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阿瑟牧师说灵恩派亵渎圣灵是指不可赦免的罪吗?(Phil Johnson, 小草译)

作者:Phil Johnson 译者:小草

迈克-布朗(Michael Brown)对 “凡火 ”(Strange Fire)特会的批评是阅读量最大的批评之一。我知道你们很多人都读过这篇文章,因为可能有二十几个人问过我。 他在《灵恩杂志》(Charisma Magazine)网站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 他对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认为灵恩派的一些胡闹行为是亵渎的说法感到特别烦心。 当然,约翰.麦克阿瑟是在回应灵恩派的普遍控告,即灵恩派普遍认为,对灵恩现象的任何批评都有亵渎圣灵的严重风险。 事实上,约翰.麦克阿瑟在书中提出的一个主要观点是,把肉体的作为或魔鬼的作为归于圣灵,实际上是诋毁圣灵,而不是高举圣灵,这显然是一种亵渎。 用这个词并没有错。

现在,迈克-布朗认为这种评定过于严厉,因为显然在迈克-布朗看来,任何可能涉及到圣灵的亵渎行为都是不可赦免的过犯,因为他说(引自他的文章),“如果约翰-麦克阿瑟的指控是对的,这意味着灵恩运动中的许多领袖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因此必定是下地狱的。”

当然,这不是约翰-麦克阿瑟所说的,也不是我们所相信的。 马太福音12章31节说,“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Every sin and blasphemy will be forgiven people but the blasphemy against the Holy Spirit will not be forgiven。) 耶稣在这里用了一个定冠词(the),这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不相信,对三位一体中的第三位犯下的每一个不小心、无知、或偶然的罪就一定是不可赦免的。 我们不这么认为。 迈克-布朗可能会这么认为。但我不相信这是圣经所教导的。

在那个上下文里,耶稣是在回应一种特别的亵渎,这种亵渎是如此的蓄意和如此的硬着心,以至于无论如何都没人会对此悔改。 事实上,请注意耶稣所说的。 请翻到马太福音第 12 章,马太福音 12:31。 祂说:“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当然,前提是他们悔改。 “除了 ”,祂说,“这一特别的罪” 。这是一个非常特别的罪。 祂在这个警告的前面是宽大的应许,任何人只要悔改,都会得到完全的宽恕和洁净。 祂是在说明上帝愿意宽恕的范围之广,祂只给了一个例外,那就是硬着心恨恶基督的人。

实际上,耶稣说的是当时在场的一些法利赛人,他们刚刚称祂为撒但。 他们知道祂是谁。他们完全知道祂已经满足了祂是弥赛亚所需的证明,但他们还是试图让人们远离祂。 这使他们的罪成为了蓄意的、最终的、全心的、不可逆转的拒绝基督,他们以亵渎的方式确定了这完全是出于蓄意的,他们的心已经看到并知道关于基督和祂荣耀的真理,但他们还是唾弃祂。这就是不可饶恕的罪。

这里的要点是,以圣灵的名来合理化任何愚蠢的教义、肉体的行为、或虚假的预言,确实是有罪的,是亵渎。 这一点应该是显而易见的。 我的意思是,这就是亵渎的定义。 事实上,我们正在敲响关乎灵恩派诡计的警钟,为了呼吁我们的灵恩派朋友从中悔改,我认为这是他们的运动中的罪,也就是把圣灵未曾说过的话和未曾做过的事归于圣灵。 这是一种罪,也是一种亵渎的罪。

— 节录自《Is There a Baby in the Charismatic Bathwater? (Phil Johnson)

作者简介Phil Johnson 是约翰.麦克阿瑟牧师的 “赐你恩典”事工(Grace to You )的执行总监( executive director )。自1981年起,他就是麦克阿瑟牧师的亲密同工,他也是麦克阿瑟牧师所在教会( Grace Community Church)的牧师和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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