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羔《所谓“圣诞节”》里抵制圣诞节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作者:小草

林献羔曾写过一篇抵制庆祝圣诞节的文章,题为《所谓“圣诞节”》。这篇文章被一些人所转载,在网上流传,受影响的人不在少数。但他所给出的抵制圣诞节的理由却是站不住脚的,这正是本文所要论证的。

林献羔在他的《所谓“圣诞节”》的开始就以“诞生与降生”来否定“耶稣的诞生”的说法。林献羔说,

1.诞生
(1)一般人是“出生”:人是“出生”,本不应叫“出世”,被生下来的婴儿是“入世”,死才是“出世”。正如“出国”是离开本国。“出世”就是出离世界。基督徒死是睡觉,也叫“离世归父。”
(2)诞生:只有伟人、名人的出生才追说是“诞生”。“诞”是大、阔的意思,例如“孔子诞”、“关帝诞”等。

2.降生
耶稣超过一切伟人。祂是神的儿子,祂就是神(约1:1,罗9:5)。耶稣成为人身,不是“诞生”。耶稣是从天而降(约3:13,31-32,6:41,58),唯有耶稣基督是“降生”(降世)。“诞”是从地而生,但“降”是从天而生的。因此,我们不应说耶稣诞生;而应该说“耶稣降世”或“耶稣降生”。

把出生分为“出生”,“诞生”,“降生”,这1只是中国文化所特有的。而中国文化又不具有神学意义,拿中国文化来衡量神学的是与非,岂非很荒唐?实际上,对于主耶稣的出生,英文的圣经所用的词就是和常人出生的词是一样的,都是用 birth(出生),并没有特别的另外的词用来表述主耶稣的出生。只是有节经文把 birth (出生)翻译成“降生”。就是这节, “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太1:18),这节经文的英文是, Now the birth of Jesus the Messiah was as follows。

但是,birth 也有“诞生”,“出世” ,等等的意思,所以也有人翻译为“耶稣诞生”,这也没有什么不可以。比如,司布真有一篇圣诞节的讲章,题为《The Great Birthday》(伟大的生日)。是司布真在1876年12月24日(圣诞前夕)的讲道。我看到这篇文章的一个中文版本,题目是翻译成《伟大的诞辰》,截图如下:

按林献羔的观点,把耶稣的出生,说成“诞辰”那也是不应该的了。但是,这只是翻译的用词选择,原文并没有用什么特别的词,只是普通的 Birthday (生日)。所以,根本就没必要把翻译所选用的词语当成神学问题来论对错,否则就显得很荒唐,徒添没必要的纷争和混乱。

林献羔接着说,耶稣的降生日子绝对不会是在12月份。他给出的理由是:

耶稣绝对不会在12月降生:
(1)耶路撒冷地区属北温地带气候:
我们的12月就是他们的9月,很冷。他们的8月到第二年1月是雨季,十分湿冷。牧羊人会把羊群关起来。12月没有羊在野地里吃草,所以那时没有人在野地里看羊的。牧羊人只在3月至11月把羊放在野地里,但耶稣降生时,有牧羊人在野地里牧羊了(路2:8)。
(2)耶稣出生后只“包着布”(路2:12):
寒冷季节,只用一块布包着婴孩是不行的。有人说,那时还有草。但马槽是马吃草的地方,只有湿草。就算有干草,也是很冷的。

12月份伯利恒的气温如何呢?真的会冷到羊都不能放在野地里吗?下面就是今年12月这几天的气温报告截图:

从上图的12月3天的伯利恒的温度报告看,那里的气温并不低,算不上寒冷,既使是夜间也会有相当温暖的气候。所以,以伯利恒的12月的气候寒冷来否定耶稣在12月份降生,那就是站不住脚的。

苏佐扬牧师在他的《新约圣经难题》一书的第60章里,也解答了这个问题,截图如下。

林献羔提出的另一个理由是,“神故意不让我们知道耶稣的生日”。他说,

神不愿我们把祂当作伟人来庆祝。耶稣是从永远到永远的。耶稣降生只是个过程,祂的目的是要死而复活,作成救赎的工作。圣经没有预言祂降生的日期和再来的日期,为要叫人儆醒等候。圣经只记载两次生日的庆祝。这两次都是与凶杀罪有关的(创40:20-22,太14:6-7)

但事实上,神并没有不让世人知道耶稣的生日。经上记载,在耶稣出生的那天,天使对牧羊人说,

我报给你们大喜的信息,是关乎万民的。因今天在大卫的城里,为你们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你们要看见一个婴孩,包着布,卧在马槽里,那就是记号了。忽然有一大队天兵,同那天使赞美神说,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与神,在地上平安归与他所喜悦的人。众天使离开他们升天去了,牧羊的人彼此说,我们往伯利恒去,看看所成的事,就是主所指示我们的。他们急忙去了,就寻见马利亚和约瑟,又有那婴孩卧在马槽里。既然看见,就把天使论这孩子的话传开了。凡听见的,就诧异牧羊之人对他们所说的话。马利亚却把这一切的事存在心里,反复思想。牧羊的人回去了,因所听见所看见的一切事,正如天使向他们所说的,就归荣耀与神,赞美他。” (路2:10-18)

从这段记载可知,在耶稣出生的当日,天使就特地把这大喜的信息报给了牧羊人,牧羊人看见了婴孩后,还把天使论这孩子的话传开了。所以,神并没有故意不让世人知道耶稣的生日,更没有禁止天使和牧羊人在那天特别为着耶稣的出生而赞美神和归荣耀给神。

经上还记载,有几个东方博士还因着主耶稣的降生远道而来,特地来拜祂,并献上礼物。

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在东方所看见的那星,忽然在他们前头行,直行到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头停住了。他们看见那星,就大大地欢喜。进了房子,看见小孩子和他母亲马利亚,就俯伏拜那小孩子,揭开宝盒,拿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献给他。”(太2:1-2, 9-11)

林献羔说,“圣经只记载两次生日的庆祝。这两次都是与凶杀罪有关的(创40:20-22,太14:6-7)。把圣经的这两次有关生日的记载当作不该庆祝圣诞节,这纯属是牵强附会的解读和应用。按这种方式,也可以说基督徒也不该庆祝生日了,或者说,任何生日都是不好的。这岂不是很荒唐吗?

林献羔说,圣诞节是来自罗马的异教的节日。他说,

现在这样一年一度的圣诞节是19世纪开始的。原来是异教徒拜太阳的日子,又是外邦人假神的生辰(罗马原在12月25日以之为“太阳神的生日”)。在耶稣降生前,安提阿库曾在圣殿里献猪头,那时正是12月25日。”

虽然这并非是林献羔的发明,而是一直有这样的说法。但这样的说法也不是就没有争议。比如,在凯文.德扬的《圣诞节真的是一个来自异教的节日吗? (凯文·德扬)》里,他就提到,耶鲁神学院的安德鲁·麦高恩(Andrew McGowan)的观点是,

多纳图派以 12 月 25 日为圣诞节一定来自一个更古老的北非传统,因此,最早的圣诞节庆祝活动(我们知道的)可以追溯到三世纪下半叶。这远远早于君士坦丁做皇帝的时候,而且也是在基督徒坚定努力地避免与异教有任何联系的时期。。。在十二世纪以前,没有任何人提出说耶稣诞生的纪念日和异教节日有关。

既使12月25日是异教的节日,难道基督教就得对这日特别的忌讳吗?完全没必要!因为经上说,“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 (罗14:5)没有哪个日子比别的日子更不洁。而且,既然林献羔认为神不让我们知道耶稣的生日,那么我们同样也不知道哪天绝对不可能是耶稣的生日。换言之,一年里的每一天都可能是耶稣的生日,12月25日也可能是耶稣的生日。

中文把圣经所启示的真神称之为上帝,但“上帝”这个词在中国的古文里是用来指中国古人所信的“天”,或 “天帝、皇天上帝、或昊天上帝。” 用一个命名中国异教的假神的“上帝”来指圣经所启示的独一真神,岂不是更该让那些忌讳圣诞节为异教的节日的人受不了吗?据说,当时为了如何翻译英文圣经里的 God (神)这个词,还发生了纷争。这也导致了有“神版”的圣经和“上帝版”的圣经。事实上,华人里也一直有人认为、甚至声称基督教所信的神与中国古人所信的上帝是一样的(可参阅《何光沪之谬:混淆基督教的上帝和中国古人的上帝》),这是不是因为翻译时选用了“上帝”这个词的原因呢?但既然已是约定俗成了,华人基督徒是否还要为此纷争和抵制用“上帝”来称呼神呢?

林献羔在最后说,“旧约耶罗波安自立节期(王上12:32-33),这是神所不喜悦的。我们不要在神命令之外另守‘人的遗传 ’(可7:7)” 旧约时代,神给以色列民设定了一系列的节期,这些节期是为了预表基督。经上说,“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 (西2:16-17)对基督的预表当然只能完全出于神的启示,而不是人能自己设立的。在新约时代,基督教约定12月25日为圣诞节来记念和庆祝主耶稣的出生,这与旧约的节期完全不是一回事。因为圣诞节并没有预表的性质,而且也没有要求基督徒都得守。是否要庆祝圣诞节,基督徒有选择的自由,既然有自由,那就不是守节期的事。

结语

综上所述,林献羔抵制和反对庆祝圣诞节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有些纯属是华人自己特有的问题,根本就不该拿来作为反对庆祝圣诞节的理由。而有些本来就是有争议的,不足以成为反对庆祝圣诞节的有力根据。但无论如何,林献羔的这篇文章却一再地在每年的圣诞节被一些人拿出来转发,作为他们反对和抵制庆祝圣诞节的“武器”。有些人当然也就因此受影响,这也给华人教会造成了没必要的纷争和混乱。有些人甚至还定罪庆祝圣诞节的人是在献“凡火”或“凡祭”,这本质上是以个人的观点来论断和定罪他人。

如果庆祝圣诞节是明显的犯罪行为,那为什么圣经不严严地、清楚地禁止呢?史普罗牧师说,

律法主义第三种常见的形式是在神的律法上加上我们自己的规则,并把它们视作神圣的规则。这是最常见且最致命的律法主义形式。耶稣在这一点上痛斥法利赛人,说:‘你们教导人的传统,把它们当成是神的话。’ 我们没有权利在神不加限制的领域对人进行限制。。。因为基督教关注的是道德、公义和伦理,因此如果我们不小心,就很容易会巧妙地将对敬虔道德的热情关注变成一种律法主义。”(引自《三种形式的律法主义(史普罗)》)

把一些个人主观的规条视为所有的基督都当遵守的规则时,这就是一种律法主义。让我们都小心提防自己和他人滑入这样貌似敬虔的律法主义的陷阱里,对人对己都是极具危害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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