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草
刘志雄长老(贝郡基督徒证主教会长老,基督学房校长)有篇讲道,叫着《弟兄和睦同居》,被收编在《生命的甘露》里,网上有好几个地方都能看到。看完此文后,发现有好几个错误,有的甚至是很严重的错误,让我实在无法忽视,所以就撰此文给予指出。

此文要指出的几个错误都集中在《弟兄和睦同居》一文的最后一部分,这部分的原文截图附在文后。
1。刘志雄说,“首先要搞清楚我们到底是谁?我们不过是耶稣基督的奴隶,我们在神的家里没有任何一点地位,也没有任何一点的权利。因为主在《马可福音》九章35节里讲的清清楚楚:若有人愿意作首先的,他必作众人末后的,作众人的用人。那个用人就是奴隶!。。。奴隶是一个完全没有地位的、完全没有权利的人。今天一个在教会里服侍的人必须有这样甜的态度,要时刻提醒自已不过是众人的一个奴隶,而不是来领导众肢体的,自己没有一点权利,别人怎样对待我都是应该的,这就叫作众人末后的,作众人的用人。”
基督徒确实是主耶稣的奴仆,是主所买赎来的,这意味着我们应当顺服主,遵从主的旨意。但经上还告诉我们,基督徒也是神的儿女,所以我们有作为神儿女的地位和权柄,而不是没有任何一点的地位和权利。主耶稣说,“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做神的儿女。”(约1:12)“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加4:6-7)
作为神的儿女,我们有着特别的地位和权利,是不属神的人所没有的。经上说,“你们从前算不得子民,现在却做了神的子民;从前未曾蒙怜恤,现在却蒙了怜恤。”(彼前2:10)“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做随时的帮助。”(来4:16)“我们因信耶稣,就在他里面放胆无惧,笃信不疑地来到神面前。”(弗3:12)“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10:19)“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神赐给祂的儿女有如此多的权利和恩典是何等的丰富和浩大,怎么会被刘志雄说成是没有任何一点地位和权利呢?对于人来说,究竟还有什么地位会被做神的儿女地位更高呢?又有什么权利比能随时来到神的面前更大的权利呢?
马可福音9:35的经文是,“耶稣坐下,叫十二个门徒来,说,若有人愿意作首先的,他必作众人末后的,作众人的用人。” 这里的用人主要是在讲服侍众人,而不是在讲地位和权利。主耶稣后来就以祂自己为榜样来对此加以进一步的解释。看马可福音10:43-45,“只是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虽然主来服侍人,但主并不是就没有地位和权利,祂一直就是至高的神,一直拥有神的权柄。
服侍人也不是“别人怎样对待我都是应该的。” 当法利赛人说耶稣赶鬼,”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啊。” 耶稣是不是回应说,“你们怎么对待我都是应该的?” 根本不是!而是毫不留情地反驳并严严地谴责他们,“我若靠着别西卜赶鬼,你们的子弟赶鬼,又靠着谁呢?这样,他们就要断定你们的是非。。。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毒蛇的种类,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 (太12:24-34)
当犹大出卖主耶稣时,主耶稣也不是说,“犹大出卖我都是应该的。” 而是说,“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太26:24)
2。刘志雄说,“当年在耶路撒冷城,假如你在路上看到一个人背了个十字架,你走过去朝他脸上吐一口唾沫,他不会骂你的,不会的!为什么?因为他是一个没有权利的人,什么人都可以吐唾沫在他脸上。当他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在走的时候,什么人都可以打他一巴掌。当他背着羞辱的十字架在走的时候,什么人都可以笑他。当他背着象征着死亡的十字架在走的时候,他身上任何一点东西什么人都可以随便拿。因为他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因为他是一个完全没有权利的人!”
刘志雄说,当耶稣背着十架时,“他身上任何一点东西什么人都可以随便拿。因为他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因为他是一个完全没有权利的人!” 但主耶稣自己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10:18)所以,没有人能把主耶稣的命取走,而不是随便任人取祂的命。祂有权柄舍命,还有权柄把命取回来,这是何等的权柄!怎么能说祂完全没有权利呢?
主耶稣还说,“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吗?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太26:53-54)所以,主耶稣不是完全没有权利的人,而是有权求天父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但祂为了成就救恩,就甘愿为罪人受死,甘愿放下祂的权利。如果祂是毫无权利的话,那祂就只能任人摆布,那祂的死就是个无可奈何的悲剧,是对主耶稣的甘愿舍命受死极度的歪曲!
3。刘志雄说,“我们在主的面前常常的哭,常常的祷告,常常的问:主啊!为什么没有合一?我们说:主啊!求你把合一赏给教会,求你在教会里面做成合一!祷告来祷告去,主说:‘孩子,我比你还急着要有合一,但你为什么不肯背起十字架?’ ”
首先,圣经里能找到神说过,‘祂比人还急着要有合一’,这样的话吗?没有!把神说成会着急,甚至会比人还着急,这样的神岂是圣经所启示的神?经上说,“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在锡安放一块石头,作为根基,是试验过的石头,是稳固根基,宝贵的房角石,信靠的人必不着急。”(赛28:16)信靠神的人都必不着急,难道神还会比人着急?
如果说神会着急,那么神为什么会着急?是担心祂的旨意或应许不能成就吗?还是担心祂的能力不足以掌控一切?经上说,“万军之耶和华起了誓,说:我怎样想,事就怎样成就;我怎样计划,事就怎样立定。”(赛14:24)“除非主命定,谁能说成就成呢?”(哀3:37)这样的神,怎么可能会着急?又有何必要着急?所以,说神会着急,甚至比人还着急,这样的神怎么会是全能和主权的神呢?
其次,把神没有说的话,甚至是违背真理的话,称为是神说的,这岂不是在假冒神的名撒谎吗?岂不是妄称神的名吗?
4。刘志雄说,“主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什么叫做道路?道路就是趴在地上让人踩的那种,我们是踩着主的身子到父那里去,而且主是甘心乐意趴在那里让我们踩着,让我们能够到父那里去。什么叫背起十字架跟从主?背起十字架跟随主就是愿意做道路,愿意趴在地上让弟兄姊妹踩,让人误会、让人糟蹋、让人弃绝、让人轻看。只要有人踩着我们能到主那里去,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这叫背十字架。”
刘志雄这段对主是道路和背十架的解释,实在是错得太严重!主说祂是道路是什么意思呢?就是祂自己紧接着所说的,“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也就是说,罪人要到神那里去的唯一道路,就是要藉着耶稣基督,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路。因为,“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罪人得救的路只有一条,就是唯独靠着耶稣基督所成就的救恩,就是唯独信靠耶稣基督为救主和主。
而刘志雄却把主耶稣是道路解释为,“道路就是趴在地上让人踩的那种,我们是踩着主的身子到父那里去,而且主是甘心乐意趴在那里让我们踩着,让我们能够到父那里去。” 他这是把主耶稣当作什么了?!
经上说,“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2:10)人是要在主耶稣前屈膝下拜,而不是反过来祂要趴着任人踩,更没有“主是甘心乐意趴在那里让我们踩着” 这种极度背谬真理的荒唐事!
如果要说有谁被谁踩的话,那就是仇敌要被基督踩在脚下。看经文,“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从此等候他仇敌成了他的脚凳。”(来10:12-13)“因为基督必要做王,等神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林前15:25)
刘志雄还进一步解释他所说的趴着让人踩的意思,他说,“背起十字架跟随主就是愿意做道路,愿意趴在地上让弟兄姊妹踩,让人误会、让人糟蹋、让人弃绝、让人轻看。” 耶稣是得救的道路,是要人来信靠祂,遵从祂,敬拜祂,爱祂;绝非是要人来误会祂,糟蹋祂,弃绝祂,轻看祂。那些误会祂,糟蹋祂,弃绝祂,轻看祂的人,正是不把耶稣基督当作得救的道路。难道罪人是靠着“踩着主的身子 ”,靠着弃绝耶稣基督得救的?还能比这更荒诞吗?!
而且,背起十字架跟随主,这并不是做道路。唯独耶稣基督是道路,是到天父那里去的道路,别人都不是道路,也绝没有资格作别人到天父那里去的道路! 背起十架跟随主,是求主的旨意成就,是舍己遵从神的旨意。不是所有的被别人误会、糟蹋、弃绝、或轻看都算得上是在背十架,除非是因着遵从神的旨意而被人误会、糟蹋、弃绝、或轻看,那还算得上背十架的一种,但也不是全部。
刘志雄把背十字架不仅说成是做道路,还说成是 “愿意趴在地上让弟兄姊妹踩。。。只要有人踩着我们能到主那里去,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这叫背十字架。” 能到天父那里去的道路只有一条,就是唯独信靠耶稣基督,除此之外,没有别的路!就算把某个基督徒、甚至是许许多多的基督徒都踩死了,也不能藉此到天父那里去!
5。刘志雄在最后说,“将来你我到了天上,有弟兄姊妹问:弟兄,你在地上替主背了哪一段十字架呀?。。。我要千谢万谢我的主在十字架上为我死!我更要谢谢他,他看得起我,要我能为他背一段十字架。”
当主耶稣走向各各他山时,经上记载,“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就是亚力山大和鲁孚的父亲,从乡下来,经过那地方。他们就勉强他同去,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可15:21)“带耶稣去的时候,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从乡下来,他们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搁在他身上,叫他背着跟随耶稣。”(路23:26)只有这位古利奈人西门背过耶稣的十字架,除他之外,再也没有别人背过耶稣的十字架。
那么,刘志雄的这个问题就很奇怪了,他说,“你在地上替主背了哪一段十字架?” 我们怎么替主背十字架?主耶稣是要我们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从来就没有要我们替祂背十字架。“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太16:24)“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门徒。”(路14:27)“耶稣又对众人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9:23) 耶稣一再地说,要跟从祂,就得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而不是替祂背十字架!是主耶稣代替我们背十架受死,而不是我们在替耶稣背十字架,这不是很基本的福音真理吗?!
刘志雄还说,“他看得起我,要我能为他背一段十字架。” 不知道他是如何为主背一段十字架?他还觉得这是因为主看得起他。不知道一个罪人究竟能有什么能让主看得起的?经上说,“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4:7)就算一个人与别人不同,那也不是因为神特别看得起他,以致有可自夸的。
结语
我在这篇文章里,只指出了刘志雄的《弟兄和睦同居》文后一段几个比较严重的错误,其他的错误就暂不在此文里谈了。为什么有这么多严重错误的讲道/文章还会一直在网上多处流传?为什么还会被捧为是“生命的甘露”呢?悲哀!
附图:刘志雄长老《弟兄和睦同居》后面部分截图

經上記著:「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每一個人都是背著自己罪的刑罰(十字架)走在通往刑場(被釘上十字架)的路上。沒有誰能夠幫別人背那人的十字架。
無論是哪一位牧師、長老、傳道人,他們的教導和講論,聽到的人,都當以庇哩亞的信徒為榜樣,以謙卑受教的態度「甘心領受這道」,更重要的是還須要「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因為,無論多麼有名的牧師、長老、傳道人,他們也都只是有限的人。如果不以神所默示的聖經為惟一的標準和權威來分辨,就對人的教導和講論全盤接受;那麼,所謂的「聽道」,可能不過只是在積累對真理的錯謬認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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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背十架的理解是错误的。基督徒的罪已被赦免,并不是还在背自己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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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不是罪,而是罪的刑罰。經上記著——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加福音9:23】請問:主耶穌所說這天天背起的十字架是什麼?
真信徒的罪當然已被赦免,這是神已經成就了的事情。但對受時間限制的人而言,只要這舊造取死的身體還在,就是用自己在世寄居的一生來經歷這個得蒙赦免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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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十架就是舍己,这是主耶稣清楚讲的,而不是罪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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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的是:十字架是什麼?您回答說「背十架就是捨己」;我還是再次回到我前面的問題:主耶穌話里的這個天天背的十字架是什麼?
主耶穌講的是「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您告訴我主耶穌講的是「背十架就是捨己」,這樣解釋主的話,真的對嗎?
還有,如果「背十架就是捨己」的解釋正確;那麼,我想順著這個思路追問另外一個問題:主耶穌為什麼用背十架來解說這個捨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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