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神人二性的耶稣基督之死?

作者:小草

耶稣基督是神在肉身显现,是神性和人性结合在圣子的位格里。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当耶稣基督在十架上受死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呢?有的说成是神死了,有的说是肉体死了,还有的说是位格死了,等等。在思想耶稣基督的死时,首先得先把死的定义搞清楚。

通常人们认为死就是不存在了,就是没有气息了。按现代医学的定义,死亡就是心脏停止跳动,没有自主呼吸,脑电波呈直线,等等。事实上,所有这些都是死亡的物理现象,并没有触及到灵魂的层面。而这些死亡的现像,都不是死亡的本质和真相。

唯独圣经能告诉我们,死亡究竟是怎么回事。圣经记载先知以利亚为寡妇死去的儿子求告神,“以利亚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华、说、耶和华我的 神阿、求你使这孩子的灵魂、仍入他的身体。耶和华应允以利亚的话、孩子的灵魂、仍入他的身体、他就活了。”(王上17:21-22)从这就可很清楚地看见,以利亚向神求的是孩子的灵魂仍入他的身体,孩子死是因为身体与灵魂分离了,只要孩子的灵魂、再进入他的身体、他就活了。所以,死亡是因为灵魂与肉体分离了。换言之,当灵魂离开肉体时,那就是人的死亡。

人死并非如灯灭。死亡的本质是分离,而不是不存在。人的灵魂与肉体分离后,灵魂并没有消亡或不存在,灵魂乃是不灭的。神是灵,没有血肉之体,所以神是不会、也不能像人那样经历死亡的。所以,圣子为了代替祂的百姓受死,承担神的忿怒,祂就得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就得有真正人的灵魂和血肉之体,这也就是神成为肉身的目的。经上说,“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来2:14)“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

当耶稣基督在十架上流血受死时,就是祂所拥有的人性的灵魂离开了祂所披戴的肉身。这也就是主耶稣在十架上临死前所说的,“父阿,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路23:46)经上说,“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雅2:26)所以,当耶稣基督的人性的灵魂离开祂的身体时,可以说祂的身体是死的。祂的身体被埋在坟墓里,第三天复活。

耶稣基督在十架上经历死亡,是圣子的位格在经历人性的死。人性的死是指人的死,是人性的灵魂与人的身体的分离。也正因为是圣子的位格经历人的死,并把自己献为祭物,所以祂所献的祭才有无限的价值,才能足够成为多人的赎价,“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来9:26)否则,如果只是一个人性的位格受死,而人性的位格是有限的,最多也只能代替另一个人死,所献的祭就不足以赎还多人的罪。

把耶稣基督的死说成是神死了,这是很错误和危险的。因为,神是永生的,是自存永存的,是永不改变的。死亡是罪的工价,是人犯罪堕落后才有的。所以,神怎么可能死呢?史普罗牧师说,“如果我们说神死在十字架上,或者如果我们说神性灭亡了,那我们就越界而成为严重的异端。”(参《神死在十架上吗?提防步入神死论异端(史普罗,小草译)》)

把耶稣基督的死说成是位格的死,那么,首先要问,怎么定义位格的死?位格死是什么意思?不先把这定义清楚,就说是位格的死,那是很容易带出各种错误和危险的解释。耶稣的位格是三一神的第二位格,是子神的位格。对于神的位格来说,根本就没有死这种事,死是人才有的事,且是人犯罪后才有的事。对于位格死这种说法,史普罗牧师说,“有人说:‘是三一神的第二位格死了。’ 那将是神之内的一种突变,因为当我们思想三一神时,我们说三位同一本质,尽管在神的位格间存在不同的位格,但这些不同并不在于本质上。 死亡则涉及到本质的改变。”(参《神死在十架上吗?提防步入神死论异端(史普罗,小草译)》)

耶稣基督是自存永存的圣子,耶稣基督之所以受死,道成肉身是必要的条件。如果没有真实的人的灵魂和血肉之体,那么圣子就不可能经历流血受死。因着圣子成了肉身,祂不只是真神,也是真人,是在原来的神性上加上了人性,但还是圣子的位格,并没有另一个人性的位格。所以,圣子能在所披戴的肉身里作为人来替人担当神的忿怒,并经历真实的人的流血和死亡,也就是经历了人的灵魂与肉身的分离。“叫他因着神的恩为人人尝了死味。”(来2:9)

经上说,“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来2:17)藉着耶稣基督的流血受死,平息了神对祂百姓所犯的罪的忿怒,还清了神百姓一切的罪债。所以,罪人得以免受罪的刑罚,得以逃脱神对罪的忿怒,唯独靠主耶稣基督在十架上的流血受死,把祂自己献为祭,除此之为,别无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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