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鸽
一个真正蒙恩的,一个真正得救的信徒,有圣灵了,有生命了,重生了,蒙恩的信徒、得救的信徒,有神儿子的名分,一个真正的重生得救的信徒,可不可能因着犯罪、失足跌倒犯罪,再一次失去了救恩?
不会的,圣经里头有什么根据?“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11:29)!主耶稣说过: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8)!
既然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神必要保守到底,他不可能再失去救恩。那么,犹大怎么回事?得救又灭亡了?不!圣经告诉我们:他从一开始就没悔改;从起初没入门、没得救。
“耶稣从起头就知道谁不信他,谁要卖他。”(约6:64)犹大从起初就没有信!没有生命!他是个自欺欺人的假信徒!
一个真正的信徒,神要保守,不可能失去救恩。所以,犹大犯罪,因为他本来就不信,他本来就是稗子,那么,既然我信了主,那么我犯点罪不要紧,是不是?
我们这些自认为蒙恩得救的基督徒要小心,要谨慎,我们也需要自我反省,要省察自己,免得我们跟犹大一样,也落入了自欺的网罗里。
真理也有两面,一面是神的“应许”,一面是神的“警戒”。
第一面“应许”写着:腓1:6“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神应许我们:一个真正重生得救的人,神必要保守到底!因为神是信实的,开工必完工!这是“神的主权”。
另一面“警戒”写着:来3:12“弟兄们,你们要谨慎,免得你们中间有人,存着不信的恶心,把永生神离弃了!”
注意:弟兄们,你们要谨慎,请问这些警戒是对谁发出的信?弟兄们,弟兄们是信的还是不信的?自称为信主的弟兄,弟兄们自称为信主的。神也警戒我们:要谨慎,尽上本分,保守自己常在神的爱中!这是“人的责任”!
没错,救恩是稳固的!一个真信徒,神必保守到底!但今天有人走两个极端:一个偏左、一个偏右!
有些人强调圣经里的“应许”,却忽略了圣经“警戒”,就不平衡了,不平衡就会有副作用,就会说超越圣经,超越经上所记的话。他说:你看真正信徒神必保守,既然神必保守,那么犯罪不要紧的!感谢主,你看大卫犯罪还不是得救,大卫奸淫还得救,他杀人还得救,反正一次得救就得救,真正信徒神要保守。你看那个哥林多前书第五章,那个跟继母犯淫乱的那个人,最后,还叫他的灵魂得救,对不对?把他身体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跟继母犯了淫乱了还得救。所以真正的信徒,管你杀人放火,你犯任何罪还是得救的。犯罪,不影响生命,感谢主,犯罪仍然可以得救。
他们强调圣经里的“应许”,就忽略了警戒,结果造成了偏激,说了过头话,说了超越圣经所记的话,犯罪可以仍然得救,结果导致了反律主义。
还有一些人恰恰相反,他们强调圣经里的警戒,警戒,小心谨慎,却忽略了圣经里头神宝贵的应许,结果也说了过头话,他们说:“犯罪可能失去救恩。”他们强调警戒,小心,要谨慎,你不谨慎的话,犯了罪你不悔改,你继续犯罪,你可能本来得救,后来不得救。今天犯了个罪,一犯罪你就下地狱了,然后一悔改又上天堂了,再犯罪,又下地狱了。一下生一下死,一下生一下死,一天得救几次,又下地狱几次,进进出出,多生多死,犯罪可能失去救恩。
他们强调警戒,忽略应许,结果也有副作用,也导致了他们说过头话,也超越经上所记的。导致他们提心吊胆,成天靠自己,我要多多努力,我要靠自己的好行为、靠着肉体、靠着自己的好行为来维持救恩,结果反而导致了律法主义。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2:26)真正的信心一定会带来好的行为。真正的信心一定会导致美好的行为,但是有个秩序,要先信,然后才会有好行为随着而来。真正的信心一定会结出果子来,真正的信心一定会有果子,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
先要信,然后才会行出好行为。这个次序可不可以颠倒?可不可以先行好了,然后再信他,能吗?我多读经,我多祷告,我多奉献,我不做这个,我不做那个,我不吃那个,我守这个规矩,我守那个规矩,我遵守律法,我守安息日,我多多努力,多奉献,靠自己行好了,得到神的救恩,可能吗?不可以!你再努力都达不到神的标准。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你再努力都达不到,那怎么能够得到神的救恩,这么高,遥不可及,怎么得到?只有一条路,因着信得以称义,白白的靠着神所赐给我们的恩典,靠着基督已经在十字架上一次为我们成了救赎大功。一旦信他,白白的恩典就临到我们了!白白什么意思?不用付代价;恩典什么意思?礼物,不用花钱;白白的礼物,就是不配得的好处,靠着神的恩典。
因着信得着神白白的恩典,靠着神赐给我们的恩典,我们可不可以行出好行为?可以。这不是靠自己的肉体的,那个老肉体,老旧人的努力,不是靠自己的行为,乃是靠神所赐给我们的恩典,靠着他赐给我们的圣灵,耶稣基督复活的生命,靠着他复活的基督的圣灵的大能,我们就可以多读经、多祷告、多奉献,这些好行为,慢慢坏脾气也改了,戒烟戒酒,慢慢的关系也改好了。
我们看看三段经文,看看沉溺罪中不肯悔改的人,在神国是没份的:
(1)林前6:9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 10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那一个跟继母犯淫乱的人,那个人得救没有?得救了!所以犯罪可不可以得救?可以,仍然得救。你看这个人他犯了那么大罪,照样得救,所以杀人、放火、奸淫,只要你得救,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弟兄姊妹们,不要误会,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是圣经真理,意思就是:一个真正的信徒,神必保守。但是能不能够滥用这样的真理、能不能超越圣经?以致认为:犯罪可以的,你看这个人跟继母犯淫乱了,仍然得救。这是圣经证据,大卫犯罪还得救,大卫杀人还得救,大卫奸淫还得救,跟继母犯淫乱还得救,是不是?
马上圣经紧接着第六章,怎么说?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没错!林前第五章,这个跟继母犯淫乱了,这个人他是得救的,他重生得救,但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他受了管教,两手空空,赤裸裸见主,羞愧!他得救没有错!但是你不要以为你可以继续犯罪,你可以淫乱,你可以犯任何罪,不要自欺!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这样的人在神的国里是无分的。
如果你继续犯罪,沉溺罪中不肯悔改,也许你跟犹大一样,你也是一个自欺的人!你从起初就没入门,你还自以为信了,所以不要自欺。第五章讲了,这个人的确犯了淫乱还得救。但是你如果继续犯罪,沉溺罪中不肯悔改,也许你是个自欺的人!在神的国里是无分的。
(2)弗5:5因为你们确实地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6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
「确实」实实在在知道,确实加强语调,确实知道,明明晓得: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请问这个「虚浮的话」指的是什么话?
然后,现在保罗在警戒以弗所的信徒:小心,谨慎,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为你们确实知道这犯罪作恶的不悔改的人,在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不要被人欺哄了!什么话?犯罪可以得救,反正你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了,所以继续犯罪不要紧,犯点罪,不要紧!你看大卫还得救,杀人放火还得救,跟个继母犯淫乱还得救。所以,这个犯罪不影响生命,这是真话假话?这是「虚浮的话」,这不是实实在在的话,不是确实的话,不是确实知道,而是欺哄人的假话。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了!
因着这些事,犯罪作恶不肯悔改,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这些的事情,因这些事情神的忿怒,必临到这些不肯悔改的人。看到没有?圣经讲的清楚不清楚?清楚。凡是继续犯罪,不肯悔改,沉溺罪中不肯悔改的人,在神的国里是无分的。
(3)加5:19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20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21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请问,保罗有没有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加拉太的信徒强调这些真理?我从前告诉你,现在又我反复在一而再再而三、又而三的,我从前现在,我强调,行这些犯罪作恶的人,这些不肯悔改的人,在异端里的人,这些行淫乱的人,这些人不肯悔改,必不能承受神的国。
我们看了这三段经文,圣经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复强调,凡是沉溺在罪中不肯悔改的人,在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不要自欺!因为你们确实知道,我从前告诉你,现在又告诉你们,凡拜偶像的、淫乱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不要自欺了。
所以我们这些称为主名下的人,总要自己常常省察自己,不要落入了自欺的网罗。
— 节录自《教会中的稗子(陈鸽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