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特否定义的归算并歪曲称义教义企图促进大合一(Dyer,小草译)

作者:Sidney D. Dyer 译者:小草

赖特(N.T. Wright) 是圣公会神学学者、前主教,近年来他的著作在新约学者中引起了相当大的关注。 由于他写作风格通俗易懂,他的影响力也扩展到了普通信徒中。

赖特显然有一个他想推进的议程。他的议程之一是试图将天主教与福音派联合起来。他的这个企图在他所著的《圣保罗真正所说的:大数的保罗是基督教真正的创建者吗?》(What Saint Paul Really Said: Was Paul of Tarsus the Real Founder of Christianity? )一书中是显而易见的,可从他对保罗关于称义教义的解释中看到。他将这一教义从救恩论移到教会论里。这使他得以声称,“称义的教义实际上是伟大的合一教义”(第158页)。

赖特对福音的看法

赖特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如果他确实承认基督的替代性赎罪,他却认为基督为所有人而死,并且会拯救所有人。他说:

上帝与以色列之间的盟约,一直都是上帝拯救全世界的计划。它从来就不是上帝计划只救一小群人,而其余的人下地狱(不管你怎么理解这个地狱)。”(第163页)

因此,赖特似乎完全符合普救论者(universalist)这一概念的定义。他对永罚的否认,表明了他对罪持宽松的看法,并认为上帝也是如此。

赖特刻意将福音的焦点从基督作为救主的职分上转移开。他认为:“信靠耶稣,也就是信耶稣是主,并且信上帝使祂从死里复活,这才是重要的。”(第159页)

赖特几乎从不提需要从罪恶中悔改,也不提逃避即将到来的忿怒的必要性。他确实引用了帖撒罗尼迦前书 1:10,在这里保罗宣告耶稣是那位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的,但赖特并没有进一步谈将来的忿怒。

福音的好消息并不只是耶稣是主,也包括祂能将人从将来的忿怒中救出来。

福音派与天主教都同意耶稣是主。然而,争议的焦点在于耶稣作为救主的问题。天主教否认祂作为救主的的充分性。例如,他们认为基督在弥撒中被重新献祭,人领受圣餐能够获得赎罪。

赖特对福音的看法似乎试图在回避福音派与天主教的分歧,从而将他们带入教会的团契中

赖特对“神的义”的解释

赖特坚持认为,“神的义”(the righteousness of God)指的是神成就祂与以色列所立之约的公义行为;换言之,他认为“神的义”表达的是祂对盟约的信实。请注意他在陈述中所使用的合一的语言:“如果我们使用法庭语言,那么说法官将他的义归算、注入、传递、赠送、给予、或以其他方式转移给原告或被告,是完全没有任何意义的”(第98页)。

正统的福音派主张归算的义,而罗马天主教则主张注入的义。赖特试图回避正统福音派与罗马天主教之间的一个主要争议焦点。罗伯特·霍尔丹(Robert Haldane,1764-1842,苏格兰神学家) 对“神的义”给出了简明的表达:“意味着神提供对律法的成就,藉着这成就的归算,罪人得救”。霍尔丹进一步宣称,神所提供的对律法的成就,是藉基督的顺服而作成的。

在经文里,“神的义”并非总是相同的含义,必须根据上下文来决定。但是,赖特认为在任何情况下“神的义”都不是表达归算的义。在他的书里,他提供了一张颇有帮助的图表,来表明“神的义”的各种解释(第101页)。

赖特对因信称义的观点

赖特对称义的观点,是试图将这一教义从救恩论移到教会论。他写道:

在第一世纪,‘称义’并不是关乎人如何与神建立关系;而是关乎上帝对末世论的定义,将来和现在,究竟谁才是祂子民中的一员。。。用标准的基督教语言来说,与其说是关乎救恩论,不如说是关乎教会论;与其说是关乎得救,不如说是关乎教会。”(第119页)

在赖特对加拉太书的诠释中,他认为保罗并不是在反对靠行为得救。赖特认为律法和割礼是“犹太民族的标志”(120)。按照他的观点,

割礼并不是一个‘道德’问题;它与道德无关,也与通过善行赚取救恩无关。我们不能单纯把割礼当作一种礼仪,然后把所有宗教礼仪都归为隐性的伯拉纠式善行,如此一来就等于把伯拉纠偷偷带进加拉太,使之成为头号对手。”(第121页)

请注意赖特有关原始伯拉纠主义(proto-Pelagianism)的评论。在他的整本书中,他声称改教家及其后继者错误地认为保罗在其书信中抨击了一种原始的伯拉纠主义。小理查德·加芬(Richard Gaffin, Jr.) 在《威敏斯特神学期刊》(Westminster Theological Journal)里批评赖特,他指出,赖特使得“改教家显得不仅夸大了保罗与他当时犹太教之间的差异,也夸大了改教时期与罗马天主教之间的差异。” 在此需要指出,赖特想让改革宗传统被视为在当今夸大了福音派与罗马天主教之间的差异。

显然,赖特不认为罗马天主教和正统福音派的称义观是彼此对立的。在他看来,“称义教义其实是伟大的合一教义”(第158页)。请看下面他的一些陈述:

换句话说,称义教义并不只是一个经过合一的努力之后,天主教和新教或许能够达成一致的教义。它本身就是合一的教义,这个教义责备狭隘且常受文化束缚的教会团体,并宣告所有信耶稣的人乃是同属一家。”(第158页)

宗教改革与反宗教改革传统中的许多基督徒,因着把‘称义’教义当作其争论的核心,并认为这是关乎人们如何获得救恩,这样对他们自己和教会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他们把这项教义扭曲成相反的意思。称义宣告凡信靠耶稣基督的人,不论在文化上或种族上有何差异,都同坐一席。”(第158–159页)

结论

赖特在他对福音的讨论中暗示了他的大合一议程。他对福音的看法似乎是试图将焦点从福音派和天主教之间的分歧中移开,从而将两者带入教会团契中。福音派和天主教在耶稣是主这一教义上有共识。分歧点在于耶稣作为救主的教义上。如前所述,天主教认为基督在弥撒中被重新献祭,领受圣餐能够获得赎罪。这否认了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赎之工是充足的。

赖特认为,“神的义”指的是神对盟约的信实,而绝不是指基督义的归算。在赖特的书中,最令人不安的内容是所阐述的他的称义观。他试图将这一教义从救恩论移到教会论,毫无疑问,他想借此否认新教福音派和天主教之间的重要分歧。他对称义的看法是对福音核心的攻击。

保罗在加拉太书1:8 警告说:“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保罗使用了“不同的福音”这一表达(加重强调),表明他是在攻击所有其他形式的福音,因此也包括加拉太书中的原始的伯拉纠主义(proto-Pelagianism)。正是在这种攻击的背景下,称义的真理教义才显得如此光明和清晰。

一个不信的人在神面前是有罪的,就像一名被控犯下死刑罪的罪犯。他只有通过信靠那位过着全然公义的生活并为罪人受死的基督,才能逃脱他本应得的审判和刑罚。人不是作为两方争执案件中的一方站在神面前,然后希望神站在他们这一方。

赖特对称义的观点是试图逆转宗教改革。我们必须抵制这样的企图。这个问题关乎永生和永死。当神学教授和牧师放弃符合圣经和信条的称义教义时,他们是在损害福音和人的灵魂。

作者简介:

Sidney D. Dyer博士 是美国格林维尔长老会神学院(Greenville Presbyterian Theological Seminary)的希腊语与新约副教授

— 节译自《Tom Wright’s Ecumenical Te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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