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尼古拉斯‧巴齐格(Nick Batzig) 译者:小草
“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一直以来,我都希望在天堂能看到基督在世生活的完整历史,从祂出生到祂升天,看到祂每一个顺服的行为。原因很简单,耶稣活出的是一个代表性的一生。耶稣活出了无罪的一生,因此,是代表无罪的一生。我们的主的顺服代替了祂子民的罪。祂的遵守律法被算为那些信靠祂的人的遵守律法。
基督无罪的生命是以圣经所见证的人的罪为背景。约伯说,人是 “污秽可憎”,是 “喝罪孽如水的”(约伯记 15:16)。所罗门承认,“没有不犯罪的人”(列王记上 8:46)。使徒约翰警告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约翰一书 1:8,10)。使徒保罗总结道:“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罗马书 3:10)。然而,当神的儿子取了人性时,一个无罪的人进入了时间和空间。
在长达三十年的生命中,我们的主从未有过一个念头,从未说过一句话,也从未做出过被不洁动机玷污的行为。他始终尊崇祂的天父,始终尊敬祂在地上的父母亲,从未有过贪欲,从未说过一句有罪的气话,从未说过闲话或诽谤祂的邻居。祂从不偷窃,从不撒谎,从不贪婪。总之,祂坚定地遵守了上帝律法的每一条诫命。祂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地爱主,祂爱邻舍如己。圣经为这一真理作了多方的见证,这是我们应该默想的最有益的真理之一。
圣经明确地宣布耶稣是无罪的。希伯来书的作者告诉我们,祂是 “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希伯来书 7:26)。使徒保罗宣告祂 “不知罪”(林后 5:21)。在宣布祂降生时,天使称祂为 “所要生的圣者”(路1:35)。彼拉多的妻子告诉她丈夫 “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太27:19) 。彼拉多自己也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约19:4)。临死的强盗承认耶稣是无辜的,他说:“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路23:41)。百夫长在十字架下说:“这真是个义人”(路 23:47)。就连污鬼也认得耶稣 “是神的圣者”(路4:34)。
如果外在的见证还不够的话,基督也为自己的无罪作见证,祂说:“惟有求那差他来者的荣耀,这人是真的,在他心里没有不义。”(约翰福音 7:18)。此外,祂在近千年之前(通过诗人)说, “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我的神阿,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诗40:7-8)耶稣在世时的一生是完全遵从上帝旨意的一生。
关于上帝给立约之民的命令,我们发现基督在第八天受割礼时就开始履行了。祂是唯一的不需要割礼所表征的。在公开传道之初,祂接受了 “悔改 ”的洗礼,尽管祂并不需要悔改。当约翰试图阻止祂受洗时,祂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太3:15)。耶稣是作为祂子民的代表而顺服。
然而,基督的顺服有时会被错误地简化为只顺服道德律。诚然,祂确实顺服了对所有人都有约束力的命令,祂也履行了犹太人的礼仪律法。然而,基督的顺服还有另一个层面。约拿单-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指出,耶稣顺服了天父特别赋予祂的中保命令,这些命令比给予我们的任何命令都更加困难。除了那些道德和礼仪方面的律法,耶稣还受命 “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约10:17)。祂说:“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 10:18)。
我们的救赎依赖于基督无罪的一生和替代性的受死。当我们看到自己的思想、心灵、和意志的败坏时,我们必须仰望那位无罪的却替我们成为罪的。当我们渴望以更深、更亲近的方式认识基督时,默想圣经中关乎祂完美代表的教导则是有益的。在上帝面前,你是否在罪的重担之下劳苦?我们必须记念主耶稣基督的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 译自林格尼尔网站《A Sinless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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