。

第三、保罗说:「这样看来,说方言不是为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不信的人。」(林前14:22) 所以,「圣经中的方言恩赐」带有见证纯正的福音传开的作用,证明福音不单给犹太人,也是给外邦人,见证犹太人的不信,这正如〈使徒行传〉记载神三次使用方言时,所产生的见证作用。在历史上,既然福音真理已被确立及传开,「圣经中的方言恩赐」也可随之停止。

以上从「教会历史角度」看「圣经中方言恩赐停止」的三个原因,是十分合理的,但因没有出于圣经的足够理据,并不足以百分百排除「神仍旧可以赐下方言恩赐」。

虽然我们没有足够的经文排除「圣经中的方言恩赐已经完全停止」,但我们还可以在全面并按正意解释下,看「圣经中的方言恩赐」,以準确的圣经亮光比对「灵恩运动的方言」;此外,我们还可以按圣经原则测试「灵恩运动的方言的灵」,以此证实「那方言的灵」是出于「圣经中赐方言的圣灵」还是「邪灵的假冒」。灵恩派最大的问题,就是单单高举经历,忽略圣经基础,也不愿按圣经原则测试证实其灵界经历是出于圣灵还是邪灵。

以下我们全面研究圣经中方言恩赐的真理,以此辨別灵恩运动的方言经历。

圣经中「方言恩赐」的正解:

I. 旧约「方言」经文的解释

「方言」一词在原文有「舌头」、「地方的语言」。圣经共有三十三节经文提及「方言」一词,旧约有十节,包括:〈创10:5, 20, 31;拉4:7;尼13:24;斯1:22, 3:12, 8:9;赛19:18;亚8:23〉。这十节经文都与恩赐无关,全是关于巴別塔事件以后,「人类不同民族的语言或口音」,并没有一次指著「非任何一种人类语言的舌音」或「天使的话语」。可见旧约部分的解释没有任何可争议之处。

II. 新约「方言」经文的解释

新约圣经共有二十三节提及「方言」,全都与恩赐有关,分別於〈马可福音〉有一节、〈使徒行传〉有两节、〈哥林多前书12-14章〉共有二十节。我们按正意把每段加以解释,列出其中的释经论据,以全面认识方言恩赐的真理。

〈马可福音〉的「方言」经文解释 (可16: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么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可16:17-18)

这是新约第一段谈及「方言」的经文。「说新方言」是指在神的作为下,信徒能说出未曾学过的人类语言,这里并没有「天使的话语」或「重复的舌音」之意。这段经文在〈马可福音〉的最后部分,意思就是把〈使徒行传〉所经历的事简述,作为这卷〈福音书〉的结束。

值得留意,这段经文 (可16:9-20) 在抄本研究上属新约圣经其中一段有疑惑的经文,因为这段在好些新约较重要的抄本上都没有,也有些古教父加以拒绝;而其他有这段经文的古抄本也有各不相同的记载,所以各译本有长短结尾。因此,长结尾是值得参考,但不宜用作建立额外教义的根据。长结尾有可能是因为古教会认为〈马可福音〉停在〈可16:8〉并不完整,应当加上结论,所以尝试加入合理及合事实的总结。

一般反对长结尾的人,似乎是不能接受〈可16:17-18〉的神蹟。但事实上,马可或是加入此段的人,很可能以保罗的经历为资料,记录历史上神与信的人同在的五个实际例子,但并不是应许所有信的人都必经历这五方面。这五方面不知是否以保罗为例,因当中只有「喝毒物」未有记载他曾经历过,但他一直被犹太人立誓追杀,也有可能他曾经历却没记载下来。

按经文所提及的例子性质,肯定不是每一时代的每一位信徒都必须经历,可惜历史上却有异端误解这段经文而出了意外,例如「弄蛇派」,以致害死了不少人。

因此,这节经文只能说明初期教会曾有方言恩赐的出现,使人在未经学习之下能说出其他地方的语言。

〈使徒行传〉的经文解释 (徒2:1-4, 10:46, 19:6)

全卷〈使徒行传〉只曾出现三次「方言」。﹝注:有人认为〈徒八章〉使徒为撒玛利亚人按手领受圣灵也是方言,但是那段圣经没有明言「方言」的出现,只能说有这个可能而已,因经文没有明确说明,故不能凭空作详细讨论。﹞〈使徒行传〉的三次「方言」如下:

1。〈徒2:1-4〉五旬节圣灵降临,使徒用方言「讲说神的大作为」,即是带着別人能听得见的内容,属其他地区的乡谈。这小段虽没有用「方言」一字,但却表明是「別国的话」。这必然不是灵恩运动的「舌音」或所谓「天使的话语」。在下文彼得的讲论中,这次「方言经历」是向耶路撒冷的人证明耶稣基督福音的真实,及〈约珥书〉所指新约时期圣灵普遍降临信徒的预言已应验。

2。〈徒10:46〉外邦人哥尼流听信福音时说方言,内容是「称赞神为大」,让彼得及六位奉割礼的犹太人弟兄听见,并不用翻译,因此绝不是灵恩运动的「舌音」或所谓「天使的话语」。这次的方言与五旬节同一类別,因为彼得认出这与五旬节时领受一样,并向耶路撒冷教会见证福音真的已临到外邦人。

3。〈徒19:6〉保罗向施洗约翰十二位门徒传讲信耶稣的福音,按手后门徒说方言。圣经并没有强调方言是甚么种类,但〈使徒行传〉作者在〈徒10:46〉已用过「方言」一词,自然应属于同样的情况,不然作者有其责任表明当中不同之处。这次也是向当时受约翰施洗的人见证主耶稣才是福音的主角。

按以上的解经理据,〈使徒行传〉的三次「方言」都属「別国的话」,并且都与「见证福音传开」有关。

〈哥林多前书12-14章〉的经文解释

保罗在〈林前12-14章〉处理教会恩赐追求带来的问题,当中共有二十节谈及「方言恩赐」及相关的真理。以下分开十小段经文按正意解释:

1。〈林前12:10-11〉,教会的「方言恩赐」是「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故此不是「自己想得就可以得」,也不是「求得」,也不是「用方法学得」,更不是「模仿而得」。这与灵恩派追求方言时的情况不合。

2。经文多次提及「翻方言」恩赐,表明当时的方言恩赐与〈使徒行传〉的不同,因为「说方言者」不是对別的语言群体说话,乃用別的语言向所属教会群体说话,因此必须有人翻译出来,才让人明白其内容。

3。〈林前12:28-30〉,「方言恩赐」被排列在末后,是对教会造就最低的恩赐。此外,保罗说「岂都是说方言的么」,故此不是「人人都要得着」,更不可能以「方言」为圣灵的洗﹝或圣灵充满﹞普遍性的外显凭据。这与灵恩派鼓励众人都要追求方言不相合。

4。〈林前13:1-3〉,这三节的修辞极美,分別假设用人不能达到的语言能力、恩赐、牺牲来对比出「爱」才是一切的价值。这里所指的「天使的话语」是保罗假设性的修辞,表明「爱心比任何语言能力」更大,并不是灵恩运动的「舌音」。在圣经之中,天使只是差役,所说的话全都以人类听明白的说话来报信。因此,灵恩派说自己的「方言经历」是「天使的话语」,这是一厢情愿,并没有解经的理据。

5。〈林前14:1-3〉,保罗表明哥林多教会当时说方言时,不是对人说的,乃是对神说,只因为眼前都是同一语言群体,说其他语言根本没有人能听明白,因此只在自己心灵里讲说着各样的奥秘。故此,当时的方言是以「別的言语讲论某些神所赐下的真理内容」,当在座有翻译者或通此方言的人士,就能听明白当中的内容。这样便与灵恩派那类「重复的舌音」全不相同。

6。〈林前14:4-11〉,保罗认为说方言的人只能「造就自己」,不能「造就別人」,因为当下的语言群体都听不明白,只有「自己的心灵里」和神能明白当中的真理内容。故此,保罗明言,若没有翻译者,当在会众中闭口,只能「对自己说」,及对神说 (林前14:28)。灵恩派的舌音不是「別国的语言」,更不是「心灵中带着奥秘的真理内容」,他们连「对自己说」也不是,因为自己也不明白。

7。〈林前14:12-17〉,保罗用「方言祷告」及「方言歌唱」,这段的重点在于当求在聚会中自己或別人能翻出来 (14:13)。因此他清晰地表明,当时若有人运用方言恩赐祷告及歌唱,同时「也要用悟性祷告」,及「也要用悟性歌唱」。这里用在祷告时及歌唱时的「方言」仍然是「別国的语言」,因为他说「不然,你用灵祝谢,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话,怎能在你感谢的时候说『阿们』呢?」(林前14:16),其意思是:用方言恩赐祷告或歌唱时,若不同时「也用悟性祷告或歌唱」或有人翻出来,在座不明白另一语言的人则不能听明白及同心回应。既说会对于「在座不通方言」的对象造成不便,即是说「若在座全都是通达那地区方言」的对象则不会造成此等不便,正如〈徒2章〉的使徒们说方言(別国的话),因属各听道者的乡谈,故没有造成不便的问题。因此,「用方言祷告」、「用方言歌唱」,其实仍旧是「某地方的语言」,需要「求能翻出来」或「在座都通达」。

8。〈林前14:18-19〉,保罗表示自己说方言比众人更多,但上下文的意思不是鼓励人追求方言,乃是以自己的属灵经历鼓励人追求教导的恩赐,悟性的教导比方言强二千倍。圣经从没记载保罗在聚会中向不通达该语言的人说方言,很可能是向通达该语言的人说,或私下「对自己说」,心灵里领受各样真理的奥秘。

9。〈林前14:20-25〉,神赐下教会「方言恩赐」是给不愿信主的犹太人作证据,证明他们的不信败坏,促使福音藉外邦人的语言顺利传给外邦人,正如保罗引用〈以赛亚书〉的意义。先知讲道却是给愿意信的人作证据。这小段表明聚会时,若有不通达该方言的人进来,听见有人用不懂的语言交通,只会感到困扰不便。这正是指出灵恩派在聚会之中藉那灵「说舌音方言」、「狂笑」、「动物哮叫」等,使其他人被绊倒的错谬。

10。〈林前14:26-33〉,保罗讲明聚会中说方言的原则:聚会是为造就人,而不是为自己;没有翻方言的,就不可在聚会中说方言,因为这是使人困扰不便。说方言的灵若是圣灵,应当受约束,叫人安静,而非叫人混乱,不然这并不是神的灵。倘若「圣经中的方言」尚且必须如此谨慎要求翻译及约束,为何「灵恩运动自称的舌音方言」在许多聚会中可以毫无约束呢?

总结

「圣经中的方言」都是「人类的某地区语言」。每当运用此恩赐时,圣经十分强调需要聆听者本身通达,或者有翻译者在场。灵恩派重重复复的「舌音」并不合乎圣经中对方言的描述。因此,「舌音」并非出于圣经根据,也不是从「真理的圣灵」而来。

其实不单「舌音」能被证实并非从神而来,即使是有人被某灵控制而说出人未曾学过的「別国语言」,我们仍要按圣经真理试验那灵,正如使徒约翰提醒:「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约壹4:1)

笔者过往为鬼附者赶鬼的经验中,有一位广州的年青人因追求方言而导致鬼附,当赶出一邪灵后,有另一邪灵以极流利的美式英语与我及其他牧者争辩,并否认耶稣基督成了肉身来的,我们便用英语赶出那鬼。那年青人的英语水平很差,但被鬼附著并被辖制的过程中,竟用了「別国的话」,但内容都是敌对主耶稣基督及争辩。另有一位香港信徒,在灵恩聚会追求方言导致鬼附,驱赶过程中,他在邪灵控制下持续以一种语言流利地与我们争辩,牧者们同心向主祷告并命令那灵以广东话对答,以致最后成功赶出那邪灵。

有假的方言出现吗?笔者至今已亲自处理试验「方言的灵」的个案共十多个,连同团队中几位具备资深灵界测试及赶鬼经验教牧和信徒,共处理二十至三十个案。凡愿意坦诚按圣经原则试验的人,至今仍未曾遇见「说方言的灵」承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反而全都证实为邪灵,有的仍在赶鬼的过程之中。保罗曾说:「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诡诈,装作基督使徒的模样。这也不足为怪,因为连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林后11:13-14)

我在主里劝勉有方言经历的基督徒,虽然这经历让你在感受上认为与神更亲及平安,但按圣经的吩咐,凡灵界的工作,应当试验那灵,按神启示的圣经原则证实那灵是出于神的不是,以免受迷惑而不自知。

— 节录自《總要試驗靈恩運動的「那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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