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凯文.德扬(Kevin DeYoung)
依我看, 圣经所有棘手的神学问题中, 最难的就是律法在基督徒人生中发挥什么作用的问题。一方面, 基督徒不再是在律法之下, 而是在恩典之下 (罗马书 6:14; 7:6)。摩西律法只是暂时的师傅, 要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去 (加拉太书 3:23-26)。另一方面, 我们知道律法是圣洁、公义、良善的 (罗马书 7:12), 神仍要求我们遵守他“全备”和“至尊”的律法 (雅各书 1:25; 2:8)。说我们“不在律法以下” (哥林多前书 9:20) 的同一位保罗, 也说他 “在基督面前, 正在律法之下” (21 节)。
基督徒常常讲到律法的三重功用。第一就是通过让我们知罪, 带领我们到基督这里来。第二就是约束这世界上的邪恶。第三种功用, 就是帮助我们认识主旨意的实质, 它发挥着一种圣洁蓝图的作用。基督徒通常认同前两点, 争议在于这所说的律法第三重功用是否是律法合理、甚至是首要的目的。
我在大学改革宗教会担任牧师,这意味着我支持律法的第三种功用,因为这对律法的加尔文主义理解,是体现在每一份改革宗公认信条和要理问答之中。但你无需归属于一家认信的改革宗教会,才能相信律法在信徒生命中的重要性。一些基督徒认为律法仍然是神促进圣洁的工具。
在这一切当中造成混乱的部分原因, 就是在圣经中 “律法” 一词有不同意思。“律法” 可以指旧约圣经, 妥拉 (例如圣经前五卷书), 摩西律法,或很简单只是指神要求他百姓做的事。所以, 虽然我们不 “在律法之下”,即我们不再被律法定罪, 或受摩西的旧约约束 (哥林多后书3:6; 希伯来书8:13), 我们却是 “在律法之下”, 意思是指我们仍有义务顺服我们的主, 以及他为我们的生活表明的各样旨意。 (哥林多前书 9:21)
神的律法不能拯救人,若是相信靠律法得救,那这就是律法主义了。但圣经每一样事情都是为了造就我们, 使我们可以得到装备去行各样的善事 (提摩太后书 3:16-17)。所以, 无论圣经有何教导, 我们都应相信。无论圣经有何命令, 无论是通过诫命、榜样、故事或诗歌命令, 我们都应遵从。
律法的恩典
上面最后一句话,就是圣经要我们去要的事我们都当做,对于大多数基督徒来说都是明显的。但我要更进一步,我要你毫无羞愧地爱,而不是害怕强调圣经的命令。我知道命令的危险之处,就是我们最后会落到只有律法却没有福音的地步,把基督教信仰变成是一种好建议,而不是好消息的宗教。
如果律法使人知罪,定人的罪,福音赐人恩典和饶恕,那么律法唯一的好处,就是它能带我们到福音这里来。但让我们小心,讲顺服神的命令,这丝毫没有不配基督教的方面。受劝勉遵守圣经的命令,这没有任何内在反福音的方面。神的要求没有任何不带着恩典的方面。正正相反,事实上,得到律法,这是蒙了恩典。
我们通常认为律法带我们到福音这里来。这是真的,我们看到神的标准,看到我们的罪,然后看到我们需要一位救主。但同样真实的,就是福音带我们到律法这里来。在出埃及记中,首先神救他的百姓脱离埃及,然后颁布十诫。在罗马书,保罗在1-11章解释神主权白白的恩典,以及基督赎罪的工作,然后在12-16章,他让我们看到如何在这些恩典的光中生活。在约翰福音第4章,基督对那位撒玛利亚妇人讲活水直涌到永生的事,然后揭露她的罪,指教她要用心灵诚实敬拜神。我不是在提议要有任何一种严格一成不变的传福音模式,我只是要让你看到,福音的好消息带来充满恩典的教训,要人顺服神。
爱的律法和律法的爱
一些基督徒犯了错误, 把爱与律法对立起来, 仿佛两者互相排斥。你不是有一种爱的宗教, 就是有一种律法的宗教。但这种等同的做法非常不符合圣经。首先, “爱” 是律法的一条命令 (申命记 6:5; 利未记 19:18; 马太福音 22:36-40)。如果你吩咐人要爱, 你就是对他们讲律法。反过来, 如果你告诉他们律法不重要, 那么律法的总纲爱也不重要。
另外, 请思想耶稣如何把爱与律法密切联系起来。我们已看到, 对耶稣而言, 不存在着爱他, 却不遵守律法 (约翰福音14:15)。但他说的远不只是这一点。耶稣把与神相交和遵守诫命联系起来。我们遵守基督的命令就是爱他。我们爱基督的时候, 父爱我们。凡父所爱的, 基督也爱他们, 并且向他们显明他自己 (约翰福音 14:21)。所以, 不遵守基督的命令, 人就不能常在基督的爱里 (约翰福音 15:10)。这意味着不追求圣洁, 人就不会有满足的喜乐 (11节)。
神的律法表明他的恩典, 因为他的律法也表明他的品格。命令让我们看到神是一位怎样的神, 他看重什么, 他厌恶什么, 像神圣洁一样成为圣洁是什么意思。恨恶所有规矩就是恨恶神他自己, 因神命定他的规矩反映出他的本性。律法是神为他分别为圣的百姓制定的计划, 藉此享受与他相交, 这就是为什么诗篇充满了宣告, 表明诗人喜悦神命令的原因。即使摩西之约已经过去, 肯定的是, 诗篇仍为我们设立了榜样。
那有福的人喜悦耶和华的律法, 昼夜思想 (诗篇 1:2)。耶和华的诫命和典章比蜜甘甜, 比金子可羡慕 (诗篇 19:10)。是的, 律法会激发属血气的人犯罪 (罗马书 7:7-11), 但神的百姓欢喜他的律例, 看出他律法的奇妙 (诗篇 119:18)。他们盼望行事坚定, 遵守他的律例 (第5节)。在信的人眼中, 律法仍是真实美好; 律法是我们的盼望, 我们的安慰, 我们的颂歌。
让我们不要害怕强调律法 —— 绝不把它当作获取称义的手段, 而是以此恰当表明我们已经得到了称义。一篇讲道结束时要求我们要做什么,这并没有错。我们辅导时彼此劝勉要顺服,这并没有不当之处。律法主义是教会里的一个问题,但反律主义也是问题。当然,我并没有听到有任何人说: “让我们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 (见罗马书 6:1)。这是形式最恶劣的反律主义。但严格来说,反律主义意思很简单,就是没有律法,而一些基督徒在追求圣洁时,几乎没有为律法留下任何空间。
一位学者讲到一位十七世纪英格兰的反律主义牧师: “他相信律法发挥一种有用的目的,说服人他们需要一位救主;虽然如此,在基督徒生活中,他却几乎没有让律法拥有任何地位,因他坚持,‘白白的恩典是教导人行善的教师’。” 强调白白的恩典,这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认定好行为会一成不变只是出于大力强调福音。许多基督徒,包括传道人,并不知道如何面对命令,害怕直接讲顺服。世人可能认为我们患有恐同症,但恐律症可能是我们更大的问题。
好行为总应扎根在基督的死和复活这好消息之上,但我认为我们太过期望这一切会自然发出,并没有做足够多的工作教导顺服律法——出于圣灵作成的心甘乐意的顺服,是对白白恩典的正确回应。
— 节录自凯文.德扬的《在我们圣洁中的破口》第4章 命令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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