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鸽与三自毫不相干!驳骆某人的恶毒毁谤和反扑

作者:小草

这几天,根据骆某人发在他的微信朋友圈的文字,我看到了骆某人不仅不为自己长期的、令人发指的、已被揭发出来的罪恶痛悔,竟然还有脸出来诬蔑和攻击陈鸽。骆某人如此的恶行显露了他自己实在是一只穷凶极恶的狼。下面就是骆某人的一些文字截图:

骆某人说,周新贤这次与陈鸽青草的合流,恰好证明陈鸽对中国教会的极大破坏。首先,“周新贤这次与陈鸽青草的合流” 的依据何在?无非就是从一份周新贤主持的《关于调查骆毅详犯罪事实的听证会会议纪要》想像而来的。这份《会议纪要》不知道是如何被流传到网络上的?但既然已出现在公共空间了,那就拿来看个清楚。见下面的《关于调查骆毅详犯罪事实的听证会会议纪要》截图:

由周新贤主持的这个调查骆毅详犯罪事实的听证会,是在2024年1月6日上午举行的,也就是在陈鸽和我在2024年1月4日发出的《论骆传道:教会或淫窝?(陈鸽,2024-1-4)》和《实名举报武汉骆传道的一些材料概述》之后两天。所以,我们所发表的揭发骆某人的罪恶的文章,与周新贤主持的这个会议毫不相关!

2024年1月5日,某位举报人告诉陈鸽,武汉本地有一个传道人(周牧师)愿意站出来支持他们,并已约好第二天(2024年1月6日)上午与他们见面。当时陈鸽就很清楚地说,他根本就不认识周牧师。而且只被告知是姓周,具体是什么人,陈鸽也不知道。所以周牧师的出现并不是陈鸽去找来的,与陈鸽毫不相干!

下面就是2024年1月5日 某位举报人与陈鸽(微信名:哥儿)的对话截图(注,对话时间是美国西部时间,1/4 下午 9:30 就是北京时间 1月5日 下午 1:30),就是对此的证明:

从始至今,陈鸽和我发表的所有有关举报骆某人罪恶的文章,都是举报人直接把材料交到我们的手上,与周新贤毫无关系。如果不是因为这份《关于调查骆毅详犯罪事实的听证会会议纪要》,陈鸽和我都不知道有这样一位周牧师,对他的背景更是一无所知。

如果陈鸽因为这位周新贤自己愿意参与调查骆某人的事件,就要被扣上与三自勾结和联合的帽子,这岂不是荒唐得可笑吗?因为,按此逻辑,那位后来就骆某人事件发表《公开声明》的李晓明律师(见《谨防被李晓明律师带到离道反教的陷阱里去!》)岂不也可以用来证明陈鸽与李晓明勾结和联合了吗?因为李晓明根据“可靠的消息”,认为骆某人犯了种种的罪。谁知道李晓明的所谓可靠消息来自哪些人?谁又知道他是去和哪些人“勾结”得出的消息呢?他不也在做“调查”吗?还发表了他的“调查报告”,也就是他的那份《公开声明》。李晓明的《公开声明》也在网上流传,难道这能证明陈鸽与李晓明勾结和合流了?

有些人声称陈鸽之所以会站出来为举报人发声,是出于对骆某人的报复。骆某人甚至说,“恰好证明陈鸽对中国教会的极大破坏。” 陈鸽在破坏中国教会?怎么破坏的?就因为揭露了披着羊皮的狼的骆某人就等于破坏中国教会?骆某人这只混进教会的恶狼,到了这个时候还有脸以为他自己是在代表或是等于中国教会?如此的厚颜无耻,实属极其罕见!

前不久,某人曾私下对我说,骆某人身败名裂,这辈子可能都抬不起头了。现在看来,他是看高了骆某人,才会以为骆某人会有羞耻之心,会抬不起头。从骆某人的罪恶曝光之后,完全就看不到他羞于见人,反而还是不断地出来发声,但不是为他自己的罪痛悔,而是不断地撒谎、毁谤,甚至还在唱属灵高调,但这只是恶狼的反扑而已。

实际上,当举报人把一些揭发骆某人罪恶的材料交给陈鸽时,他是希望武汉本地有牧者出来处理这件事的,但是举报人说,“目前武汉这边牧师没有愿意受理的。” 证据就是下面这个2024年1月1日 一位举报人与陈鸽(哥儿)的对话记录截图,是在陈鸽2024年1月4日站出来发声前3天:

正是因为举报人找不到武汉有牧师愿意出来为他们发声和受理这些举报,陈鸽才挺身而出的。所以,对骆某人罪恶的揭发,从一开始,就不是陈鸽一手在背后策划的事情,反而他是希望武汉有牧师出来处理。

此文已有根有据地证明了,在众多的实名举报人和他自己的罪恶面前,骆某人不仅不承认他自己长期的种种恶行,竟然是反过来毁谤和攻击陈鸽。实际上,作为基督徒,被毁谤和攻击并没什么了不得的,我们甚至都不需要为自己申辩,因为,“主说:申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9)所以,我撰写此文的目的,并不在于为陈鸽和我自己申冤,乃是要证明骆某人实在是一只恶狼,警戒神的百姓不要被他的谎言所欺骗,不要被他疯狂的反扑所迷惑。

经上说,“凡听见角声不受警戒的,刀剑若来除灭了他,他的罪就必归到自己的头上。”(结33:4)骆某人是披着羊皮的恶狼,这样的角声已吹响,听见的人还不受警戒,还要去跟从或信从这只恶狼,那么你们的罪就必归到你们自己的头上!

陈鸽与三自毫不相干!驳骆某人的恶毒毁谤和反扑》有2条评论

  1. g40a说道:
    g40a 的头像

    不知道我写的评论,青草能否看到。
    首先,骆某人犯了罪,可以举报,叫司法机关介入,可以报警,可以打官司。证据充足,可以判刑。司法的事情,可以找律师。
    其次,青草的事工应该是教导和护道。人与人的纷争,能避免则避免。这段时间关注这些信息,没有任何进展。教会里根本不具备司法权利,不可能动用私刑。
    最后,看到青草,陈鸽与骆某人的争执,其实真没必要,清者自清。与其这样争执下去,各执一词,不如做些实际的事情。与其寻求其他教会牧者的帮助,为什么不报警,不寻求司法援助。既然受害者都发声了,为什么不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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