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子坚
“有限度救赎”这个神学教义,是加尔文五点中最多人反对的一点,因为这教义指出主耶稣只为被拣选的人作救赎,其他人是则没有包括在内。若从人的观念去看,实在很难令人接受,因为似乎是不公平。另外,圣经中不是有些经文明显说到主爱每一个人、为每一个人赎罪吗?举例说,他们说约翰福音3:16明明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而他们坚持经文所说“世人”就是指全世界所有人,所以神没有可能只救赎祂拣选的人。的确,有改革家及清教徒作者认为“世人”是指被神拣选的人,但亦有改革宗人士不同意这个论调。他们认为约3:16其实与有限度救赎的道理没有衝突。神的确爱世上每一个人,甚至可以说是为每一个人死,意思即祂的死为全人类带来普遍的恩惠。但不是每一个人因为主的死而获得救赎,主的救赎只是包括被神拣选的人。必定会有人说,那麽神的爱就不公平了。但若要真正的公平,那麽没有一个人配受神的爱。
神拣选某些人以祂永恆的爱来爱他们,却用一般的爱爱那些不信的人,这完全是神的主权,我们不能说神不公平。这点保罗在罗马书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说到公平,我想问你们一个问题。神恨恶罪吗?全世界的人都罪人,包括基督徒,那麽祂恨恶属祂的人吗?圣经明明说,若信徒犯罪,神会用爱心管教我们,但不信的人犯罪,是积蓄神忿怒。为什麽不信的人与基督徒犯相同的罪结果会完全不同?由此可见,神对待祂拣选的人与不拣选的人是有分别的。这好像是不公平,但若要公平,神就得要选择放弃全世界的人,让他们全都灭亡,因为“没有义人……没有寻求神的,连一个也没有。”这样,神用祂的主权为祂所拣选的人预备救赎,这是无可厚非的。
有人提出在提前二4说神愿意万人得救,所以神没有可能只为被拣选的人预备救赎。不错,神愿意万人得救,但这个“愿意”并没有令到祂拣选所有人得救。这个“愿意”是心愿上的愿意,不是指神永恆的旨意。举一个例,神愿意世上一点罪恶也没有,但神确实容让罪恶的存在。事实上,一位至圣的神竟然会容让罪恶及魔鬼出现及存在,这一直是神学及哲学上的一大迷团,我们知道这事确实是发生了,但我们却没有可能知道答案。我们亦可以这样说,神愿意亚当不去犯罪,神愿意亚当永远在伊甸园生活,但神却实在容让他犯罪,不加阻止,而这事全知的神是早已预料到的!所以,神“愿意”,并不表代神一定要照着祂的“愿意”去做。我们深信神的心是愿意万人得救,祂不喜悦恶人死亡,但另一方面,圣经又是说神拣选一些人得救,显出祂怜悯的一面,但容让其他的人受到应得的惩罚,显出祂公义的一面。
又有人说,约壹二2“主不单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及提前二6“祂捨自己作‘万人’的赎价等经文清楚说明主的救赎为“普天下人”或“万人”,不只是为被拣选的人。但这个“普天下人”并不一定是指全界的每一个人,而是指每一个民族每一国家中及至每一个阶层的人,都有人得赎。举例说,路18:1说“耶稣设一个比喻,是要人常常祷告,不可灰心。 说,某城裡有一个官,不惧怕神,也不 尊重世人。”约12:9说“法利赛人彼此说,看哪,你们是徒劳无益,世人都随从他去了。”请问经文中的“世人”是指世界上每一个人吗?当然不是。
另一个有力的反证就是:主曾为现正在地狱受苦的人赦罪吗?我相信没有吧。然而,我听过有人说,主也有为这些人作赎罪祭及挽回祭。但如何解释为何主已为他们付了赎价,他们仍然会灭亡呢?这不是不公义吗?他们则说,赎是赎了,只是他们不信及不接受,不是神不公义。然而,这种说法实在是对“救赎”这个概念有点不清楚。谁付出这个赎价?主自己。这个赎价给谁?父神。那麽赎价是什麽?乃是主的宝血:“知道你们得救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
父神所受的赎价,其价值远远超过人所亏欠神的,因为赎价乃是主自己的生命。父神完全满意主所付出的赎价,世上实在没有任何事物比主的宝血价值更高。那麽为什麽有人竟然认为父神接纳了的主为那人付的赎价,但仍会向那人讨罪?假设你是一位债主,某人欠你一万块钱。某人没法清还,但某人的朋友为他还你百倍的赎价,你非常满意地接纳了,因为所还的款项远高于所欠的,那你会不会再追讨某人欠你的一万块?若果你真是这样做,那你就是一个贪心又不公义的人。不,一般人都不会这样做,何况神呢?退一万步说,就当父神已经接纳了主为某人付的赎价,但因为某人不信,所以反悔又要追讨那人的罪,难道父神会对主说:“对不起,虽然你的赎价我完全满意,但因为那人不信,所以你所付的赎价,即是你为那人流的宝血,我现在没有用,退回给你”?这是不是很荒谬?
其实相信无限度救赎的人最大的问题,就是要将神预定谁得救,特定为他们付上赎价,又负责安排一切环境去促使这些人相信接受福音这荣耀的救赎真理,变成一个没有固定目标的普世救赎论:神没有预先拣选任何人,而主的死只是带给全世界每一个人得救的“机会”,最终要看人会不会用自由意志来拣选神,神才会救他,救赎才会在那人身上有效。得救与否,关键全在于人的自由意志,神爱莫能助!就算神一早知道人已经完全败坏,根本没有人寻求神的心志,神也不可能主动救人,因为神要对每一个人公平及要尊重人的自由选择!这就是神的爱吗?
加尔文主义者相信主在十字架上的代赎,不是给全世界人一个得救机会而已,而是确确实实能救到人,就是在创世以先被神拣选的人:“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豫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4-5) 换句话说,主在被钉的时候,祂不是想着祂的死将会带给全世界人一个机会,从此祂救赎工作的那部份已经完成,救赎计划有没有效完全要看人愿不愿意拣选信祂。不是的,主被钉的时候,祂已知道祂要救赎那些人,因为这些在创世以前,父神已经拣选了。父神所拣选的人,主就负责去救赎。不单如此,天父自己亦会安排适合的环境、预备传道的媒介、差派圣灵感动及改变人的心意,又赐予人信心,务使被拣选的人最终能得救,无论他们是个如何的罪魁,无论他们是如何是远离神及反叛神。救恩完全是出于神,不是靠人的自由意志,而是靠神的拣选,这就是神的爱了。“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豫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5)
其实我多少也能体会反对“有限度救赎”者的心情。在他们的心中,不能接受神只拣选一些人得救,而容让其他人灭亡的道理,他们认为神这样做太不公平,他们不能接受一个不公平的神,所以他们一定要反对加尔文的预定论。他们维护神的心志,其实是非常值得欣赏的,但是他们的神学观念实在存在一个严重的盲点,就是他们忽略了一件重要的事情:神对待人的原则主要不是基于公平,而是基于神的主权及恩典。你们要维护神的公平吗?那麽请你们解释为何父神竟然叫祂无罪的儿子耶稣来替罪有应得的罪人代罪受死?这是公平吗?为什麽你们不要坚持“一人做事一人当”,却甘心情愿让主替你们死?我再问你们,为什麽主只救赎人类,却不是救赎天使?大家犯的罪根本是差不多,你说天使骄傲,人不骄傲吗?你说天使反叛神,人不反叛神吗?人甚至敢钉死神的儿子!为什麽人可以悔改,堕落了的天使却不能悔改?你们不为魔鬼求公平吗?
还有,为什麽有人一生有很多机会接触福音,有人却一生连一次福音都没有听过?为什麽有人出生于基督教国家或基督教家庭,以至有较容易信到主,有人却出生于极权国家或异教家庭,以至听福音及信主的人少而又少?公平可以解释得到这些问题吗?根本不能,我们只能用神的主权及恩典解释得到。神使你在香港出生,使他在非洲出生,是神的主权。而神给你很多机会接触福音,虽然你犯过很多罪,反抗过无数次神的呼召,祂仍不离弃你,最终使你得救,却容让其他人受公义的审判,这是神对你拣选的恩典。
当然,神的拣选是一个奥秘,没有人知为何神拣选某些人却不拣选某些人,基本上大家都是可恶的罪人。但神不让我们知道,我们就安于不知道吧。我们应该谦卑的顺服神的主权。我们只要知道神拣选了自己得救就该感谢神了。其实你我完全是不配的得救,我们配的是死亡及咒诅,这叫作公平,因我们是罪有应得的,但神却用主权及恩典救赎我们归祂。我们不感谢神拣选的恩典已经是不好,还常常勉强神要所谓的“公平”,并质疑甚至不顺服神救人的主权,我们这样做怎能对得起主呢?
— 转自基要书室《有限度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