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钟马田(Martyn Lloyd-Jones)译者:小草
如果不再次仔细研究圣经中为祂的人性所提供的证据,我们就不能得出关于基督的位格的合格的教义。 我们已经考虑了这里的第一个证据,也就是童女生子,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论据。 所有这些都再次确立了祂的人性的事实,也就是,所有关于道成肉身教义的本质的争论,不是幻影般的身体等等,而是祂确实取了人性,祂确实是童女玛利亚的儿子,这不是一个外表,而是一个事实;所有这些都是我们的第一个证据。
第二,同样是由名字所提供的。 例如,在提摩太前书2:5中所读到的:“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the man Christ Jesus)“ 。他被描述为’那个人’(the man)。 注意,你不可能在阅读福音书时没有注意到“人子”(the son of man)这个词用在祂身上的频率,它被使用超过八十次! 当然,人子是一个非常特别的术语,它有非常特别的意义。 在这一点上,我只是想提醒你们,并强调,祂是以这种方式描述的。 这显然是对祂的人性的一种表示。
圣经充分说明的第三件事是,祂有一个典型的人的身体的属性。 约翰福音1:14 说:”道成了肉身”,或 “成为肉身”。 还可以考虑我们在上次讲座中提到的希伯来书第2章中的陈述,特别是第14节,那里告诉我们,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 在这个有关祂的身体的主题下,另一个非常显著的证据是,祂显然看起来像一个人。
不仅如此,我们还有证据证明,祂看起来像一个典型的犹太人。 记得撒玛利亚的妇人在井边遇到我们的主时,她是如何因为主对她说话表示惊讶的:“你既是犹太人,怎么向我一个撒玛利亚妇人要水喝呢?”(约4:9) 她不知道祂是谁,但当祂对她说话时,她立刻认出祂是个犹太人。
然后,在有关祂的身体这个相同的主题下,圣经告诉我们,即使在祂复活后,祂仍然有人的身体。 当祂向门徒显现时,当多马在房子里时,祂向多马证明祂是同一个人,祂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约翰福音20:27) 但我们在路加福音24:39中发现了一个更特定的声明,祂告诉门徒,祂不是一个魂(spirit):因为,祂说,”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 所以祂仍然有一个真实的人的身体,即使是在祂复活之后。
事实上,我可以更进一步说:圣经中有证据告诉我们,祂在荣耀中仍然有荣耀的身体。 使徒行传7:56 告诉我们,司提反看到人子在荣耀中,他看到祂是人子。 祂仍然是人子,而且可以如此认出祂来。 或者,保罗在腓立比书3:21中说:”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祂荣耀的身体;这仍然是同一个被荣耀的身体。 这是一个最显著的陈述和证据。
现来到第四点,那就是像我们所有人一样,祂也要成长。“孩子渐渐长大,强健起来,充满智慧。又有神的恩在他身上。”(路加福音2:40) 在同一章中,我们读到:”耶稣的智慧和身量,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第52节) 希伯来书2:10说:”原来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使救他们的元帅,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 ” 这是讲到成长。 而且,更具体的,在希伯来书中 5:8,我们读到:“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
祂的人性的第五个证据是,在世上,祂所知的是有局限。 在马可福音第11章13节中有一个例子,就是不结果的无花果树的事情。 经上告诉我们,我们的主来到这棵树前,希望能找到果子。 祂不知道它没有果子。 此外,在马可福音第13章32节,我们读到这些最重要和最关键的话: “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 祂特别说,祂不知道将要到来的这一天的准确时间,不仅是天使,甚至祂也不知道,只有天父知道。
在我们下一次学习中,当我们谈到教义本身时,我们将尝试考虑这些关于我们的主的人性和神性的描述的意义。我现在只是给你们提供证据,即形成该教义的资料。
现在来到第六个证据,就是祂受到身体的局限。 在约翰福音4章,撒玛利亚妇人的例子中,圣经告诉我们,祂因走路而疲乏,祂坐在井边,没有和门徒们一起去买食物,因为身体疲乏。 我们读到经上说,祂在海上一只船的船尾睡着了(马可福音4:36-41)。圣经告诉我们,有个早晨,祂去耶路撒冷,祂饿了,又是不结果的无花果树的情形。 圣经告诉我们,祂在十字架上说:”我渴了”(约翰福音19:28)。 祂忍受着身体上的痛苦;在客西马尼园祂极其痛苦,汗珠如大血点。
最后,当然,也是最重要的是,实际上祂是真的死了;祂的死亡,这种身体上的局限是祂人性的最根本的证明。
第七个证据是祂曾被试探。 我们在希伯来书2:18(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中发现了这一点,此外,福音书中有关主耶稣在旷野受试探的记载也是如此;在希伯来书4:15中,具体是这样说的:”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
第八个证据是祂需要祷告。这是一个很大的主题,观察我们的主祷告的频率,你自己问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在祂拣选门徒的前夜祂彻夜祷告?祂常常在祷告,当祂面临离世时,祂到各西马尼园去祷告,并要求三位门徒一起为祂祷告。对祷告的需要是祂的人性的绝对证明。
第九个证据:祂被赐给圣灵的大能。虽然祂是永恒的神子,但祂还是需要被赐给能力。听彼得在使徒行传10:38说,“神怎样以圣灵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稣,这都是你们知道的。他周流四方行善事,医好凡被魔鬼压制的人。因为神与他同在。” 神用圣灵膏抹祂。当然的,祂的受洗和圣灵降在祂身上也有其重要性。施洗约翰说,“因为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 (约3:34)祂拥有充充满满的圣灵。
第十个证据是,祂说神是祂的神。在约翰福音20:17,我们看到,“耶稣说,不要摸我。因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诉他们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
第十一个证据,这是一个伟大的宣告,即祂在各方面确实是人。希伯来书2:17说,“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 这是一个关键的声明,我们之后会再回到这点。我现在只是说,这节经文声称祂在凡事与祂的弟兄相同,然而,请永远记住,祂没有罪;但在身体和灵魂上祂是人。 祂说:“我心里甚是忧伤” (My soul is exceeding sorrowful)(马可福音26:38)。 祂在各方面都是真实的人。
最后,我们必须强调这个事实,也就是圣经处处提醒我们,虽然祂是真实的人,但祂是无罪的。我们已经看到天使告诉马利亚,“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 (路1:35)这是对祂的无罪性最初的宣言。主也挑战那些控告祂的人,“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 (约8:46)然后,让我们思考在书信里一些伟大的宣言,比如,保罗在哥林多后书5:21里最经典的陈述,“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 还有,在希伯来书4:15,我已经引述过的,“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 希伯来书9:14,“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 无瑕无疵,没有罪,是完美的赎罪祭,成就了旧约的预表。在彼得前书2:22,彼得说,“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 约翰一书3:5的宣告是完全一样的,“在他并没有罪。”
因此,在这里我们再次看到,按照正确的时间和逻辑顺序来对待我们的教义的重要性,因为我们看到祂是从马利亚取得人性,这是圣灵在她身上运行的结果。 祂是真实的人,但没有罪。 现在我相信,对祂受试探的事实,没有人会感到任何困难,因为这并不意味着祂有任何不完美。 当然,如果祂没有成为人,就不可能受到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雅1:13)所以祂被试探的事实证明了祂的属性是真实的人性。 因此,我们说,祂受到试探,但同时祂是无罪的。
— 节译自《Great Doctrines of the Bible》(圣经的伟大教义)卷一第23章 Evidence for the Deity and Humanity of Christ
译后注:华人教会里一些人声称耶稣人性必须是受造的,才能证明祂的人性是真实的,是和我们一样的,也才能做为我们的代赎者。康来昌牧师甚至说,“若基督没有真实受造的人性,我们就没有救恩。” 但是,圣经在证明耶稣基督拥有真实的人性上,完全不是去证明祂的人性是否受造。就算是受造的,也不能证明人性就是与我们的人性完全一样。正因为如此,在圣经里完全就找不到基督的人性是受造的经文根据,以致这种争辩就造成了华人教会里没完没了的纷争,甚至还以此乱定异己者为异端。
钟马田在证明基督的真实人性上,则是完全引用经文为据,不仅充分地证明了基督真实的人性,加添了我们对基督的认识,同时也让我们再次看到,圣经的启示是何等的完备和奇妙。从此也可见,基督真实的人性并不是以祂的受造性作为必要的证明。事实上,任何重要的教义一定得建立在坚实的圣经依据之上,没有圣经依据的观点,无论有多少人赞同,都不可以成为教义。唯独圣经才是权威,圣经的启示也是完备和充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