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普罗(R C Sproul)
我们不能忘记,各个宗派都有许多教义,根基于我们与其他基督教群体所共有的基础。也就是说,我们同有大公性的信仰。除此之外,所有的改革宗神学都是福音派的。这是第二个我们常用的广泛称呼:第一个是「大公性的」,第二个是「福音派的」。
历史上所有属于福音派的人都是大公教会的一员,但大公教会成员并不都是福音派的人。所有福音派成员都认同普世教会的教义。福音派的人并非全都属于长老会,也并非全属于路德会、卫理公会或任何其他宗派。因此福音派并非全都是改革宗,但是在历史上来说,每一个改革宗的人都是福音派的。我们不只同有大公基督教的传统,同时也跟我们那些同属新教的弟兄姐妹共同拥有福音派的传统。
「福音派」这个名字在这个时代广受误解,它在这个时代究竟是什麽意思?这是个令人混淆的问题。这样的混淆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福音派这个分类是在宗教改革时期出现的,是当时的改教家首创的。因为他们认为,恢复因信称义的教义,就是重拾新约圣经的福音。
十六世纪的时候,主要的争议核心是关于称义的教义。当时主要争论的焦点就是:「福音是什么?」于是新教徒就称自己为福音派,意思是说他们接受的是路德对称义的定义,也就是因信称义。我们知道在十六世纪当时,很多人接受路德对称义的观点,认为这才是圣经的观点。也有一些传统是由此而来的。他们都认定并相信,唯独因信称义的道理,都相信这就是福音的核心。不过在其他议题上,例如圣礼的细节、教会的管理和其他教义,大家都有不同的看法,但都认同唯独因信称义。
历史上的福音派还有另一个共同接受的教义,那就是有关圣经权柄的教义,也就是所谓的「唯独圣经」。稍后我们会来讲解这一点。
所以历史学家说,宗教改革的质料因就是因信称义的教义,而形式因则是唯独圣经的教义。虽然宗教改革当中有好几个不同的新教群体,但是这些群体在两个核心议题上是立场一致的:其一就是唯独因信称义,另外就是关于圣经权柄的教义。
— 转自《何謂「福音派」?(史普羅)》摘自:《改革宗神學是什麼? – 02 – 大公性、福音派與改革宗》
福音派有许多群体,像是路德会、圣公会、卫理公会、和浸信会等等。他们都有不同的地方,例如说路德会的信徒,所谓路德会的信徒,就是在教义方面持路德会立场的人。路德会是福音派的一份子,也是大公教会的一份子。在改革宗传统上,我们有些教义,是改革宗独有的,其他宗派不见得会认同。
所以,所谓的改革宗人士,意思就是指接受改革宗信条的人,例如海德堡要理问答、比利时信条、和西敏信仰告白等等。他们也与其他信徒共同继承了福音派的传统,这些美好的传统都建立在大公教会的基础上。所以我话说在前面,我们必须谨慎,不要以为改革宗信仰是完全独一无二的。因为改革宗信仰虽然有它独特的地方,但也含有与其它宗派一致的教义。所有福音派的成员都一致认同正统基督教的这些大公真理。
— 转自史普罗的《改革宗神學是什麼? – 02 – 大公性、福音派與改革宗》文字稿
小草转注:当今福音派这个名称已被广泛地误用和滥用,连后来出现的摩门教、安息日会、灵恩派、妥协派等,也都自称和被称为是福音派的,但他们并不是传承自历史的福音派。因他们人数众多,特别是当今灵恩派和妥协派的人数众多,以致常被误以为福音派就是像妥协派的葛培理/葛福临 ( Billy Graham / Franklin Graham),或像灵恩派或成功神学的约尔.欧斯汀(Joel Osteen)或宝拉.怀特(Paula White)这样的人。但实际上,是妥协派和灵恩派误用了福音派的标签,他们根本就不能代表福音派! 传统的、历史的福音派是持守唯独因信称义,和唯独圣经的新教徒。
对于何谓福音派的立场?以及福音派是如何被滥用的?可参阅《福音派在圣经的启示性、命题性、 历史性上的立场(钟马田,小草译)》,《什么是福音派?福音派是如何被使用和滥用?(Phil Johnson,小草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